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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总结过去一年的成绩,部署新一年的工作重点,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2010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全力服务保障世博会,加强法律监督,加强自身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加快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保障世博会顺利举办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和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
直面新形势,迎战“四个考验”
讲起2010年工作的重点,陈旭检察长说,这首先是基于对目前中国以及上海所面临的新形势的认识。
陈旭: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理解,这种新形势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新的国际背景下,中国的国际地位提升了。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整体经济实力取得非常大的发展,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去年的金融危机中,中国充分体现了她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世界少不了中国。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地运用国际规则,处理国际间的关系,在提升国力的同时发挥我们的作用。
其次,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十分迫切的任务,不再单纯靠大量的资金、资源投入拉动经济发展了。而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必然带来管理方式以及工作观念等等一系列的变化。
另外,社会转型期,我们社会积累的一些矛盾日渐凸显,这就需要我们改变执政方式。我们习惯了用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化手段来管理,不太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划,运用国际规则,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手段管理经济。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人越来越多地变成社会人,原来控制社会的办法很简单,文件一发,单位一动员,都管住了。为什么能管住?因为你的工资、住房都是从属于单位的。现在单位和个人的纽带松了,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就不能仅仅靠过去的办法管理社会。因此,要化解社会转型期的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才能完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任务。
再比如,新兴媒体日益发展成熟,人民群众对司法十分关注,也十分期待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发生涉案社会热点,媒体就会问了,检察院在哪里?因此如何面对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这也是我们要直面的现代社会的新形势。
在这种背景下,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六个重点”,提出要经得起四方面的考验,这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我觉得非常迫切,2009年,我到中央党校学习,同志们一致都认为,目前,我们的政府一定要适应现在的社会发展,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非常重要、非常迫切。
检察风云: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新形势下要经得起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那么,具体到上海市的检察工作,您认为新形势的考验有哪些?
陈旭:一方面,虽然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形势整体企稳向好,但这一过程中不稳定因素仍然十分突出,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牢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还存在不少困难。一些企业仍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就业、环境等等方面的压力仍然不小。不稳定因素随时都可能碰头叠加、集中释放。
另外,2010年,上海将举办世博会,世博的安保工作也面临严峻考验。上海世博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个全球性盛会,是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内外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等干扰、破坏的目标。世博会吸引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容易诱发跨地区的流窜犯罪,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也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这也将给社会治安带来严峻挑战。
第三是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当前职务犯罪呈现许多新特点,大要案增多,窝窜案频发,犯罪隐蔽性增强、侦查难度增大。特别是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任务很重。
第四,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任务不断加重。当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度都是空前的。
加强党的建设关键
是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
检察风云: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到,新形势下环境不同、条件不同,加强党的建设比任何时候都迫切,也更重要。那么上海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党的建设,您认为党的建设重点是什么呢?
陈旭:我觉得,具体到我们上海检察机关,加强党的建设,关键是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这是关系到检察工作能否适应新形势,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的首要问题。
为什么我说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很重要?
首先,上海现在在进行四个中心建设,这其实也是上海日趋国际化的体现。对于这么重要的历史机遇和重要时期,我们检察机关都需要去学习,去适应。从知识储备、人才储备,包括我们的思想观念、队伍职业化程度,可以说目前都是存在较大差距的。
二是提高执法监督水平的需要。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抗诉是非常重要的,但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意义上的监督方式和力度。我认为,我们检察机关还没有很好地履行宪法赋予我们的监督职能。目前,我们从监督的能力、力度以及影响上,都是不够的。我们要在法律监督方面树立检察机关的权威性,这也同样需要领导班子建设的加强。
三是适应干部新老更替的需要。检察机关一直面临着一个新老交替的问题,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到检察机关工作的,多半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院校教育。90年代进入检察系统的同志就都是经过正规法律院校教育的,是检察机关非常重要的一代。我们目前的任务就是如何把这样一支队伍培养起来,把好的作风带给他们。
当然,还有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要带领和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检察队伍。比如服务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金融法律、航运法律、外贸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有一大批法律方面专家。
我觉得,基于这样的认识,才能使我们更好地学习理解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海市委九届九次会议的精神。
检察风云:如您说的,加强上海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整体队伍的培养建设很重要,那么您认为应该重点培养这支队伍哪些方面的能力?
