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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年8月,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从此,我国诸多营业税涉税企业逐步开始了缴纳增值税的历史时期。新的政策背景下,“营改增”制度改革对部分商贸企业的税收、资金流、经营范围等财务方面同样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本文研究了“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部分商贸企业营销策略、应收账款的核算与管理、坏账的核算与管理、内部控制等财务问题以及对税收的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 税制改革 商贸企业 影响
一、“营改增”制度下商贸企业税收现状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原来很多缴纳营业税的商贸类纳税人企业逐步改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涉及到增值税、车辆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缴纳,税收资金占用量增大,给企业的资金管理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一)增值税的税收现状
部分商贸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期,营业税税率多为3%~5%。“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营业额的规模和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划分为了两类纳税人,即采用销项税额抵扣进行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简易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新的增值税政策背景下,同样转换为了两类纳税人。整体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增值税整体税负和交纳营业税时期基本持平,税负区别不大,但对转换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而言,增值税的税负要远重于缴纳营业税的时期。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收现状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企业以“增、消、营”三税之和为基数计算缴纳的附加税种,属于地方税务部门管理,用以支持地方城市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的财政资金来源。对于原营业税纳税的商贸企业而言,在“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前,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以营业税为基础的;“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后,随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税负增加,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连环效应也有所体现。
(三)所得税的税收现状
所得税是以企业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税率高、税负重是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国家根据企业的类型设置了几档所得税优惠税率,原营业税纳税的商贸企业刚处在税收转型期,对所得税的政策规划重视程度还不高,往往适用于25%的普通税率。
应税所得额是决定所得税缴纳的基数。部分商贸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应税所得额也受到了加大的影响。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在会计科目上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税收基数低,而改为缴纳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包含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无法在税前扣除,无形当中增加了企业的计税基础。
二、“营改增”制度对商贸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营改增”制度对企业营销策略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税收政策的改变导致了部分受影响商贸企业营销策略的变化。由于在增值税管理模式下,应纳税额由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而不同的营销策略决定了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确认时点及税基不同。因此“营改增”制度对商贸企业如何选择营销策略带来较大影响。
由于企业采用不同的营销策略时,對于确认销售的时点与金额不同,导致企业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点与计税基数就不同。“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企业更加关注对营销策略的影响。企业产品的营销策略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归纳总结,无非三种类别:一是以产品附加值形式拓展营销,典型的就是“买一赠一”方式,这种方式多运用于商贸零售企业;二是以商业折扣形式进行营销,这种营销方式可以很好地扩大销售总额,有利于企业整体价值的提升,但过多的商业折扣会压缩企业的盈利空间,不利于资金的回笼,同时容易给外界传递产品滞销的误导信息;三是分期付款的信用营销的模式,信用营销是当前企业最普遍使用的营销策略,可以有效稳固市场份额,并通过延期付款吸引新的客户,同时避免了商业折扣销售方式产品利润空间小、易产生误导信息的缺点。
根据三种营销模式的特点,我国相关税收制度规定,附加值销售模式和商业折扣模式会因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而增加商贸企业的销售额,导致增值税项项税额增加,不利于企业税收资金的节约;而第三种信用营销,尤其是分期信用营销的模式,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纳税试点发生在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时点,可以有效地延迟税金的缴纳时间,获取税收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营改增”制度影响了商贸企业营销策略的选择。
(二)“营改增”制度对企业赊销管理的影响
