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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公民对法律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目前法学教育模式则相对滞后,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法律人才培养要求。因此,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综合运用多种实践性教学方法,实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统一势在必行。
关键词理论实践 案例式教学 诊所式教学 模拟法庭
中图分类号:G633.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245-01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以教师为中心,侧重于基础理论知识和不同学术观点的传授,这种教学模式虽然能够保证传授知识的连贯性和系统性,有利于夯实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但是也存在着弊端:一方面,由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以老师的灌输为主,课堂上缺乏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影响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由于教学中重理论教学,相对忽视了司法实践和职业能力培养,造成了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使学生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实际问题时,往往不知所措。因此,笔者认为,十分有必要对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进行完善,在坚持传统教学模式的同时,积极开展实践性教学,从而为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培养优秀、合格的法律人才。
一、以理论知识的传授为基础,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任何一门知识的学习都离不开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法学也不例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老师系统的讲授,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特征、原则、渊源及最新的学术观点等,使学生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从而为解决复杂的具体案例打下基础。同时,必须注重对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律思维是一个法律人看社会生活的一种方法,体现了法律人的一种法律敏感性。因此,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培养学生用法律的视角去看待社会上的一些问题,引导学生用法律的思维方式去思考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些的现象,多侧面、多角度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剖析,启发学生进行深度思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方式。
二、开展案例法教学,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使学生通过对特殊事例的分析掌握一般的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①这种教学方式借鉴了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的经验,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把抽象的原理和概念等置于一定的实际场景中去理解,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实行案例法教学的过程中,首先要精心挑选案例,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学习中的疑难困惑和教学重点,体现一定的差异性。其次,重点组织课堂讨论,这是案例教学法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老师要注意整体掌控,积极引导,帮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最后,升华提高。经过同学们的充分讨论,老师要对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对独到性或创新性的见解给予肯定,并结合该案例的司法判定或理论界定进行解读,形成一个基本认识,同时要提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讨论难点、重点,需要深入思考之处。②
三、借鉴诊所式教学,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诊所式法律教育,创设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美国。它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案件代理、进行法律援助等过程,以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的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③通过诊所式教学,使学生在老师的监督下以准律师的身份参与到真实案件中,亲自完成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和细节。这样,一方面可以加深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增强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的司法职业方法和技巧。比如司法程序的掌握、司法文书的书写、各种证据的收集、法庭辩论中语言组织能力等;④另一方面,又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学生在法律实务中发现自身存在的知识漏洞和错误认识,主动弥补,顺利实现学生从被动接受型学习到主动参与式学习的转变,⑤同时,通过成功的参与司法活动,也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和责任心,从而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但是,由于诊所式教学对法制环境、师资和资金等都有一定的要求,目前我国只有极少数在高等法学院校开展,因此,笔者建议,暂时没有能力开展的院校可以把法学教育环节中的实习和诊所式教学结合起来开展,从而实现一举多得。
四、通过模拟法庭,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成果
模拟法庭教学,是指教师组织学生对诉讼的中心—开庭审理进行模拟实践,即模拟法庭审判的过程,通过角色投入,实践庭审中的各项工作,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⑥模拟法庭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通过让学生介入模拟审判活动,扮演一定司法角色,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具体场景。在实施模拟法庭教学时,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选择的案例要有典型性和一定的可辨性,让每一同学都能在审判中充分的发挥自己角色作用。其次,指导学生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熟悉法庭审判程序、收集证据资料、准备相关司法文书等。再者,进行模拟审判,组织课后讨论。模拟审判结束后,由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对该案的审理發表个人意见,在此基础上,由教师进行最后讲评,指出学生在模拟审判过程中对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一些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促其改进提高。
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法律人才的培养。而法律作为应用性学科,要求在人才的培养上,必须把理论学习和职业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因此,笔者认为,在坚持传统教学模式的同时,结合不同年级和课程设置特点,综合运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将是解决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中理论和实际脱节的一条切实可行的出路。
注释:
①⑤刘瑛.《劳动法》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8(3).
②施静,刘飞.浅谈案例教学法在理论法学教育中的运用.法制与社会.2009(3).
③沈颖.浅议实践性教学方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教学园地.2009(7).
④刘慧.法学“诊所式”教学模式的困境与出路.法制与社会.2009(7).
