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201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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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银行业理财市场呈现出崭新的局面:理财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参与主体不断扩大,年末理财规模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中位居首位;监管部门推进银行理财事业部制改革,规范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加强理财信息登记工作和信息披露,推动银行理财创新与转型、回归资产管理本质,逐步打破刚性兑付。
  具体而言,2014年银行业理财市场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理财规模平稳增长;二是理财资金继续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理财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银行业理财市场的主要政策
  2014年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对申请开设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以及申请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提供服务的托管人所具备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列出了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符合的条件;还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2014年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理财业务监管机制,强化理财业务非现场监管,加强现场检查。加强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的行为监管,加大对理财业务监管法规的执行力度,积极鼓励银行理财业务探索新的产品和模式,更好地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规定银行在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需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公布所售产品在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登记编码,投资者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未在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2014年7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等原则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理财业务;明确了理财事业部应具备的几个特征,以及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经营应符合的监管要求。
  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各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或运用原则上应当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切实整治层层加价行为,减少监管套利,引导相关业务健康发展。
  2014年9月11日,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改进绩效考评制度,设立存款偏离度指标,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规定银行不得通过理财产品倒存,即不得通过将理财产品发行和到期时间集中于每月下旬,于月末、季末时点将理财资金转为存款。
  2014年12月,银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在梳理总结过去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对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完善,是指导银行理财业务的综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向开放式、净值型产品转型,逐渐打破刚性兑付,鼓励银行理财采取直接投资方式,避免多重嵌套,缩短资金链条。
  2014年12月30日,中央结算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理财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登记理财产品投资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的底层资产投资信息和月度理财业务汇总信息,进一步提高银行理财信息透明度;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高净值客户类理财产品时,需在销售文件中公布该产品在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登记编码。
  银行业理财产品存续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4年末,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存续理财产品共计55012只,理财资金余额15.02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4.78万亿元,增幅为46.68%。银行理财规模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中位居首位(见表1)。
  (二)不同运作模式产品余额情况
  从运作模式看,虽然封闭式理财产品仍占主要地位,但开放式理财产品增长迅速。截至2014年末,开放式理财产品存续3604只,资金余额5.24万亿元,占全市场的比例分别为6.55%和34.91%。开放式理财产品资金余额较2013年末增长3.56万亿元,增幅为210.51%,占市场的比例提高了18.43个百分点。
  在全部开放式理财产品中,非净值型理财产品资金余额4.68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3.15万亿元;净值型理财产品资金余额5607.5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4079.7亿元。
  (三)不同机构类型产品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末,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依然占据市场的主体地位,其理财资金余额为6.47万亿元,占全市场的43.06%,较2013年末增长1.42万亿元,占比下降6.25个百分点;其次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其理财资金余额5.67万亿元,占全市场的37.74%,较2013年末增长2.52万亿元,占比提高4.45个百分点(见表2)。
  (四)不同投资者类型产品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末,一般个人客户理财产品资金余额8.95万亿元,占全市场的59.58%,较2013年末下降4.58个百分点;机构客户专属产品资金余额4.44万亿元,占全市场的29.57%,较2013年末提高3.69个百分点;私人银行客户专属产品资金余额1.14万亿元,占全市场的7.60%,较2013年末提高1.40个百分点;银行同业专属产品的资金余额为0.49万亿元,占全市场的3.25%,较2013年末下降0.51个百分点(见表3)。
  (五)不同收益类型产品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末,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10.09万亿元,占全市场的67.17%,较2013年末提高3.37个百分点;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3.26万亿元,占全市场的21.69%,较2013年末下降3.42个百分点;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1.67万亿元,占全市场的11.14%,较2013年末提高0.05个百分点。
  (六)不同期限类型产品余额情况
  从封闭式理财产品1来看,截至2014年末,3个月(含)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3.51万亿元,占封闭式理财产品规模的35.87%;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理财产品余额为6.27万亿元,占比为64.13%。在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理财产品中,3至6个月(含)期理财产品存续余额2.66万亿元,占封闭式理财产品规模的27.22%,占比较2013年末提高4.53个百分点;6至12个月(含)期的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2.87万亿元,占比为29.34%,较2013年末提高2.46个百分点;1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存续余额7410.2亿元,占比为7.57%,较2013年末下降3.24个百分点(见图1)。
