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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2015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1至6月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履职尽责、奋力前行,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9.54亿元,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增长(以下简称“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2324.57亿元,增长6.3%;非税收入384.97亿元,增长15.0%。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5.36亿元,增长14.5%,完成预算的47.3%。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65亿元,增长11.5%。其中:税收收入145.49亿元,增长12.5%;非税收入50.16亿元,增长8.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93亿元,增长48.4%,完成预算的58.3%。支出增幅高,主要是按国务院要求,清理整合存量资金,用于稳增长、促发展支出增加较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3.44亿元,比上年同期同口径下降(以下简称“下降”)46.1%。收入下降,主要是土地市场交易不活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基金收入下降较多。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6.90亿元,下降34.9%,完成预算的36.0%。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76亿元,增长13.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50亿元,增长22.3倍,完成预算的84.4%。支出增长较多,主要是设立省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支出2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69.55亿元,增长26.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92.51亿元,增长23.3%,完成预算的47.9%。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8.27亿元,增长12.8%。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29亿元,增长9.1%,完成预算的33.8%。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2亿元,增长169.2%。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一是提高省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5个百分点,二是推进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从2014年的46个市、县(市)扩大到2015年的60个。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3亿元,增长3.3倍,完成预算的14.5%。支出增长较快,主要是预算编制范围扩大,以及2014年超收收入在2015年安排支出。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管理,收入征期在三季度,支出也相应在三季度及以后体现。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8亿元。收入进度较慢,主要是根据《浙江省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期在三季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9亿元,增长20.2倍,完成预算的10.6%。支出增长较快,主要是2014年超收收入在2015年安排支出。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管理,收入征期在三季度,支出也相应在三季度及以后体现。
二、今年以来全省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收入增速稳中有升。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比1-4月和1-5月分别提高0.6和0.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长6.3%,比1-4月和1-5月分别提高0.1和0.3个百分点。收入增速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相适应,同时也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追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在财政收入上的体现。
二是主体税种支撑有力。国内增值税、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大主体税种合计完成1627.08亿元,增长8.6%,占全部税收的70.0%。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增长22.3%,主要得益于今年股权转让所得快速增长。
三是新兴产业贡献突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长49.4%,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16.0%。制造业税收增长7.5%,比一季度提高2.0个百分点,呈现回升态势,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43.6%。金融业税收增长8.6%,比一季度提高3.7个百分点,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11.5%。
四是地区增速出现分化。从最能反映收入质量的税收收入看,11个设区市中,杭州(10.2%)、湖州(6.9%)、丽水(6.9%)、金华(6.4%)等4市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3%)。绍兴(0.6%)、温州(3.2%)、嘉兴(3.9%)、宁波(4.1%)、衢州(4.6%)等5市增幅低于5%。
五是房地产业税收逐步回暖。今年近几个月,房地产交易量逐月上升,带动税收逐步回暖。上半年,契税、土地增值税降幅比1-5月收窄3.5、2.5个百分点。其中,6月份,契税、土地增值税分别增长3.3%、6.5%。
六是支出进度加快,结构优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的47.3%,比上年同期加快1.6个百分点。支出结构继续优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为9.8%,同比降低1.3个百分点,行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支出分别增长13.4%、11.5%、29.5%、27.0%,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三、当前财政收支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中央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政策预调微调力度加大,出台了提高财政赤字率、降准降息等系列政策组合拳,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省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8号),通过实施投资、消费、出口等一揽子政策,巩固经济企稳回升态势,为财政收支平稳健康运行奠定基础。但总体看,我省仍处于转型升级的“爬坡过坎”期,财政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紧平衡”的状态依然存在,要完成全年7.5%的增长目标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一是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全国看,我国经济面临“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没有改变,承受着制造业去产能化、金融去杠杆化、楼市去库存化、环境去污染化等“四大阵痛”,稳增长、调结构任务艰巨。从省内看,我省以传统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还没有实质性改变,产能过剩与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面临着投资后劲不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压力。同时,产业转型升级短期内会使部分行业税收增长放缓。
二是清费减税的减收效应继续显现。“营改增”进一步扩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推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将直接导致财政收入减收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1-6月,仅实施“营改增”,全省就减收65.8亿元。
三是支出刚性增强。在高起点上织密织牢民生网、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保障重大改革举措实施等都需要增加投入,财政支出刚性不断增强。特别是为适应改革和改善民生需要,国家陆续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等一系列增支政策,增支压力较大,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加剧了收支矛盾。