⑥赵江涛.模拟法庭——法学教育从理论走向实践.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报.2006(1).
关键词理论实践 案例式教学 诊所式教学 模拟法庭
中图分类号:G633.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245-01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以教师为中心,侧重于基础理论知识和不同学术观点的传授,这种教学模式虽然能够保证传授知识的连贯性和系统性,有利于夯实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但是也存在着弊端:一方面,由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以老师的灌输为主,课堂上缺乏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影响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由于教学中重理论教学,相对忽视了司法实践和职业能力培养,造成了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使学生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实际问题时,往往不知所措。因此,笔者认为,十分有必要对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进行完善,在坚持传统教学模式的同时,积极开展实践性教学,从而为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培养优秀、合格的法律人才。
一、以理论知识的传授为基础,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任何一门知识的学习都离不开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法学也不例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老师系统的讲授,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特征、原则、渊源及最新的学术观点等,使学生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从而为解决复杂的具体案例打下基础。同时,必须注重对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律思维是一个法律人看社会生活的一种方法,体现了法律人的一种法律敏感性。因此,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培养学生用法律的视角去看待社会上的一些问题,引导学生用法律的思维方式去思考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些的现象,多侧面、多角度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剖析,启发学生进行深度思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方式。
二、开展案例法教学,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使学生通过对特殊事例的分析掌握一般的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①这种教学方式借鉴了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的经验,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把抽象的原理和概念等置于一定的实际场景中去理解,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实行案例法教学的过程中,首先要精心挑选案例,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学习中的疑难困惑和教学重点,体现一定的差异性。其次,重点组织课堂讨论,这是案例教学法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老师要注意整体掌控,积极引导,帮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最后,升华提高。经过同学们的充分讨论,老师要对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对独到性或创新性的见解给予肯定,并结合该案例的司法判定或理论界定进行解读,形成一个基本认识,同时要提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讨论难点、重点,需要深入思考之处。②
三、借鉴诊所式教学,引导学生学以致用
诊所式法律教育,创设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美国。它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案件代理、进行法律援助等过程,以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的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③通过诊所式教学,使学生在老师的监督下以准律师的身份参与到真实案件中,亲自完成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和细节。这样,一方面可以加深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增强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的司法职业方法和技巧。比如司法程序的掌握、司法文书的书写、各种证据的收集、法庭辩论中语言组织能力等;④另一方面,又可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学生在法律实务中发现自身存在的知识漏洞和错误认识,主动弥补,顺利实现学生从被动接受型学习到主动参与式学习的转变,⑤同时,通过成功的参与司法活动,也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和责任心,从而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但是,由于诊所式教学对法制环境、师资和资金等都有一定的要求,目前我国只有极少数在高等法学院校开展,因此,笔者建议,暂时没有能力开展的院校可以把法学教育环节中的实习和诊所式教学结合起来开展,从而实现一举多得。
四、通过模拟法庭,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成果
模拟法庭教学,是指教师组织学生对诉讼的中心—开庭审理进行模拟实践,即模拟法庭审判的过程,通过角色投入,实践庭审中的各项工作,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⑥模拟法庭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通过让学生介入模拟审判活动,扮演一定司法角色,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具体场景。在实施模拟法庭教学时,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选择的案例要有典型性和一定的可辨性,让每一同学都能在审判中充分的发挥自己角色作用。其次,指导学生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熟悉法庭审判程序、收集证据资料、准备相关司法文书等。再者,进行模拟审判,组织课后讨论。模拟审判结束后,由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对该案的审理發表个人意见,在此基础上,由教师进行最后讲评,指出学生在模拟审判过程中对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一些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促其改进提高。
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法律人才的培养。而法律作为应用性学科,要求在人才的培养上,必须把理论学习和职业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因此,笔者认为,在坚持传统教学模式的同时,结合不同年级和课程设置特点,综合运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将是解决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中理论和实际脱节的一条切实可行的出路。
注释:
①⑤刘瑛.《劳动法》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8(3).
②施静,刘飞.浅谈案例教学法在理论法学教育中的运用.法制与社会.2009(3).
③沈颖.浅议实践性教学方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教学园地.2009(7).
④刘慧.法学“诊所式”教学模式的困境与出路.法制与社会.2009(7).
⑥赵江涛.模拟法庭——法学教育从理论走向实践.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报.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