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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作风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制度建设对改进作风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也是巩固活动成果的客观需要。中央国家机关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执行者、改革者,作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者、组织者,对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负有重要责任。
(一)
优良作风的养成,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改进作风,不仅是一场思想洗礼,也是一次制度机制变革。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防止不良作风反弹,需要制度保证。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会有好转,松一松就会有反弹,老的作风问题解决了,新的作风问题又会出现,或老问题以新的面貌出现。如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拿出操作性强的规定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位高权重,保持良好作风显得尤其重要。由于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干部的习惯思维、定势思维、等级观念较强,要彻底改掉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约束力强的制度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经常抓、长期抓,坚决防止反弹,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对我们党有信心。
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需要建章立制。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花了很大气力、下了很大功夫,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更加入脑入心,“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出了汗、也红了脸。党的很多优良传统得到回归,党员干部思想灵魂受到一次震撼人心的洗礼。这次活动取得的成效得到党员群众普遍认可,但也不能把成绩估计过高,对此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总结和巩固好这次活动成果,需要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建立健全各方面制度机制,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以制度机制固化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制度约束是刚性约束。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是改进作风常态化的重要保证。制度问题不解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中央国家机关有的部门和岗位权力过大,一个处几个人就有管着几千万元、几亿元甚至数十亿元资金的权力,而且随意性较大,必须用制度规范用权,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作风建设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对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党员干部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能为,都需要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只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制度刚性约束力,就一定能够实现“转作风不是一阵风”。
(二)
推进作风转变,必须走制度化路子,不断加强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 中央国家机关改进作风,要更加强化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制度。
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对于中央国家机关来说,有些制度规定只需要按照要求予以严格执行,有些还需要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比如公务宴请严禁超标接待,但具体到一个部门和单位,怎样界定“超标”;下基层调研不许层层陪同,但怎样接洽工作才算是合情、合理、合规?这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在建章立制时,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坚持边实践边总结,重点抓好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简报,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努力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常态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制度要把握共性,研究个性特点,注重体现作风建设要求,体现机关管理和干部管理规律,体现广大群众意愿,确保形成的制度易知易行、长期管用。中央国家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务实管用,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就是要贴近实际、合符时宜、切实管用。突出规范对象的岗位特点和行业特征,针对各行各业实际工作中的易发常发问题,做出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不能无的放矢。要有重点、重质量、讲实效,不能一味追求数量,也不能是用来忽悠人的“纸上老虎”,防止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二是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就是要便于操作、便于执行、便于理解。防止制度内容繁杂、空洞无物,使笼统的规定尽量明确化,使原则的表述尽量具体化,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让大家记得住、传得开、行得通。三是坚持于法周延,注重科学性和规范性。就是要尊重规律、符合规律、严谨周密。抓紧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着力形成整体配套、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防止“制度缺位”和“制度打架”。
(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把制度执行放到与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用严格的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从以往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看,一些单位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部门、单位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嘴上、放在墙上,束之高阁、当作摆设,导致建章立制成了“跑龙套”,规章制度变成“稻草人”;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平时把制度喊得震天响,但只打雷不下雨或者雷声大雨点小,在制度实施上避重就轻,遇到问题绕着走;有的在制度实施中对人不对事,对领导干部开小灶,让领导干部有特权,使得制度在领导面前成为一种摆设。这些问题应引起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解决“四风”问题达到釜底抽薪、正本清源的效果。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规定不是摆设,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落实到位,防止“破窗”效应,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一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制度执行,一把手是关键。只要一把手率先自我垂范、带头树立标杆、主动先行一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就能同频共振、上下一心,所在部门和单位的其他干部就会拧成一股绳、同唱一首歌,共同执行制度、落实制度。二是营造严格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制度落地生根,前提是制度在心中扎根。抓制度落实,要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制度意识、执行意识上下功夫,真正使每个党员干部都具有重视制度、执行制度的思想意识,每个单位都形成遵规有责的浓厚氛围。三是立足从细微处抓起。“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规章制度一经确立,就要从小事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坚决执行到底、落实到位,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彻底打消一些干部的侥幸心理、观望态度,正风肃纪,形成威慑。四是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留死角和空白点,以严格有效的规章制度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充分发挥出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
