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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社会”的本质规定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又恰恰是现代民法的终极诉求。从逻辑联系看,两者的契合根源于市民社会理论这一连接点。从历史发展看,两者均继承或借鉴了古代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人本思想。跨学科、开创性地将两者联系起来研讨,有助于深入认识马克思主义经典原理对于法律制度与实践的价值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