四、下阶段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在深化财税改革和加强资金保障两个方面下功夫,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确保完成省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国家出台的财税改革政策,统筹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和“两个一般不”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公共财政运行边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立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试编全省中期财政规划及省级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研究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落实好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的政策。加快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研究设立PPP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省推广运用。
2.加快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省里已设立了总规模为200亿元的省产业基金,支持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7大产业和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和项目落地实施。同时,指导市县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要求,盘活存量资金,整合各类专项,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形成省与市县上下联动、母子基金相互促进的局面,层层放大基金的拉动效应。另外,积极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推进省天使梦想基金运作,以“资助+股权+奖励”的方式,支持“梦想小镇”初创企业发展。
3.创新社保基金增值渠道。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有关改革文件精神,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研究完善社保基金运作方案,开辟保值增值渠道,通过搭建社保基金与政府负债之间的“桥梁”,有效解决社保基金理财收益低、政府融资成本高的矛盾,盘活政府性资源和资金,丰富资金供给,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4.做好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目前,财政部已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券167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49亿元,置换债券1428亿元;并已公开发行400亿元置换债券。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财政部争取置换债券额度,并完善债券发行的长效机制,把握好债券发行的时机和节奏,尽快将债券额度及资金分配落实到位,加大市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
5.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达预算资金,同时要求各地在收到资金后,及早落实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有效地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盘活并统筹使用存量资金,用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亟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领域和项目。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转移支付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库款调拨等相挂钩的机制,变“零钱”为“整钱”,变“死钱”为“活钱”,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6.落实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精神,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逐项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要坚决按规定执行。并密切跟进政策执行情况,完善工作预案,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帮助企业“爬坡过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2015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1至6月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履职尽责、奋力前行,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9.54亿元,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增长(以下简称“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2324.57亿元,增长6.3%;非税收入384.97亿元,增长15.0%。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5.36亿元,增长14.5%,完成预算的47.3%。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65亿元,增长11.5%。其中:税收收入145.49亿元,增长12.5%;非税收入50.16亿元,增长8.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93亿元,增长48.4%,完成预算的58.3%。支出增幅高,主要是按国务院要求,清理整合存量资金,用于稳增长、促发展支出增加较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3.44亿元,比上年同期同口径下降(以下简称“下降”)46.1%。收入下降,主要是土地市场交易不活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基金收入下降较多。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6.90亿元,下降34.9%,完成预算的36.0%。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76亿元,增长13.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50亿元,增长22.3倍,完成预算的84.4%。支出增长较多,主要是设立省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支出2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69.55亿元,增长26.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92.51亿元,增长23.3%,完成预算的47.9%。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8.27亿元,增长12.8%。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29亿元,增长9.1%,完成预算的33.8%。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至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2亿元,增长169.2%。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一是提高省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5个百分点,二是推进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从2014年的46个市、县(市)扩大到2015年的60个。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3亿元,增长3.3倍,完成预算的14.5%。支出增长较快,主要是预算编制范围扩大,以及2014年超收收入在2015年安排支出。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管理,收入征期在三季度,支出也相应在三季度及以后体现。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8亿元。收入进度较慢,主要是根据《浙江省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期在三季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9亿元,增长20.2倍,完成预算的10.6%。支出增长较快,主要是2014年超收收入在2015年安排支出。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管理,收入征期在三季度,支出也相应在三季度及以后体现。
二、今年以来全省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收入增速稳中有升。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比1-4月和1-5月分别提高0.6和0.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长6.3%,比1-4月和1-5月分别提高0.1和0.3个百分点。收入增速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相适应,同时也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追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在财政收入上的体现。