陈旭:首先是创新意识和创新的能力。这些年来,我觉得我们上海检察机关队伍的创新意识越来越活跃,活力越来越强,这非常重要。要发展就要创新,创新首先就要解放思想,当然,这个创新是根据中国国情和检察工作特点的。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改革,包括晋升办法、考核办法、管理方式以及培训模式等等。这些对整个队伍的提高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二,我觉得这两年,我们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越来越强,特别是2009年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应该说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第三,法律监督的思路越来越拓展,有非常大的变化。我们2009年同公安、法院和司法局签订了加强监督配合的协议,打好了基础。尤其是我们开始监督一些指导思想、法律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比如说民事案件怎么监督,同类案件判决不平等怎么办?
第四,培养干部专业化的能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不能简单看办了多少案件、办了哪些大要案,而是要看办案的社会效果怎么样?我觉得这会引导整个氛围的形成,将给队伍的发展带来长远的影响。
检察风云:我注意到,您也提到,适应新形势,我们还“有差距”,那么您认为目前的差距在哪里呢?
陈旭:一个是我们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可以说相对业务素质和水平,一些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差一些。讲到业务头头是道,讲到政治理论就比较贫乏,缺乏自己的语言,缺乏融会贯通,而政治理论实际上是体现在平时的工作当中的,不是一个空洞的东西。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涉及政治的敏感性,把握大局的能力,包括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否站在比较高的角度看待检察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而且我们是否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教育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这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我们领导干部改革开放和服务四个中心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还不够。我们不可能成为经济、金融的专家,但我们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缺乏的。比如对于普通的刑事案件比较熟悉,但是对知识产权、一些网络犯罪、金融领域的犯罪,也包括对国际规则的了解比较匮乏。对此,一些干部的紧迫性显然还不够,基本上是吃老本过日子。
检察风云:您认为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2010年,有关领导班子建设有什么新的打算?
陈旭: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需要抓重点。我认为领导班子建设就是一个重点。
2010年要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能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基层院正副检察长、市分院正副处长进行轮训,重点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领导艺术以及管理科学的培训。
同时要大兴调研之风。通过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创新工作机制,这是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方法。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调研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办案一线,了解检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单纯调研还是不够的,要把2009年的调研课题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和措施,把调查研究的成果落实到工作中,推动工作的发展。
当然,适应新形势同样要加强检察人才、业务骨干的培养,深化全院培训。培训要有针对性和时效性。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2010年,我们要把2009年在全市检察系统评选出来的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十佳案例作为培训教材,教导干警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意识。要把《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列入培训的基础课程,把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精神真正深入到每个干警的意识中。各级院要把岗位练兵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新类型案件、首例案件的研究,要发挥个案的示范作用。
为了更好地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我们还要加紧培养和吸纳高层次和复合型人才。一方面,要以办案骨干为重点,通过与院校合作,委托培养,或者送他们出国深造等等途径,有计划地开展金融、航运、知识产权和外语等专题培训,形成一支适应检察办案需要的人才队伍。同时,我们在招录引进人才中,也要注意挑选有金融、证券、社会学等专业背景的人才,充实我们的检察队伍。
加强法律监督:
不能就案论案,一定要延伸
检察风云: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履行法律监督,最近一段时间,上海市检察院有关加强法律监督提出很多举措,您认为在当前,法律监督的重点应该强调什么?