由于“营改增”制度下商贸企业为了延迟纳税,以便获取税收资金的时间价值,以及开拓市场、扩大销路等因素,往往会更倾向于选择分期付款的信用赊销模式。对于增值税税收资金而言,信用赊销是一把双刃剑,在延迟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时点的同时,由于赊销绝对额的倍增,导致了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资金绝对占用量的增加。因此,要妥善的制定赊销政策,使得赊销比例最优化。v科学的赊销政策应充分调查获取客户的相关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建立客户赊销等级,不能一味追求销售额的增加而盲目赊销,应在企业内部应制定合理的赊销额审批制度,根据不同的赊销金额将审批权限授予不同层次的销售人员,以避免赊销额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销售收入资金却无法收回的情况。一方面在保证赊销方式拓展市场份额的同时,另一方面合理规划赊销导致的增值税税收资金的占用情况,选择利益最大化的赊销点。
(三)“营改增”制度对企业财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部分商贸企业实施增值税管理,对财务核算核管理要求更为严格。例如,对于租赁服务企业而言,在缴纳营业税时期的会计核算较为简单,直接根据营业税纳税对象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额,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租赁服务企业需要改缴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缴方法相对营业税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需要按照应税营业额计算出销项税额后,按照本月税务机关认证通过的发票进项税额以及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并按月预缴增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商贸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由于营改增政策尚在推广落实过程中,对于营改增衔接的会计核算问题还尚未出台明确的规章办法,需进一步完善关于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期遗留的涉税核算如何平稳过渡到缴纳增值税的核算体系当中,需要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抓紧出台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完善财务制度,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营改增”制度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
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的商贸企业,对企业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部分商贸企业由营业税改为实施增值税管理后,尤其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管理,要严格落实对销项税抵扣进项税的制度,即严格落实采购环节的进项税与销售环节的销项税的确认,及时做好抄报税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结论与建议
“营改增”税制改革完善了我国税收制度的规范性,给广大纳税人带来了经济利益。然而,税制改革下的企业毕竟处于转型阶段,各种适应性的调整方案都尚属于摸索阶段,操作不当极易对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因此,受“营改增”税制改革影响的商贸企业,一定要注意积极研究相关财税政策,制定配套的转型策略,更好的适应税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参考文献
[1]李国华.浅议企业税收管理能力的提高[J].财务与会计,2012(5).
[2]刘飞羽.商贸企业理财中的税收问题[J].财会通讯,2011(7).
[3]王恒益.税收筹划方法与案例[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12).
[4]王泽国.商贸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管理[J].财务与会计,2010(5).
作者简介:商雷(1980-),男,天津,中级会计,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关键词】营改增 税制改革 商贸企业 影响
一、“营改增”制度下商贸企业税收现状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原来很多缴纳营业税的商贸类纳税人企业逐步改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涉及到增值税、车辆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缴纳,税收资金占用量增大,给企业的资金管理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一)增值税的税收现状
部分商贸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期,营业税税率多为3%~5%。“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营业额的规模和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划分为了两类纳税人,即采用销项税额抵扣进行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简易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新的增值税政策背景下,同样转换为了两类纳税人。整体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增值税整体税负和交纳营业税时期基本持平,税负区别不大,但对转换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而言,增值税的税负要远重于缴纳营业税的时期。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收现状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企业以“增、消、营”三税之和为基数计算缴纳的附加税种,属于地方税务部门管理,用以支持地方城市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的财政资金来源。对于原营业税纳税的商贸企业而言,在“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前,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以营业税为基础的;“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后,随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税负增加,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连环效应也有所体现。
(三)所得税的税收现状
所得税是以企业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税率高、税负重是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国家根据企业的类型设置了几档所得税优惠税率,原营业税纳税的商贸企业刚处在税收转型期,对所得税的政策规划重视程度还不高,往往适用于25%的普通税率。
