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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校规一直以来被校方赋予道德的形象,是评判学生道德优劣的标准和尺度。然而,有的校规是有悖于道德的,是成人偏好与规范对道德的僭越。这会影响学生心理健康,抑制反思性思维,引发校生冲突等。笔者从成人主义思想的作用、秩序至上原则以及校方的功利取向三个角度分析,以期找出校规对道德僭越的原因。
【关键词】校规;道德;僭越;男女交往:思考
校规,一直以来就被校方赋予道德的形象,学生不遵守校规就是不道德的,是要受到严格惩罚的。然而,校规一定合乎道德么?校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问题呢?这需要深入探讨。
一、校规对道德的僭越
据《南国早报》报道,广西宜州市一中出台《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规定: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交谈,应用口头语言,不用书信、手机;当教室等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此校规引起了学生的异议以及家长、学者和社会的普遍关注。被赋予道德色彩的校规实际上是偏好与规范对道德的僭越。
僭越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超越本分,二是指过分、差失。在人类价值系统中道德的价值位相对高于偏好与规范,故若偏好或规范不守自己的本分,以道德的名义发挥作用的话,则是对道德的僭越。男女生有正常交往的权利,学生所接受的教育除了来自教师、社会、自我,还有同学问的相互教育。没有理由认为男女一对一的交谈就一定会导致恋情的发生,即便有恋情的发生又有何大逆不道呢?该校规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基本的人身自由。不管在衣着打扮、生活习惯还是文化欣赏方面,只要是偏好不同,教师就把它们引到道德层面上,将自身的偏好视为道德判断的标准。这是成人偏好对道德的僭越。
二、校规对道德僭越的后果
校规对道德的僭越会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影响学生心理健康,导致机械主义。“将规范突出,用规范僭越道德,会使(道德)教育失去道德价值的支持,同样有走向道德反面的危险。”只有在道德价值支撑下开展行为规范才能真正养成学生的道德素质,而变态的校规易使学生“照章办事”、唯校规是从,阻碍“外在道德空气与内在道德冲动、智慧的双向对流”。最终导致机械主义和形式主义。
2 抑制学生思维,使之成为规范的附属品。佐藤学提出。“学习是借助于同物质世界的沟通与对话(形成世界)、借助于同他人的沟通与对话(形成朋友)、借助于同自身的沟通与对话(形成自我),三位一体地实现‘意义与关系的重建’的永恒的过程。”反对男女生交往,实际是反对与他人对话的“合作性学习”,更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必然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降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过接受暗示或非反思性选择机制接受各种日常知识,形成心理和活动的常规定式。对校规的盲目顺从会使学生形成非反思性行为,认为制度是正确的、必须遵从的,即便有异议也要保持沉默,被动地受制于规范。最終会导致批判反思精神的减弱和创新意识的消退,不利于独立人格结构的形成。
3 导致侵权行为,引发校生冲突。制度的建立需要道德作担保,符合道德的价值是制度存在的合法性最有力的辩护。然而。很多校规都是由校长和教师一拍桌子即成的:周一必须穿校服,即便是寒冷的冬天也不能违规;课间不许吵闹大声说话,若学生弄坏公共设施需多倍罚款;染头发或留长发的女生被定格为没有道德修养的“另类”,遭到以老师为主导的“同类”的排斥……类似规定怎能不引起学生的反感?校规的“去个性化”属性虽能够缓解学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紧张的人际关系,但当校规存在问题时,学生会采取无言的抵触或自觉与不自觉的反抗,控制、围堵、惩罚等强制性措施往往更能激起学生的挑战性。
三、校规对道德僭越的剖析
校规对道德僭越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成人主义思想严重,忽视学生个性发展。“成人主义”,指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以成年人的价值偏好为标准,在教育目标、组织管理、课程与教学等学校运行的关键环节体现成年人的意志,公开或隐蔽性地不承认儿童的独立人格,不承认儿童当下生活的价值和享受当下生活的权利。中小学生正处在知识、经验的生长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需要成人的悉心教导,学校制定相关的制度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教育的目的不能否认过好当下的生活,否认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的教育势必起负面作用。
2 秩序至上,缺少对学生的尊重。校规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具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作用。然而,过于强调秩序必会导致本末倒置、目的与手段颠倒。以禁止男女生交往来杜绝男女恋情的发生,对学生之间的交往进行规范、监督,实际是对学生的不信任与不尊重,更是对教育本身的贬值。每个人都有基本的话语权,对学生话语权的干涉就是对学生权利的剥夺,是以牺牲学生的发展为代价的,这与校规的应然取向——秩序与自由统一是相违背的。
3 功利取向严重,片面追求升学率。教育者表面上是为学生好而出台“清规禁律”,却显示了学校作为一个群体的自私性。首先,这是为避免家长的不满。如果学生在学校里因恋爱成绩下降或者惹出麻烦,家长必然对校方进行指责、批评,甚至使领导丢掉官帽子。其次,这是当今教育无奈与冷漠的真实写照。在教育领导者眼里,关注上级的评价、小心谨慎不出事,是比教育出好学生更重要的事。再次,为追求高的升学率,学校与家长和部分社会力量形成“同盟”,一致要求学生没有七情六欲。在这种情况下,校规实际上成了管理者稳住自己地位的工具。
“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只有真正立足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利用道德的、爱的方式引导学生,教育方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参考文献
[1] [23]高德胜,论道德教育中的僭越现象一由“不准女生留长发”引发的思考,生活德育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7
[3]佐藤学著,钟启泉译,学习的快乐一走向对话[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315
