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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全球化导致债务危机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增多,各国经济都处于低迷阶段,网络平台借贷出现在公众高的视野里。本文浅析了网络平台借贷的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的征信系统、建立健全的监管部门和监管制度等措施,来自加强对网络平台借贷的管理。
【关键词】:网络平台借贷;法律规制;征信制度
引言:网络平台近几年在国家经济市场上不断崛起,作为一种流行型的金融借贷平台,在国外发展时间长,制度相对完善,而国内的信贷平台大多数还是刚刚起步,资金不足,条件不完善,加之国内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制度还不完善,让一部分非法借贷企业有机可趁,利用网络信贷平台,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导致国家金融风险增加,严重影响国内网络信贷瓶态的进一步发展。
一、网络平台借贷现状
网络平台在国内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导致一家平台倒闭后企业的高级管理员携款潜逃的现象时常发生,因此国家部分学者认为,网贷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实际上网贷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许多中小型企业赢得了发展的机会,很大程度的缓解了金融危机对中小型企业的影响。因此,更多人认为网贷只有触犯了刑法的相关条例时,网贷活动才会构成犯罪。相较于国外的制度,国内对于借贷用户的信息评级制度不够完善。目前,网络平台借贷中借贷用户的信息极大部分是取自用户在不同银行的资信信息。然而国家目前的公民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借贷平台无法有效的验证用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进而使网络平台借贷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坏账风险,虽然大部分借贷平台通过信息审核等方式方法来约束用户,审核的信息准确性得不到保证,催收也只是建立在增加借款人的利息之上,对借款人的约束力过低,放贷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目前针对借贷平台的监管部门较少,也加重了网络借贷的风险。
但是,网络平台仍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以国内的“拍拍贷”為例,作为国内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虽然在发展上还存在着不足,但是,相较于传统的商业银行,拍拍贷仅是作为一个中介的形式存在于放贷人和借款人之间,不进行资金的存储和借贷活动,这样的形式,增加了借款人的选择权,选择在自己承受范围内的出借条件,降低了借款人所要承担的风险,也因为借贷平台具备的灵活性,让更多的放贷人愿意参与到资金投资中去,而国家目前小额贷款、借款困难的情况,也因此得到了缓解。因为网络借贷平台采用信息化数字化的技术,使其具备了操作简单、方便快捷等优点,最大程度的帮助了中小型企业和中低收入人群。
二、完善网络平台借贷的法律法规
(一)完善平台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地位
要确保国家网络借贷平台市场的稳定发展,首先就要为网络借贷平台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确立法规在国家所有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法规首先要针对网络借贷平台的设立和市场准入机制制定相关条例。因为网络借贷平台的正规与否直接影响了放贷人和借贷人的经济权益,一旦有不正规的网络借贷平台出现在金融市场内,最终会造成国家金融体系受到威胁。只有国家建立了相关准入机制,才能有效防止出现第三方平台携款逃脱、资金滞留等情况的出现。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逐渐重视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银监会已经将网络借贷平台定位在信贷服务中介这一层面上,通过银监会这一举动,更加可以看出国内的网络借贷平台将会逐步走向正轨。网络信贷平台属于金融行业,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立法,促进网络借贷活动合理合法化,才能够切实保障借贷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这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步。现阶段国外成立网络借贷平台都需要接受考核,针对平台的经营模式、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通过以后才可以进入金融市场,并且要求借贷平台适当公开企业信息,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国外群众对借贷平台产生信任,愿意进行网络借贷。国内应该借鉴这样的网络借贷平台准入制度,从而有效的降低借贷风险,保证平台作为金融借贷中介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1]。