二是主体税种支撑有力。国内增值税、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大主体税种合计完成1627.08亿元,增长8.6%,占全部税收的70.0%。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增长22.3%,主要得益于今年股权转让所得快速增长。
三是新兴产业贡献突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长49.4%,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16.0%。制造业税收增长7.5%,比一季度提高2.0个百分点,呈现回升态势,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43.6%。金融业税收增长8.6%,比一季度提高3.7个百分点,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11.5%。
四是地区增速出现分化。从最能反映收入质量的税收收入看,11个设区市中,杭州(10.2%)、湖州(6.9%)、丽水(6.9%)、金华(6.4%)等4市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3%)。绍兴(0.6%)、温州(3.2%)、嘉兴(3.9%)、宁波(4.1%)、衢州(4.6%)等5市增幅低于5%。
五是房地产业税收逐步回暖。今年近几个月,房地产交易量逐月上升,带动税收逐步回暖。上半年,契税、土地增值税降幅比1-5月收窄3.5、2.5个百分点。其中,6月份,契税、土地增值税分别增长3.3%、6.5%。
六是支出进度加快,结构优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的47.3%,比上年同期加快1.6个百分点。支出结构继续优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为9.8%,同比降低1.3个百分点,行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支出分别增长13.4%、11.5%、29.5%、27.0%,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三、当前财政收支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中央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政策预调微调力度加大,出台了提高财政赤字率、降准降息等系列政策组合拳,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省也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5〕18号),通过实施投资、消费、出口等一揽子政策,巩固经济企稳回升态势,为财政收支平稳健康运行奠定基础。但总体看,我省仍处于转型升级的“爬坡过坎”期,财政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紧平衡”的状态依然存在,要完成全年7.5%的增长目标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一是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全国看,我国经济面临“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没有改变,承受着制造业去产能化、金融去杠杆化、楼市去库存化、环境去污染化等“四大阵痛”,稳增长、调结构任务艰巨。从省内看,我省以传统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还没有实质性改变,产能过剩与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面临着投资后劲不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压力。同时,产业转型升级短期内会使部分行业税收增长放缓。
二是清费减税的减收效应继续显现。“营改增”进一步扩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推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将直接导致财政收入减收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1-6月,仅实施“营改增”,全省就减收65.8亿元。
三是支出刚性增强。在高起点上织密织牢民生网、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保障重大改革举措实施等都需要增加投入,财政支出刚性不断增强。特别是为适应改革和改善民生需要,国家陆续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等一系列增支政策,增支压力较大,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加剧了收支矛盾。
四、下阶段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在深化财税改革和加强资金保障两个方面下功夫,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确保完成省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国家出台的财税改革政策,统筹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和“两个一般不”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公共财政运行边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立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试编全省中期财政规划及省级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研究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落实好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的政策。加快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研究设立PPP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省推广运用。
2.加快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省里已设立了总规模为200亿元的省产业基金,支持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7大产业和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和项目落地实施。同时,指导市县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要求,盘活存量资金,整合各类专项,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形成省与市县上下联动、母子基金相互促进的局面,层层放大基金的拉动效应。另外,积极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推进省天使梦想基金运作,以“资助+股权+奖励”的方式,支持“梦想小镇”初创企业发展。
3.创新社保基金增值渠道。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有关改革文件精神,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研究完善社保基金运作方案,开辟保值增值渠道,通过搭建社保基金与政府负债之间的“桥梁”,有效解决社保基金理财收益低、政府融资成本高的矛盾,盘活政府性资源和资金,丰富资金供给,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4.做好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目前,财政部已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券167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49亿元,置换债券1428亿元;并已公开发行400亿元置换债券。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财政部争取置换债券额度,并完善债券发行的长效机制,把握好债券发行的时机和节奏,尽快将债券额度及资金分配落实到位,加大市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
5.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达预算资金,同时要求各地在收到资金后,及早落实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有效地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盘活并统筹使用存量资金,用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亟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领域和项目。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转移支付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库款调拨等相挂钩的机制,变“零钱”为“整钱”,变“死钱”为“活钱”,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6.落实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精神,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逐项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要坚决按规定执行。并密切跟进政策执行情况,完善工作预案,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帮助企业“爬坡过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