应税所得额是决定所得税缴纳的基数。部分商贸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应税所得额也受到了加大的影响。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在会计科目上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税收基数低,而改为缴纳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包含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无法在税前扣除,无形当中增加了企业的计税基础。
二、“营改增”制度对商贸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营改增”制度对企业营销策略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下,税收政策的改变导致了部分受影响商贸企业营销策略的变化。由于在增值税管理模式下,应纳税额由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而不同的营销策略决定了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确认时点及税基不同。因此“营改增”制度对商贸企业如何选择营销策略带来较大影响。
由于企业采用不同的营销策略时,對于确认销售的时点与金额不同,导致企业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点与计税基数就不同。“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企业更加关注对营销策略的影响。企业产品的营销策略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归纳总结,无非三种类别:一是以产品附加值形式拓展营销,典型的就是“买一赠一”方式,这种方式多运用于商贸零售企业;二是以商业折扣形式进行营销,这种营销方式可以很好地扩大销售总额,有利于企业整体价值的提升,但过多的商业折扣会压缩企业的盈利空间,不利于资金的回笼,同时容易给外界传递产品滞销的误导信息;三是分期付款的信用营销的模式,信用营销是当前企业最普遍使用的营销策略,可以有效稳固市场份额,并通过延期付款吸引新的客户,同时避免了商业折扣销售方式产品利润空间小、易产生误导信息的缺点。
根据三种营销模式的特点,我国相关税收制度规定,附加值销售模式和商业折扣模式会因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而增加商贸企业的销售额,导致增值税项项税额增加,不利于企业税收资金的节约;而第三种信用营销,尤其是分期信用营销的模式,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纳税试点发生在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时点,可以有效地延迟税金的缴纳时间,获取税收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营改增”制度影响了商贸企业营销策略的选择。
(二)“营改增”制度对企业赊销管理的影响
由于“营改增”制度下商贸企业为了延迟纳税,以便获取税收资金的时间价值,以及开拓市场、扩大销路等因素,往往会更倾向于选择分期付款的信用赊销模式。对于增值税税收资金而言,信用赊销是一把双刃剑,在延迟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时点的同时,由于赊销绝对额的倍增,导致了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资金绝对占用量的增加。因此,要妥善的制定赊销政策,使得赊销比例最优化。v科学的赊销政策应充分调查获取客户的相关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建立客户赊销等级,不能一味追求销售额的增加而盲目赊销,应在企业内部应制定合理的赊销额审批制度,根据不同的赊销金额将审批权限授予不同层次的销售人员,以避免赊销额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销售收入资金却无法收回的情况。一方面在保证赊销方式拓展市场份额的同时,另一方面合理规划赊销导致的增值税税收资金的占用情况,选择利益最大化的赊销点。
(三)“营改增”制度对企业财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部分商贸企业实施增值税管理,对财务核算核管理要求更为严格。例如,对于租赁服务企业而言,在缴纳营业税时期的会计核算较为简单,直接根据营业税纳税对象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额,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租赁服务企业需要改缴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缴方法相对营业税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需要按照应税营业额计算出销项税额后,按照本月税务机关认证通过的发票进项税额以及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并按月预缴增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商贸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由于营改增政策尚在推广落实过程中,对于营改增衔接的会计核算问题还尚未出台明确的规章办法,需进一步完善关于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期遗留的涉税核算如何平稳过渡到缴纳增值税的核算体系当中,需要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抓紧出台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完善财务制度,及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营改增”制度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
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的商贸企业,对企业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部分商贸企业由营业税改为实施增值税管理后,尤其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管理,要严格落实对销项税抵扣进项税的制度,即严格落实采购环节的进项税与销售环节的销项税的确认,及时做好抄报税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结论与建议
“营改增”税制改革完善了我国税收制度的规范性,给广大纳税人带来了经济利益。然而,税制改革下的企业毕竟处于转型阶段,各种适应性的调整方案都尚属于摸索阶段,操作不当极易对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因此,受“营改增”税制改革影响的商贸企业,一定要注意积极研究相关财税政策,制定配套的转型策略,更好的适应税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参考文献
[1]李国华.浅议企业税收管理能力的提高[J].财务与会计,2012(5).
[2]刘飞羽.商贸企业理财中的税收问题[J].财会通讯,2011(7).
[3]王恒益.税收筹划方法与案例[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12).
[4]王泽国.商贸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管理[J].财务与会计,2010(5).
作者简介:商雷(1980-),男,天津,中级会计,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