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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区警务是第四次世界警务革命的成果,体现了一种新的警务理念。我国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社区警务,我国的社区警务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是一种崭新的警务理念与管理模式。伴随着警务理念和管理模式的转变,警务实践的主体——人民警察的角色也必须顺应潮流,重新的定义自身,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
【关键词】警察;定位;社区警务
一、社区警务的定义
社区警务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于欧美国家兴起,世纪之交盛行于世界各国的一种主流警务研究思潮和警务改革的探索方式。我国上世纪80年代引入社区警务的警务理念,90年代正式提出“社区警务”一词。2002年,在杭州市召开的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中,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积极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力争到2004年全国大中城市全面实施社区警务。
社区警务是一个集合的概念,它具有三种含义:
(一)社区警务是一种警务理论;
(二)社区警务是一种警务工作模式;
(三)维护社会治安绝不是警察单方面的行为,而是通过发动社区、依靠全社会力量来维持社会治安。[1]
二、社区警务的理念
作为一门警务哲学,社区警务是关于在社区发展与建设中,如何以社区为阵地,警、政、民有序互动,共同解决社区治安问题,维护社区治安的社会化治安警务思想。这种社会化治安警务思想作为一门警务哲学,是科学推行社区警务战略的理论基础和根本指导思想。
警察承担维护公共安全这个复杂角色,绝不仅仅是给公众一种象征性的安全感而已,而是将社区与公众的安全作为警务目标,鼓励居民中的受害人和见证人向警方求助,对公众的各种要求都要做出反应。因为只有当公众作为受害人和见证人向警方求助时,警察才可能对犯罪行为采取行动。“警察只能在社区公众提供信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打击犯罪的战略。”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的主题是社区民众。[2]
三、社区警务视角下的警察角色转变
(一)警察角色定义
警察角色是与警察社会身份相一致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警察角色是警察这个职业群体形成的基本单位,警察整个群体目标的实现取决于每个警察角色个体的角色行为,警察能否根据其角色要求与社会期望实现角色行为,更好地扮演警察角色,取决于警察角色的角色意识、警务理念的领会及警察的自我认知。要真正的行使好警察职能必须要有良好的警察角色认知。在现代化转型时期,警察应该深刻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变化及社会公众的真正需求,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认识自我,调整自我,扮演与时代同步的角色。[3]
(二)目前警察角色定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警察角色定位不明确
警察服务职能的发展是政府职能扩大的结果。在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背景下,警察职能的泛化成为了政府职能扩大化的代价。警察的战士和公仆角色之争从未停息,轮流掌握主动权,警察的打击职能和服务职能轮流充当主角,都在不断强化和完善之中。随着社会的变迁,警察的角色也处在继续演变之中,我们必须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这一点。
2.警察的角色定位要求过高
自社区警务改革以来,警务工作的核心问题也一直争论不休,但在实际工作中,警察正朝着全方位战略发展,于是警察既是打击犯罪的战士也是社会的服务者,当社会利益受到侵害时,警察是打击犯罪的战士,法律的执行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警察提供社会服务时,警察的主要职能又成了服务者。而在实际工作中,警察若仅凭自己的力量来扮演这种角色是不可能的。警察也是普通人,不是超人,若警察将自身定位过高,事必躬亲,在如此大量的工作压力之下,其结果是严重的透支生命。
(三)社区警务视角下警察角色定位与警察角色重塑
社区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治安资源,但必须有人去组织、指导和开发利用,社区警察因此产生。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社区警务战略,也要特别注意准确定位社区警察的角色,要从根本上消除一些警察身上长期以来所养成的凌驾于公众之上的特权思想,促使警察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总体来说社区警察角色定位应在以下几方面转变:
〖HTH〗四、警察的服务职能只能体现在维护社区治安上,而不是全方位服务
其实所谓的警察“服务职能”,所谓“热情服务,被许多人包括被警察误读了。警察职业定位应该更具体化、专业化,警察应该就为打击犯罪、维护治安而生,应该把警察的职能行使变得更具体,而不是提供解决所有困难的全方位服务。警察应抽身于琐碎的事物中,充分发挥社工福利部分的相关作用,来协助警察处理一些社区内的琐碎事物,使警察可以集中精力来处理社区治安的相关问题,这样既能充分解决人民群众面对的困难问题,也可以减轻警察的负担、提高警察的工效率,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作用。
五、警察将自身定义为“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
这里的意思是,警察置身于社区之中,处理社区治安问题,并不代表这些社区内的治安问题都是“警察”这一行业的事,社区警察的作用在于服务于这个社区,并充分调动社区内所有资源来维护社区治安,培养社区内部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使警察变“管理者”为“服务者”和“协调者”,使社区民众从“被服务者”变成“管理者”,这样,社区警察才得以更好的贯彻落实。
六、建立“学习型”警察理念
当前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人民警察提出新的要求,现在不会再是以前仅靠个人权威加以僵硬化的办案程序就能控制社会治安秩序的时期了,警察必须与时俱进,知法、守法、懂法,思想和认识都必须紧跟社会前沿,不能拘泥于以前的保守思想、僵化作风,必须时时刻刻学习新知识、新观念,只有真正与时代同步,才能融入时代的环境,才有资格在时代中更好的执法,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熊一新,王太元.最新社区警务工作指南[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3:1-8.