陈旭:2009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做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这对于上海市检察机关既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上海市检察院在2010年就要把落实这个《决议》作为新起点,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努力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加强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在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抗诉工作的同时,还要坚持抓住法律实施和执法司法中的重大问题。不能仅仅局限在个案的监督,还要把这种监督提升到对执法指导思想、法律政策的执行、类案的刑事平衡、程序公正等等方面突出问题的监督。
我一直强调,我们的工作要延伸,不能就案论案。一个典型的重要的案件办完并不能算结束,对于案件当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情况反映、检察建议等途径,向企业、党委、政府提出我们的建议,反映社会管理和执法办案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可行性、操作性的建议,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再比如,在加强抗诉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一类问题的监督,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大局和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如金融、房地产、劳动合同等领域中的问题,我们就要深入分析论证,找准问题的症结,依法据理提出有说服力的检察建议、专项报告或者立法建议、政策建议。明确一类问题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统一工作标准,规范监督程序。要加强涉及世博会和涉及金融、航运、外贸等领域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增强民航检察监督的社会效果。
2010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延伸还包括深入推进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建设,推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这是上海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全国很有影响。但是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有效监督方面,还有差距,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配合不协调等问题。2010年,我们要花大力气把信息平台建设好,实现更有效的监督。要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落实到移送案件的层面,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制度,要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嫌犯罪的线索,对于社会危害比较大、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多、明显构成犯罪的案件,我们检察机关就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并通报公安机关,要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立足检察职能履行,
全力服务上海世博
检察风云:举办世博是2010年上海的头等大事。您今天一开始讲到2010年的工作安排,重点也落在了保障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请问为世博举办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和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上海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陈旭:世博期间是维稳的特殊时期,我们上海检察机关要把世博安保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努力保障社会大局安定和谐。首先,要坚决打击严重影响世博会举办、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信息沟通,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不能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同时,要营造廉洁办博的氛围,依法查办影响世博的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世博工程建设、项目招商、特许经营、运营以及其他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诱发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入推进矛盾的化解,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到执法办案活动始终,要从制度上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矛盾,如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等等。
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关系到社会稳定,同样也是对我们执法能力的考验。2010年,各级院将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细化分解责任,逐项落实到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具体人员。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网上舆论引导等机制,加强上海检察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世博的舆情,要及时搜集、整理、分析,在第一时间客观公正地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
直面新形势,迎战“四个考验”
讲起2010年工作的重点,陈旭检察长说,这首先是基于对目前中国以及上海所面临的新形势的认识。
陈旭: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理解,这种新形势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新的国际背景下,中国的国际地位提升了。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整体经济实力取得非常大的发展,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去年的金融危机中,中国充分体现了她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世界少不了中国。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地运用国际规则,处理国际间的关系,在提升国力的同时发挥我们的作用。
其次,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十分迫切的任务,不再单纯靠大量的资金、资源投入拉动经济发展了。而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必然带来管理方式以及工作观念等等一系列的变化。
另外,社会转型期,我们社会积累的一些矛盾日渐凸显,这就需要我们改变执政方式。我们习惯了用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化手段来管理,不太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划,运用国际规则,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手段管理经济。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人越来越多地变成社会人,原来控制社会的办法很简单,文件一发,单位一动员,都管住了。为什么能管住?因为你的工资、住房都是从属于单位的。现在单位和个人的纽带松了,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就不能仅仅靠过去的办法管理社会。因此,要化解社会转型期的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才能完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任务。
再比如,新兴媒体日益发展成熟,人民群众对司法十分关注,也十分期待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发生涉案社会热点,媒体就会问了,检察院在哪里?因此如何面对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这也是我们要直面的现代社会的新形势。
在这种背景下,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六个重点”,提出要经得起四方面的考验,这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我觉得非常迫切,2009年,我到中央党校学习,同志们一致都认为,目前,我们的政府一定要适应现在的社会发展,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非常重要、非常迫切。
检察风云: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新形势下要经得起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那么,具体到上海市的检察工作,您认为新形势的考验有哪些?