(二)建立健全的监管部门和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的监管部门和监管制度,能够有效的对网络借贷平台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在网络借贷平台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进一步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产生因为企业约束力较差,而导致违法乱纪的情况频发。确立监管部门后要明确监管制度,对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平台用户的信息和跟踪检查网络平台的审核制度等进行监督。首先监管部门对所有的网络平台进行检查,确定所有网络借贷平台企业法人和全部工作人员,都进行了实名登记,以及平台上的用户也要通过实名认证才能允许用户进行贷款。其次,监督平台对借款人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能将借款人的信息非法透露或贩卖给其他企业。最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监督网络借贷平台完善借贷审核制度,加强对借款人和放款人的信息审核,平台要将相关信息定期递交给监管部门,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2010年英国首相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部门进行全面的改革,要求各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划分,根据借款人的等级,再考虑是否对借款人进行放贷。这样的举措使得网络借贷平台的放贷人的权益得到了相关保障。
(三)建立健全的借贷征信体系
想要推动国家的网络借贷平台全面发展,就要在法律条例上对放贷人有明确的定位,目前我国没有一部法律对放贷人的地位有明确描述,即使有定义也相对模糊。同时网络借贷平台缺少自己的信贷评级制度,无法对借贷人的信息进行确认,放贷人无法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借贷人信息,导致民间放贷人的利益从根本上得不到保障,大部分有经济条件的群众不愿意参与到金融投资中去,社会闲散的资金无法被有效的利用。只有尽快建立明确的借贷征信体制,是征信制度能够进一步的完善,不仅局限于平台内部征信评价,各平台还要和全国的银行征信中心合作,全面完善借贷人的资信评价信息,从制度上保证放贷人的经济权益。以Zopa网络借贷平台为例,该平台为了降低放贷人的投资风险,将放贷人的资金分批分期借给多个借款人,并且要求借款人签署相关合同,通过法律来约束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最大程度的保证了放贷人的财产。综上所述,国家目前缺少一个健全的借贷征信体系,只有通过体系保障了国内放贷人的利益,也就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民间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进而推动国家金融体系的全面发展[2]。
总结:国内的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虽然对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性作用,可依旧难以掩盖借贷平台自身存在巨大的问题,通过对网络平台借贷现状的分析,针对完善网络平台借贷的法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也意识到只有相应法律的颁布,才会改变整个借贷平台的风气,提升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更能够帮助国内金融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非凡.网络平台借贷的法律规制研究[J].赤子(上中旬),2016,18:202.
[2]娜日斯.探讨网络平台借贷的法律规制[J].科技展望,2015,31:256.
【关键词】:网络平台借贷;法律规制;征信制度
引言:网络平台近几年在国家经济市场上不断崛起,作为一种流行型的金融借贷平台,在国外发展时间长,制度相对完善,而国内的信贷平台大多数还是刚刚起步,资金不足,条件不完善,加之国内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制度还不完善,让一部分非法借贷企业有机可趁,利用网络信贷平台,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导致国家金融风险增加,严重影响国内网络信贷瓶态的进一步发展。
一、网络平台借贷现状
网络平台在国内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导致一家平台倒闭后企业的高级管理员携款潜逃的现象时常发生,因此国家部分学者认为,网贷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实际上网贷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许多中小型企业赢得了发展的机会,很大程度的缓解了金融危机对中小型企业的影响。因此,更多人认为网贷只有触犯了刑法的相关条例时,网贷活动才会构成犯罪。相较于国外的制度,国内对于借贷用户的信息评级制度不够完善。目前,网络平台借贷中借贷用户的信息极大部分是取自用户在不同银行的资信信息。然而国家目前的公民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借贷平台无法有效的验证用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进而使网络平台借贷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坏账风险,虽然大部分借贷平台通过信息审核等方式方法来约束用户,审核的信息准确性得不到保证,催收也只是建立在增加借款人的利息之上,对借款人的约束力过低,放贷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目前针对借贷平台的监管部门较少,也加重了网络借贷的风险。
但是,网络平台仍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以国内的“拍拍贷”為例,作为国内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虽然在发展上还存在着不足,但是,相较于传统的商业银行,拍拍贷仅是作为一个中介的形式存在于放贷人和借款人之间,不进行资金的存储和借贷活动,这样的形式,增加了借款人的选择权,选择在自己承受范围内的出借条件,降低了借款人所要承担的风险,也因为借贷平台具备的灵活性,让更多的放贷人愿意参与到资金投资中去,而国家目前小额贷款、借款困难的情况,也因此得到了缓解。因为网络借贷平台采用信息化数字化的技术,使其具备了操作简单、方便快捷等优点,最大程度的帮助了中小型企业和中低收入人群。
