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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造”问题源出中国粗放式消耗型经济,农村廉价劳动力和资本、资源的低值大量投入换来经济的高增长和快速增长,却伴生了“中国造”与生俱来的营养不良症。对照WTO规则我们仍在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规范,也在做相应的跟进和修改。关键是我们要扭转思维,实现“中国造”向现代技术型标准型转轨。中国法律人应对全面解决“中国造”问题做出一份实在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