  银行业理财产品发行募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银行业理财市场共发行理财产品180507只,平均每月发行产品15042只,累计募集资金113.97万亿元(包含开放式理财产品在2014年内所有开放周期内的累计申购金额),全年发行产品数和募集资金额分别比2013年提高25.31%和61.70%。从封闭式理财产品来看,全年共发行理财产品175220只,累计募集资金41.31万亿元,分别比2013年增加29.60%和23.06%。
  (二)不同收益类型产品发行募集情况
  2014年,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募集资金77.21万亿元,占全市场的67.75%,占比较2013年提高8.85个百分点;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量分别为8.38万亿元和28.38万亿元,占比分别为7.35%和24.90%,分别比2013年下降2.36个和6.49个百分点(见图2)。
  (三)不同期限类型产品发行募集情况
  2014年封闭式理财产品累计募集资金41.31万亿元,加权平均期限为3.19个月,比2013年约增加0.16个月。其中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28.78万亿元,占比为69.67%,低于2013年的73.67%;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12.53万亿元,占比为30.33%,高于2013年的26.33%(见表4)。
  (四)不同风险等级产品发行募集情况
  从产品风险等级来看,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及以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量为95.72万亿元,占比为83.99%,较2013年提高了8.11个百分点。风险等级为“四级(中高)”和“五级(高)”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为0.66万亿元,占比为0.58%,与2013年基本持平(见表5)。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部理财产品投资各类资产余额215.77万亿元,涉及11大类资产。从资产配置情况来看,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理财产品主要配置的三大类资产,共占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的91.22%(见表6)。
  (二)理财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情况
  1.总体情况
  理财产品在给投资者创造收益的同时,也通过合理配置各类资产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实体经济,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统计数据显示,有10.71万亿元的理财资金通过配置债券、非标资产、权益类资产等方式投向了实体经济,占理财资金投资各类资产余额的67.92%。
  2.理财资金投资实体经济的行业分布情况
  从理财产品投向实体经济的行业分布情况来看,理财资金全年投资土木工程建筑业最多,全年累计投资2.12万亿元;其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农业,全年累计分别为1.33万亿元和1.03万亿元(见表7)。
  3.理财资金投向重点监控行业和领域的情况
  在监管部门的积极引导和监管下,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中重点监控行业和领域的资金量有所下降,其余额从年初的2406.6亿元降到年末的2125.4亿元,下降281.2亿元,降幅11.68%。具体来看,涉及“两高一剩”行业、商业房地产(保障房除外)和地方融资平台的非标资产规模都出现了一定的下降,分别较2013年末下降42.67%、16.85%和2.04%。
  (三)理财资金投资各类资产情况
  1.理财资金投资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情况
  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固定收益资产,是理财产品重点配置的资产之一。截至2014年末,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资金量占投资总额的43.75%,其中,利率债投资额(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占理财投资总额的4.33%,信用债占25.45%。
  进一步来看,理财产品所投资的信用债,整体信用风险相对较低,高信用评级的债券资产占主体。以2014年12月末的投资情况来看,47.27%为AAA债券,25.43%为AA+债券,24.23%为AA债券,这三类债券占全部有债项评级债券的95%以上,BBB级及以下债券持有额不足1%。
  2.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情况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也是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投资的资产之一。截至2014年末,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金占投资总额的20.91%。其中,收/受益权3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非标资产的34.97%(见表8)。
  银行业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一)理财产品客户收益兑付情况
  1.总体情况   2014年,银行理财市场累计兑付客户收益7121.3亿元。其中,封闭式净值型、封闭式非净值型和开放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累计兑付客户收益6870.9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2384.2亿元,增幅53.14%。
  2014年封闭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按募集资金额加权平均兑付客户年化收益率为5.06%,较2013年提高56个基点;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为5.07%,较2013年提高50个基点;开放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为3.89%,较2013年提高55个基点。全年终止到期的理财产品中有51只产品出现了亏损,占全部终止到期产品的0.03%,该比例较2013年略有下降;亏损理财产品本金的平均偿还率是85.95%。
  2.不同投资者类型理财产品兑付客户收益情况
  2014年,一般个人理财产品兑付客户收益4604.5亿元, 占全市场兑付客户收益的64.66%;机构专属理财产品兑付1753.9亿元,占24.63%;私人银行理财产品兑付477.7亿元,占6.71%;银行同业类理财产品兑付285.2亿元,占4%。
  不同投资者类型理财产品的兑付客户收益率也有所区别。在封闭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中,私人银行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兑付客户收益率最高,为5.75%;机构专属理财产品最低,为4.61%。在开放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中,私人银行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兑付客户收益率最高,为4.43%;一般个人类理财产品最低,为3.80%。
  3.不同期限理财产品兑付客户收益情况
  不同期限理财产品兑付客户收益情况差别明显。在封闭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中,3至6个月(含)期理财产品按照募集资金额加权平均兑付客户年化收益率最高,为5.38%,兑付客户收益1287.6亿元;其次是1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兑付客户年化收益率为5.22%,兑付客户收益346.4亿元;3个月(含)以内理财产品最低,为4.98%,兑付客户收益为2248亿元。在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中,1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兑付客户年化收益率最高,为5.92%,兑付客户收益16.6亿元;3个月(含)以内理财产品最低,为4.91%,兑付客户收益为8.5亿元。
  4.不同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兑付客户收益情况
  2014年,国有商业银行兑付客户收益4017.9亿元,占市场兑付客户收益的56.42%;其次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兑付客户收益2161.5亿元,占比30.35%;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外资银行和其他机构兑付客户收益分别占7.47%、2.78%、1.88%和1.10%(见表9)。
