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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总量高达21.9万个,力争于“十四五”期间完成改造,惠及居民近4200万户,时间紧任务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是“运动式”治理,而是涉及到民生保障、建筑技术、经济发展、法律制度完善和社会治理进步的系统性工程。本文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突破改造指导思想局限、明确改造执行原则、解决法律障碍、投资与收益分配、界定质量与安全责任以及标准与规范适用性六个方面提出解决方案,构建一个有利于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可复制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