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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评价具有检查、诊断、反馈、激励、甄别和选拔等多种功能,其目的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习与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应发挥语文课程评价的多种功能,尤其应注意发挥其诊断、反馈和激励的功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在目前的学校教育中,考试仍然是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不同类型的考试又分别实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种功能。如果说升学考试是一种终结性评价的话,那么初中三年内出现的调研测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就应属于形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