[4] 大卫·杰弗里,史密斯,全球化与后现代教育学[Mj,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45
[5] 熊丙奇,教育熊视[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8,84
【关键词】校规;道德;僭越;男女交往:思考
校规,一直以来就被校方赋予道德的形象,学生不遵守校规就是不道德的,是要受到严格惩罚的。然而,校规一定合乎道德么?校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问题呢?这需要深入探讨。
一、校规对道德的僭越
据《南国早报》报道,广西宜州市一中出台《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规定: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交谈,应用口头语言,不用书信、手机;当教室等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此校规引起了学生的异议以及家长、学者和社会的普遍关注。被赋予道德色彩的校规实际上是偏好与规范对道德的僭越。
僭越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超越本分,二是指过分、差失。在人类价值系统中道德的价值位相对高于偏好与规范,故若偏好或规范不守自己的本分,以道德的名义发挥作用的话,则是对道德的僭越。男女生有正常交往的权利,学生所接受的教育除了来自教师、社会、自我,还有同学问的相互教育。没有理由认为男女一对一的交谈就一定会导致恋情的发生,即便有恋情的发生又有何大逆不道呢?该校规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基本的人身自由。不管在衣着打扮、生活习惯还是文化欣赏方面,只要是偏好不同,教师就把它们引到道德层面上,将自身的偏好视为道德判断的标准。这是成人偏好对道德的僭越。
二、校规对道德僭越的后果
校规对道德的僭越会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影响学生心理健康,导致机械主义。“将规范突出,用规范僭越道德,会使(道德)教育失去道德价值的支持,同样有走向道德反面的危险。”只有在道德价值支撑下开展行为规范才能真正养成学生的道德素质,而变态的校规易使学生“照章办事”、唯校规是从,阻碍“外在道德空气与内在道德冲动、智慧的双向对流”。最终导致机械主义和形式主义。
2 抑制学生思维,使之成为规范的附属品。佐藤学提出。“学习是借助于同物质世界的沟通与对话(形成世界)、借助于同他人的沟通与对话(形成朋友)、借助于同自身的沟通与对话(形成自我),三位一体地实现‘意义与关系的重建’的永恒的过程。”反对男女生交往,实际是反对与他人对话的“合作性学习”,更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必然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降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过接受暗示或非反思性选择机制接受各种日常知识,形成心理和活动的常规定式。对校规的盲目顺从会使学生形成非反思性行为,认为制度是正确的、必须遵从的,即便有异议也要保持沉默,被动地受制于规范。最終会导致批判反思精神的减弱和创新意识的消退,不利于独立人格结构的形成。
3 导致侵权行为,引发校生冲突。制度的建立需要道德作担保,符合道德的价值是制度存在的合法性最有力的辩护。然而。很多校规都是由校长和教师一拍桌子即成的:周一必须穿校服,即便是寒冷的冬天也不能违规;课间不许吵闹大声说话,若学生弄坏公共设施需多倍罚款;染头发或留长发的女生被定格为没有道德修养的“另类”,遭到以老师为主导的“同类”的排斥……类似规定怎能不引起学生的反感?校规的“去个性化”属性虽能够缓解学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紧张的人际关系,但当校规存在问题时,学生会采取无言的抵触或自觉与不自觉的反抗,控制、围堵、惩罚等强制性措施往往更能激起学生的挑战性。
三、校规对道德僭越的剖析
校规对道德僭越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成人主义思想严重,忽视学生个性发展。“成人主义”,指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以成年人的价值偏好为标准,在教育目标、组织管理、课程与教学等学校运行的关键环节体现成年人的意志,公开或隐蔽性地不承认儿童的独立人格,不承认儿童当下生活的价值和享受当下生活的权利。中小学生正处在知识、经验的生长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需要成人的悉心教导,学校制定相关的制度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教育的目的不能否认过好当下的生活,否认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的教育势必起负面作用。
2 秩序至上,缺少对学生的尊重。校规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具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作用。然而,过于强调秩序必会导致本末倒置、目的与手段颠倒。以禁止男女生交往来杜绝男女恋情的发生,对学生之间的交往进行规范、监督,实际是对学生的不信任与不尊重,更是对教育本身的贬值。每个人都有基本的话语权,对学生话语权的干涉就是对学生权利的剥夺,是以牺牲学生的发展为代价的,这与校规的应然取向——秩序与自由统一是相违背的。
3 功利取向严重,片面追求升学率。教育者表面上是为学生好而出台“清规禁律”,却显示了学校作为一个群体的自私性。首先,这是为避免家长的不满。如果学生在学校里因恋爱成绩下降或者惹出麻烦,家长必然对校方进行指责、批评,甚至使领导丢掉官帽子。其次,这是当今教育无奈与冷漠的真实写照。在教育领导者眼里,关注上级的评价、小心谨慎不出事,是比教育出好学生更重要的事。再次,为追求高的升学率,学校与家长和部分社会力量形成“同盟”,一致要求学生没有七情六欲。在这种情况下,校规实际上成了管理者稳住自己地位的工具。
“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只有真正立足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利用道德的、爱的方式引导学生,教育方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参考文献
[1] [23]高德胜,论道德教育中的僭越现象一由“不准女生留长发”引发的思考,生活德育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7
[3]佐藤学著,钟启泉译,学习的快乐一走向对话[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315
[4] 大卫·杰弗里,史密斯,全球化与后现代教育学[Mj,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45
[5] 熊丙奇,教育熊视[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