二、完善网络平台借贷的法律法规
(一)完善平台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地位
要确保国家网络借贷平台市场的稳定发展,首先就要为网络借贷平台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确立法规在国家所有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法规首先要针对网络借贷平台的设立和市场准入机制制定相关条例。因为网络借贷平台的正规与否直接影响了放贷人和借贷人的经济权益,一旦有不正规的网络借贷平台出现在金融市场内,最终会造成国家金融体系受到威胁。只有国家建立了相关准入机制,才能有效防止出现第三方平台携款逃脱、资金滞留等情况的出现。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逐渐重视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银监会已经将网络借贷平台定位在信贷服务中介这一层面上,通过银监会这一举动,更加可以看出国内的网络借贷平台将会逐步走向正轨。网络信贷平台属于金融行业,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立法,促进网络借贷活动合理合法化,才能够切实保障借贷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这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步。现阶段国外成立网络借贷平台都需要接受考核,针对平台的经营模式、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通过以后才可以进入金融市场,并且要求借贷平台适当公开企业信息,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国外群众对借贷平台产生信任,愿意进行网络借贷。国内应该借鉴这样的网络借贷平台准入制度,从而有效的降低借贷风险,保证平台作为金融借贷中介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1]。
(二)建立健全的监管部门和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的监管部门和监管制度,能够有效的对网络借贷平台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在网络借贷平台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进一步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产生因为企业约束力较差,而导致违法乱纪的情况频发。确立监管部门后要明确监管制度,对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平台用户的信息和跟踪检查网络平台的审核制度等进行监督。首先监管部门对所有的网络平台进行检查,确定所有网络借贷平台企业法人和全部工作人员,都进行了实名登记,以及平台上的用户也要通过实名认证才能允许用户进行贷款。其次,监督平台对借款人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能将借款人的信息非法透露或贩卖给其他企业。最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监督网络借贷平台完善借贷审核制度,加强对借款人和放款人的信息审核,平台要将相关信息定期递交给监管部门,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2010年英国首相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部门进行全面的改革,要求各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划分,根据借款人的等级,再考虑是否对借款人进行放贷。这样的举措使得网络借贷平台的放贷人的权益得到了相关保障。
(三)建立健全的借贷征信体系
想要推动国家的网络借贷平台全面发展,就要在法律条例上对放贷人有明确的定位,目前我国没有一部法律对放贷人的地位有明确描述,即使有定义也相对模糊。同时网络借贷平台缺少自己的信贷评级制度,无法对借贷人的信息进行确认,放贷人无法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借贷人信息,导致民间放贷人的利益从根本上得不到保障,大部分有经济条件的群众不愿意参与到金融投资中去,社会闲散的资金无法被有效的利用。只有尽快建立明确的借贷征信体制,是征信制度能够进一步的完善,不仅局限于平台内部征信评价,各平台还要和全国的银行征信中心合作,全面完善借贷人的资信评价信息,从制度上保证放贷人的经济权益。以Zopa网络借贷平台为例,该平台为了降低放贷人的投资风险,将放贷人的资金分批分期借给多个借款人,并且要求借款人签署相关合同,通过法律来约束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最大程度的保证了放贷人的财产。综上所述,国家目前缺少一个健全的借贷征信体系,只有通过体系保障了国内放贷人的利益,也就从根本上推动了我国民间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进而推动国家金融体系的全面发展[2]。
总结:国内的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虽然对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性作用,可依旧难以掩盖借贷平台自身存在巨大的问题,通过对网络平台借贷现状的分析,针对完善网络平台借贷的法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也意识到只有相应法律的颁布,才会改变整个借贷平台的风气,提升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更能够帮助国内金融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非凡.网络平台借贷的法律规制研究[J].赤子(上中旬),2016,18:202.
[2]娜日斯.探讨网络平台借贷的法律规制[J].科技展望,2015,3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