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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药品回收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中还属空白。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只赋予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医疗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权限,其他所有与药品有关的法规也都没有对药品回收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对此,应坚持以永续发展为导向,加强公民参与,在政府、医药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构建药品回收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