陈旭:一方面,虽然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形势整体企稳向好,但这一过程中不稳定因素仍然十分突出,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牢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还存在不少困难。一些企业仍然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就业、环境等等方面的压力仍然不小。不稳定因素随时都可能碰头叠加、集中释放。
另外,2010年,上海将举办世博会,世博的安保工作也面临严峻考验。上海世博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个全球性盛会,是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内外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等干扰、破坏的目标。世博会吸引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容易诱发跨地区的流窜犯罪,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也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这也将给社会治安带来严峻挑战。
第三是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当前职务犯罪呈现许多新特点,大要案增多,窝窜案频发,犯罪隐蔽性增强、侦查难度增大。特别是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任务很重。
第四,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任务不断加重。当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度都是空前的。
加强党的建设关键
是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
检察风云: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到,新形势下环境不同、条件不同,加强党的建设比任何时候都迫切,也更重要。那么上海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党的建设,您认为党的建设重点是什么呢?
陈旭:我觉得,具体到我们上海检察机关,加强党的建设,关键是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这是关系到检察工作能否适应新形势,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的首要问题。
为什么我说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很重要?
首先,上海现在在进行四个中心建设,这其实也是上海日趋国际化的体现。对于这么重要的历史机遇和重要时期,我们检察机关都需要去学习,去适应。从知识储备、人才储备,包括我们的思想观念、队伍职业化程度,可以说目前都是存在较大差距的。
二是提高执法监督水平的需要。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抗诉是非常重要的,但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意义上的监督方式和力度。我认为,我们检察机关还没有很好地履行宪法赋予我们的监督职能。目前,我们从监督的能力、力度以及影响上,都是不够的。我们要在法律监督方面树立检察机关的权威性,这也同样需要领导班子建设的加强。
三是适应干部新老更替的需要。检察机关一直面临着一个新老交替的问题,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到检察机关工作的,多半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院校教育。90年代进入检察系统的同志就都是经过正规法律院校教育的,是检察机关非常重要的一代。我们目前的任务就是如何把这样一支队伍培养起来,把好的作风带给他们。
当然,还有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要带领和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检察队伍。比如服务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金融法律、航运法律、外贸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有一大批法律方面专家。
我觉得,基于这样的认识,才能使我们更好地学习理解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海市委九届九次会议的精神。
检察风云:如您说的,加强上海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整体队伍的培养建设很重要,那么您认为应该重点培养这支队伍哪些方面的能力?
陈旭:首先是创新意识和创新的能力。这些年来,我觉得我们上海检察机关队伍的创新意识越来越活跃,活力越来越强,这非常重要。要发展就要创新,创新首先就要解放思想,当然,这个创新是根据中国国情和检察工作特点的。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改革,包括晋升办法、考核办法、管理方式以及培训模式等等。这些对整个队伍的提高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二,我觉得这两年,我们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越来越强,特别是2009年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应该说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第三,法律监督的思路越来越拓展,有非常大的变化。我们2009年同公安、法院和司法局签订了加强监督配合的协议,打好了基础。尤其是我们开始监督一些指导思想、法律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比如说民事案件怎么监督,同类案件判决不平等怎么办?
第四,培养干部专业化的能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不能简单看办了多少案件、办了哪些大要案,而是要看办案的社会效果怎么样?我觉得这会引导整个氛围的形成,将给队伍的发展带来长远的影响。
检察风云:我注意到,您也提到,适应新形势,我们还“有差距”,那么您认为目前的差距在哪里呢?
陈旭:一个是我们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可以说相对业务素质和水平,一些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差一些。讲到业务头头是道,讲到政治理论就比较贫乏,缺乏自己的语言,缺乏融会贯通,而政治理论实际上是体现在平时的工作当中的,不是一个空洞的东西。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涉及政治的敏感性,把握大局的能力,包括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否站在比较高的角度看待检察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而且我们是否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教育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这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我们领导干部改革开放和服务四个中心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还不够。我们不可能成为经济、金融的专家,但我们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缺乏的。比如对于普通的刑事案件比较熟悉,但是对知识产权、一些网络犯罪、金融领域的犯罪,也包括对国际规则的了解比较匮乏。对此,一些干部的紧迫性显然还不够,基本上是吃老本过日子。
检察风云:您认为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2010年,有关领导班子建设有什么新的打算?
