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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的经济摩擦。资本输出国与东道国都倾向于与别国签订鼓励、保护国外投资的协议。由于多边投资保护协议签订存在很高的难度,因此双边投资协定成为双方愿意选择的途径。截至目前,中国已经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BIT)超过110个,成为缔结双边投资协议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与此相伴的是这些BIT中“中心”管辖条款的缺陷。笔者通过对这些缺陷的分析提出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