  从封闭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兑付客户收益率情况来看,2014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兑付客户收益率为5.37%,较2013年提高56个基点;城市商业银行为5.34%,较2013年提高60个基点;股份制商业银行为5.15%,较2013年提高56个基点;国有商业银行为5.01%,较2013年提高63个基点;外资银行为3.95%,较2013年提高11个基点。
  (二)银行通过理财业务实现收益情况
  2014年,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实现银行端收益4约908.2亿元。
  1.不同运作模式理财产品银行端收益实现情况
  2014年,封闭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实现银行端收益708.9亿元,占全部银行端收益的78.06%;开放式非净值型理财产品实现收益167.4亿元,占比18.43%;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实现收益25.3亿元,占比2.79%;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实现收益6.6亿元,占比0.72%。
  2.各投资者类型理财产品银行端收益实现情况
  2014年,一般个人理财产品实现银行端收益551.8亿元,占全部银行端收益的60.76%;机构客户专属理财产品实现收益240.5亿元,占比26.48%;私人银行专属理财产品实现收益76.5亿元,占比8.42%;银行同业专属理财产品实现收益39.4亿元,占比4.34%。
  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工作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52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理财业务,其中,2014年新增98家。在银监会的指导下,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工作取得快速发展。
  (一)不断推进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建设
  2014年,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共进行了五次系统升级,完善17项系统功能。通过这几次升级,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优化了资产要素登记、交易登记修改方式;扩大了银行客户端对资产信息、交易信息的修改权限;并能根据交易登记信息自动计算理财产品的持仓余额,增加了更多的用户操作提示,提升了银行报送问题系统自动检查的反馈效率与反馈精准度。
  (二)完成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直联接口需求设计
  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直联接口建设工作是理财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不断推进理财登记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2014年4月,《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直联数据接口需求书(初稿)》完成,并根据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要素增加情况对其进行完善。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直联接口建设进程稳步推进。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
  2014年,针对监管部门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举办了11期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操作培训班,来自监管部门及45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1000多位用户参加了培训。
  (四)优化中国理财网功能
  作为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信息集中披露的门户网站,2014年,中国理财网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计和网站查询功能,为理财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广大个人投资者可以随时查询个人所认购的理财产品信息。
  (五)建立理财登记工作评价机制
  为提高理财信息登记工作质量,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根据理财登记业务模块数据逻辑关系和勾稽关系,建立了理财登记质量评价体系和理财登记月度核查机制,有效地提高了理财数据质量。   (六)进行日常监测
  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大数据为理财市场的日常监测提供了支持,为监管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银行业理财业务展望
  展望2015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经济增速适度放缓、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创新驱动战略加速实施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在金融市场方面,伴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化进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深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将继续增强,新形势对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也提出了新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快银行理财业务转型
  银行理财产品由预期收益率型向开放式净值型转化为大势所趋。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资本市场逐步回暖等外部环境,以及银行理财资金规模增大、产品短期化与资产长期化错配等行业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不容忽视,而预期收益率型产品形态不利于真正落实理财产品风险承担主体,也不利于充分揭示产品风险情况。因此,通过创设可申购、可赎回、收益浮动的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银行可利用动态管理、组合投资的手段灵活配置各种金融资产,单一基础资产的风险得到分散,解决了实体经济需要长期资金但理财资金端需要流动性的矛盾,同时产品风险收益情况也可通过净值波动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如此将彻底打破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
  (二)促进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工具多元化,高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引导银行将理财业务规范为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等政策导向下,银行作为集合了融资企业、资金和投资者等资源的金融服务中介,可利用其资源优势,实现投资工具的多元化,从而更加高效地支持实体经济:第一,投向债券等传统金融工具,直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第二,适当参与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第三,创设理财产品投资工具(如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实现企业融资需求和社会投资资金的直接对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继续做好投资者教育
  充分利用中国理财网提高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正确认识风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优化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打造“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良好市场环境。
  注:
  1.由于开放式理财产品无确定期限,暂未进行具体分析。
  2.资产余额是指理财资金配置的各类资产在2014年末按市值法或成本法计算的资产总值。
  3.收/受益权是指交易双方通过订立合同,享受基础资产经过管理或者处理后的收/受益权利。
  4.银行端收益是指在理财产品从开始发行销售到产品终止兑付过程中,银行实现的累计净收入,包括本行(含分支机构)自行托管产品而收取的托管费、本行(含分支机构)自行投资管理而收取的理财产品管理费、本行(含分支机构)自行销售产品而收取的销售手续费、超额留存收益、部分平盘价差收入等。
  责任编辑:罗邦敏 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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