陈旭: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需要抓重点。我认为领导班子建设就是一个重点。
2010年要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能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基层院正副检察长、市分院正副处长进行轮训,重点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领导艺术以及管理科学的培训。
同时要大兴调研之风。通过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创新工作机制,这是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方法。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调研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办案一线,了解检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单纯调研还是不够的,要把2009年的调研课题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和措施,把调查研究的成果落实到工作中,推动工作的发展。
当然,适应新形势同样要加强检察人才、业务骨干的培养,深化全院培训。培训要有针对性和时效性。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2010年,我们要把2009年在全市检察系统评选出来的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十佳案例作为培训教材,教导干警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意识。要把《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列入培训的基础课程,把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精神真正深入到每个干警的意识中。各级院要把岗位练兵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新类型案件、首例案件的研究,要发挥个案的示范作用。
为了更好地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我们还要加紧培养和吸纳高层次和复合型人才。一方面,要以办案骨干为重点,通过与院校合作,委托培养,或者送他们出国深造等等途径,有计划地开展金融、航运、知识产权和外语等专题培训,形成一支适应检察办案需要的人才队伍。同时,我们在招录引进人才中,也要注意挑选有金融、证券、社会学等专业背景的人才,充实我们的检察队伍。
加强法律监督:
不能就案论案,一定要延伸
检察风云: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履行法律监督,最近一段时间,上海市检察院有关加强法律监督提出很多举措,您认为在当前,法律监督的重点应该强调什么?
陈旭:2009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做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这对于上海市检察机关既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上海市检察院在2010年就要把落实这个《决议》作为新起点,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努力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加强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在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抗诉工作的同时,还要坚持抓住法律实施和执法司法中的重大问题。不能仅仅局限在个案的监督,还要把这种监督提升到对执法指导思想、法律政策的执行、类案的刑事平衡、程序公正等等方面突出问题的监督。
我一直强调,我们的工作要延伸,不能就案论案。一个典型的重要的案件办完并不能算结束,对于案件当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情况反映、检察建议等途径,向企业、党委、政府提出我们的建议,反映社会管理和执法办案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可行性、操作性的建议,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再比如,在加强抗诉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一类问题的监督,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大局和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如金融、房地产、劳动合同等领域中的问题,我们就要深入分析论证,找准问题的症结,依法据理提出有说服力的检察建议、专项报告或者立法建议、政策建议。明确一类问题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统一工作标准,规范监督程序。要加强涉及世博会和涉及金融、航运、外贸等领域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增强民航检察监督的社会效果。
2010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延伸还包括深入推进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建设,推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这是上海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全国很有影响。但是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有效监督方面,还有差距,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配合不协调等问题。2010年,我们要花大力气把信息平台建设好,实现更有效的监督。要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落实到移送案件的层面,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制度,要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嫌犯罪的线索,对于社会危害比较大、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多、明显构成犯罪的案件,我们检察机关就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并通报公安机关,要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立足检察职能履行,
全力服务上海世博
检察风云:举办世博是2010年上海的头等大事。您今天一开始讲到2010年的工作安排,重点也落在了保障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请问为世博举办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和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上海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陈旭:世博期间是维稳的特殊时期,我们上海检察机关要把世博安保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努力保障社会大局安定和谐。首先,要坚决打击严重影响世博会举办、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信息沟通,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不能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同时,要营造廉洁办博的氛围,依法查办影响世博的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世博工程建设、项目招商、特许经营、运营以及其他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诱发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入推进矛盾的化解,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到执法办案活动始终,要从制度上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矛盾,如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等等。
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关系到社会稳定,同样也是对我们执法能力的考验。2010年,各级院将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细化分解责任,逐项落实到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具体人员。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网上舆论引导等机制,加强上海检察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世博的舆情,要及时搜集、整理、分析,在第一时间客观公正地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