[2]张兆端.社区警务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区化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106-108.
[3]刘强,夏长宝.社区警务建设与警察角色转变研究[J].2008(2):36.
【关键词】警察;定位;社区警务
一、社区警务的定义
社区警务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于欧美国家兴起,世纪之交盛行于世界各国的一种主流警务研究思潮和警务改革的探索方式。我国上世纪80年代引入社区警务的警务理念,90年代正式提出“社区警务”一词。2002年,在杭州市召开的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中,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积极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力争到2004年全国大中城市全面实施社区警务。
社区警务是一个集合的概念,它具有三种含义:
(一)社区警务是一种警务理论;
(二)社区警务是一种警务工作模式;
(三)维护社会治安绝不是警察单方面的行为,而是通过发动社区、依靠全社会力量来维持社会治安。[1]
二、社区警务的理念
作为一门警务哲学,社区警务是关于在社区发展与建设中,如何以社区为阵地,警、政、民有序互动,共同解决社区治安问题,维护社区治安的社会化治安警务思想。这种社会化治安警务思想作为一门警务哲学,是科学推行社区警务战略的理论基础和根本指导思想。
警察承担维护公共安全这个复杂角色,绝不仅仅是给公众一种象征性的安全感而已,而是将社区与公众的安全作为警务目标,鼓励居民中的受害人和见证人向警方求助,对公众的各种要求都要做出反应。因为只有当公众作为受害人和见证人向警方求助时,警察才可能对犯罪行为采取行动。“警察只能在社区公众提供信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打击犯罪的战略。”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的主题是社区民众。[2]
三、社区警务视角下的警察角色转变
(一)警察角色定义
警察角色是与警察社会身份相一致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警察角色是警察这个职业群体形成的基本单位,警察整个群体目标的实现取决于每个警察角色个体的角色行为,警察能否根据其角色要求与社会期望实现角色行为,更好地扮演警察角色,取决于警察角色的角色意识、警务理念的领会及警察的自我认知。要真正的行使好警察职能必须要有良好的警察角色认知。在现代化转型时期,警察应该深刻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变化及社会公众的真正需求,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认识自我,调整自我,扮演与时代同步的角色。[3]
(二)目前警察角色定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警察角色定位不明确
警察服务职能的发展是政府职能扩大的结果。在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背景下,警察职能的泛化成为了政府职能扩大化的代价。警察的战士和公仆角色之争从未停息,轮流掌握主动权,警察的打击职能和服务职能轮流充当主角,都在不断强化和完善之中。随着社会的变迁,警察的角色也处在继续演变之中,我们必须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这一点。
2.警察的角色定位要求过高
自社区警务改革以来,警务工作的核心问题也一直争论不休,但在实际工作中,警察正朝着全方位战略发展,于是警察既是打击犯罪的战士也是社会的服务者,当社会利益受到侵害时,警察是打击犯罪的战士,法律的执行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警察提供社会服务时,警察的主要职能又成了服务者。而在实际工作中,警察若仅凭自己的力量来扮演这种角色是不可能的。警察也是普通人,不是超人,若警察将自身定位过高,事必躬亲,在如此大量的工作压力之下,其结果是严重的透支生命。
(三)社区警务视角下警察角色定位与警察角色重塑
社区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治安资源,但必须有人去组织、指导和开发利用,社区警察因此产生。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社区警务战略,也要特别注意准确定位社区警察的角色,要从根本上消除一些警察身上长期以来所养成的凌驾于公众之上的特权思想,促使警察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总体来说社区警察角色定位应在以下几方面转变:
〖HTH〗四、警察的服务职能只能体现在维护社区治安上,而不是全方位服务
其实所谓的警察“服务职能”,所谓“热情服务,被许多人包括被警察误读了。警察职业定位应该更具体化、专业化,警察应该就为打击犯罪、维护治安而生,应该把警察的职能行使变得更具体,而不是提供解决所有困难的全方位服务。警察应抽身于琐碎的事物中,充分发挥社工福利部分的相关作用,来协助警察处理一些社区内的琐碎事物,使警察可以集中精力来处理社区治安的相关问题,这样既能充分解决人民群众面对的困难问题,也可以减轻警察的负担、提高警察的工效率,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作用。
五、警察将自身定义为“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
这里的意思是,警察置身于社区之中,处理社区治安问题,并不代表这些社区内的治安问题都是“警察”这一行业的事,社区警察的作用在于服务于这个社区,并充分调动社区内所有资源来维护社区治安,培养社区内部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使警察变“管理者”为“服务者”和“协调者”,使社区民众从“被服务者”变成“管理者”,这样,社区警察才得以更好的贯彻落实。
六、建立“学习型”警察理念
当前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人民警察提出新的要求,现在不会再是以前仅靠个人权威加以僵硬化的办案程序就能控制社会治安秩序的时期了,警察必须与时俱进,知法、守法、懂法,思想和认识都必须紧跟社会前沿,不能拘泥于以前的保守思想、僵化作风,必须时时刻刻学习新知识、新观念,只有真正与时代同步,才能融入时代的环境,才有资格在时代中更好的执法,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熊一新,王太元.最新社区警务工作指南[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3:1-8.
[2]张兆端.社区警务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区化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106-108.
[3]刘强,夏长宝.社区警务建设与警察角色转变研究[J].200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