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公告离婚案件的二难选择与对策

来源 :法律适用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eu2006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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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公告离婚是法院对夫妻一方长期不通音讯、下落不明,另一方提出离婚,或一方起诉离婚时,另一方出于自身目的的考虑,为了拖延婚姻关系逃避离婚诉讼而离家不归,却并没有下落不明,但足以导致法院无法以公告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或一方起诉离婚时,另一方并不是真的下落不明.而是原告故意隐瞒被告真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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