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保障制度是有效的社会风险化解机制,对于以国家为主导的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建设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未来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供给的数量与质量。更取决于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供给者——政府对农民真实需求的了解、把握与满足程度。调查地区农民在养老保障项目上可承受的支付金额的平均值为32.06元/月,农民在养老保障项目上的支付上限值为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7.29%,高于此比例,则影响农民正常的生活水平,而农民普遍能够接受的适宜比例值为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