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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等价性观点提出以来,等价性的内涵并无太大的争议,等价性就是不作为违反义务造成的法益侵害在犯罪事实上和行为方式上拥有等值的效果.但对于在犯罪构成中出现的不同学说,应该肯定等价性的独立地位,在价值判断中肯定等价性的“构成要件论”,因此等价性的价值判断显得尤为重要,将等价性作为独立的构成要件并依附于作为义务来限制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通过等价性来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提出立法建议,阐述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可罚性和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中增设不纯正不作为犯,明确等价性的具体考量标准,通过法律拟制实现不作为与实行行为的等价,总之要在法理上弥补司法实践中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