优良作风的养成,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改进作风,不仅是一场思想洗礼,也是一次制度机制变革。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防止不良作风反弹,需要制度保证。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会有好转,松一松就会有反弹,老的作风问题解决了,新的作风问题又会出现,或老问题以新的面貌出现。如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拿出操作性强的规定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位高权重,保持良好作风显得尤其重要。由于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干部的习惯思维、定势思维、等级观念较强,要彻底改掉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约束力强的制度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经常抓、长期抓,坚决防止反弹,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对我们党有信心。
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需要建章立制。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花了很大气力、下了很大功夫,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更加入脑入心,“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出了汗、也红了脸。党的很多优良传统得到回归,党员干部思想灵魂受到一次震撼人心的洗礼。这次活动取得的成效得到党员群众普遍认可,但也不能把成绩估计过高,对此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总结和巩固好这次活动成果,需要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建立健全各方面制度机制,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以制度机制固化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制度约束是刚性约束。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是改进作风常态化的重要保证。制度问题不解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中央国家机关有的部门和岗位权力过大,一个处几个人就有管着几千万元、几亿元甚至数十亿元资金的权力,而且随意性较大,必须用制度规范用权,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作风建设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对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党员干部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能为,都需要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只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制度刚性约束力,就一定能够实现“转作风不是一阵风”。
(二)
推进作风转变,必须走制度化路子,不断加强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 中央国家机关改进作风,要更加强化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制度。
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对于中央国家机关来说,有些制度规定只需要按照要求予以严格执行,有些还需要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比如公务宴请严禁超标接待,但具体到一个部门和单位,怎样界定“超标”;下基层调研不许层层陪同,但怎样接洽工作才算是合情、合理、合规?这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在建章立制时,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坚持边实践边总结,重点抓好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简报,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努力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常态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制度要把握共性,研究个性特点,注重体现作风建设要求,体现机关管理和干部管理规律,体现广大群众意愿,确保形成的制度易知易行、长期管用。中央国家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务实管用,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就是要贴近实际、合符时宜、切实管用。突出规范对象的岗位特点和行业特征,针对各行各业实际工作中的易发常发问题,做出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不能无的放矢。要有重点、重质量、讲实效,不能一味追求数量,也不能是用来忽悠人的“纸上老虎”,防止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二是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就是要便于操作、便于执行、便于理解。防止制度内容繁杂、空洞无物,使笼统的规定尽量明确化,使原则的表述尽量具体化,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让大家记得住、传得开、行得通。三是坚持于法周延,注重科学性和规范性。就是要尊重规律、符合规律、严谨周密。抓紧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着力形成整体配套、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防止“制度缺位”和“制度打架”。
(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把制度执行放到与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用严格的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从以往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看,一些单位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并不少见。一些部门、单位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嘴上、放在墙上,束之高阁、当作摆设,导致建章立制成了“跑龙套”,规章制度变成“稻草人”;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平时把制度喊得震天响,但只打雷不下雨或者雷声大雨点小,在制度实施上避重就轻,遇到问题绕着走;有的在制度实施中对人不对事,对领导干部开小灶,让领导干部有特权,使得制度在领导面前成为一种摆设。这些问题应引起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解决“四风”问题达到釜底抽薪、正本清源的效果。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规定不是摆设,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落实到位,防止“破窗”效应,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一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制度执行,一把手是关键。只要一把手率先自我垂范、带头树立标杆、主动先行一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就能同频共振、上下一心,所在部门和单位的其他干部就会拧成一股绳、同唱一首歌,共同执行制度、落实制度。二是营造严格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制度落地生根,前提是制度在心中扎根。抓制度落实,要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制度意识、执行意识上下功夫,真正使每个党员干部都具有重视制度、执行制度的思想意识,每个单位都形成遵规有责的浓厚氛围。三是立足从细微处抓起。“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规章制度一经确立,就要从小事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坚决执行到底、落实到位,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彻底打消一些干部的侥幸心理、观望态度,正风肃纪,形成威慑。四是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留死角和空白点,以严格有效的规章制度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充分发挥出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