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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秀女”是清代皇帝独有的挑选后妃的制度,始于顺治年间。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至宫女,都是用“选秀女”的方式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但挑选的办法和秀女们在宫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一类是八旗秀女,3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备后妃之选或赐婚近支宗室;另一类是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她们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包衣之女。清后期,包衣三旗女子应选宫女时,不再称“选秀女”,而是称为“引见包衣三旗使女”。因此,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每次引看时,满、蒙、汉军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