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犯罪嫌疑人自然情况:于某,男,23周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二、简要案情:2010年12月22日,于某驾驶其车辆进行非法营运时被运输管理所查获并将其车辆依法暂扣在客运公司院内。当日下午15时许,于某乘门卫不备用备用钥匙将车启动后开走。并以700元的价格卖掉。事后于某找来媒体对运输管理所进行曝光,施加压力,并制作了一份假的购车协议(购车款为19,000元)到运输管理所索赔。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