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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公司和员工是在做交易:公司为你提供工作的机会,尽管这个机会所提供的条件并不优厚,但是总有很多人,想要挑战这个机会,反正还年轻,条件虽然苛刻了些,不过还是能得到点东西,所以一个交易就达成了。
在我近十年的职场经历中,有六年的时间加班没有加班费,这差不多占了我总工龄的四分之三。
我工作的第一家公司是个软件企业,不知道是不是软件行业的特点,反正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而且养老保险也不是以正常的基本工资为基数缴,只是按一个很低的基数。
在这个公司,工资在整个行业里算是很高的,不过加班也是最“凶狠”的——我最“骄人”的战绩是连续一个多月,每天工作到半夜3点以后。每天回家的时候媳妇都睡得正香,媳妇早上上班的时候我又睡得正香……公司正常的下班时间是晚上9点,有项目就要到11点,只要项目需要,项目经理一声令下,往往一个月都是11点下班。那时,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开发和测试,开始的时候,我对加班很有抵触,不过大家都在一起干,慢慢也就适应了。媳妇也是,开始还因为我没有时间陪她和我吵架,后来也默默地支持我了。
后来跳到第二家公司,也是没有加班费,保险、公积金之类的都是按照1000块钱做基数缴。我媳妇公司福利待遇比较好,所以,尽管论工资我基本上是她的两倍,她却可以经常拿着我的工资条埋汰我说:看看你的这点钱吧,我都快赶上你了……
我把踏入职场的前四年奉献给了第一家软件公司,又把接下来的两年奉献给了上面所说的第二家公司,就这样度过了我美好的青春年华,说起来有点可悲。有一句话叫“40岁之前用健康换金钱,40岁之后用金钱换健康”。我在第一个公司的经历就可算得上是在用健康换金钱。离开公司前,只是一次小小的感冒,就让我在家里躺了一个星期。
没有加班费,福利待遇也不好,还有长期“非人”的加班……不过,我就是在加班加得快受不了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和公司闹翻,或把那些违反劳动法的事情揭出来。我觉得,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没什么用的,全国的这个行业几乎都是这样,自己哪里能改变!没想过“闹事”其实还有一个根源——就是那种得过且过、随遇而安的想法:工资还可以,还有项目奖金,能干就干着吧!
在第二家公司,我更不会和公司对簿公堂。作为公司的中层,我更不能拆领导的台,除非不想继续留在这里干了,因为对簿公堂的结果也只能是不欢而散。其实,对簿公堂往往需要一个导火索,一个让人无法继续忍受的导火索。进入公司的每个人基本上都是善良的,或者说是忍让的,要么他会在进入公司之前就退却,要么就忍受,要么就到期走人,很少有人去把公司的弊端拿到法庭上来说。
一方面,签约前公司都会明确告诉你公司的政策,哪怕实习期没有工资这样不合理的条款也会当面告诉你;另外一方面,在中国,打官司被认为是一件很麻烦(实际上也确实很麻烦)的事情。再说,人家总经理的人脉总比自己的强,所以我也就成了众多默默接受现实者中的一个……倒是有个“小朋友”,看不惯公司的行为,在实习期辞职,被扣了工资以后找到了劳动部门,他反正都不干了,合法找回自己的损失是件可以想象的事情。
现在想来,其实公司和员工是在做交易:公司为你提供工作的机会,尽管这个机会所提供的条件并不优厚,但是总有很多人,想要挑战这个机会,反正还年轻,条件虽然苛刻了些,不过还是能得到点东西,所以一个交易就达成了。只是各自的目的不同:公司借这些人的青春,实现自己的利益,没有一个公司不讲究利益和成本;个人则借公司给予的机会来获得生存发展和学习的途径。
在公司和个人的较量中,个人完全没有优势,也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要么就珍惜这个机会,要么就继续去寻找自己理想的工作单位,在这点上来说,完全是买家市场。个人在进入公司前,对于没有加班费、福利待遇不好之类的问题都已经被告知,这种告知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员工日后不会与公司对簿公堂的原由,虽然这种告知是在一种不对称情况下出现的,也不应成为企业免责的理由。我想很多人大概也是怀着类似的心理,对那些不公平的待遇,选择默默忍受,等到自己的实力强了,再去选择一份更合理的待遇!
在我近十年的职场经历中,有六年的时间加班没有加班费,这差不多占了我总工龄的四分之三。
我工作的第一家公司是个软件企业,不知道是不是软件行业的特点,反正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而且养老保险也不是以正常的基本工资为基数缴,只是按一个很低的基数。
在这个公司,工资在整个行业里算是很高的,不过加班也是最“凶狠”的——我最“骄人”的战绩是连续一个多月,每天工作到半夜3点以后。每天回家的时候媳妇都睡得正香,媳妇早上上班的时候我又睡得正香……公司正常的下班时间是晚上9点,有项目就要到11点,只要项目需要,项目经理一声令下,往往一个月都是11点下班。那时,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开发和测试,开始的时候,我对加班很有抵触,不过大家都在一起干,慢慢也就适应了。媳妇也是,开始还因为我没有时间陪她和我吵架,后来也默默地支持我了。
后来跳到第二家公司,也是没有加班费,保险、公积金之类的都是按照1000块钱做基数缴。我媳妇公司福利待遇比较好,所以,尽管论工资我基本上是她的两倍,她却可以经常拿着我的工资条埋汰我说:看看你的这点钱吧,我都快赶上你了……
我把踏入职场的前四年奉献给了第一家软件公司,又把接下来的两年奉献给了上面所说的第二家公司,就这样度过了我美好的青春年华,说起来有点可悲。有一句话叫“40岁之前用健康换金钱,40岁之后用金钱换健康”。我在第一个公司的经历就可算得上是在用健康换金钱。离开公司前,只是一次小小的感冒,就让我在家里躺了一个星期。
没有加班费,福利待遇也不好,还有长期“非人”的加班……不过,我就是在加班加得快受不了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和公司闹翻,或把那些违反劳动法的事情揭出来。我觉得,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没什么用的,全国的这个行业几乎都是这样,自己哪里能改变!没想过“闹事”其实还有一个根源——就是那种得过且过、随遇而安的想法:工资还可以,还有项目奖金,能干就干着吧!
在第二家公司,我更不会和公司对簿公堂。作为公司的中层,我更不能拆领导的台,除非不想继续留在这里干了,因为对簿公堂的结果也只能是不欢而散。其实,对簿公堂往往需要一个导火索,一个让人无法继续忍受的导火索。进入公司的每个人基本上都是善良的,或者说是忍让的,要么他会在进入公司之前就退却,要么就忍受,要么就到期走人,很少有人去把公司的弊端拿到法庭上来说。
一方面,签约前公司都会明确告诉你公司的政策,哪怕实习期没有工资这样不合理的条款也会当面告诉你;另外一方面,在中国,打官司被认为是一件很麻烦(实际上也确实很麻烦)的事情。再说,人家总经理的人脉总比自己的强,所以我也就成了众多默默接受现实者中的一个……倒是有个“小朋友”,看不惯公司的行为,在实习期辞职,被扣了工资以后找到了劳动部门,他反正都不干了,合法找回自己的损失是件可以想象的事情。
现在想来,其实公司和员工是在做交易:公司为你提供工作的机会,尽管这个机会所提供的条件并不优厚,但是总有很多人,想要挑战这个机会,反正还年轻,条件虽然苛刻了些,不过还是能得到点东西,所以一个交易就达成了。只是各自的目的不同:公司借这些人的青春,实现自己的利益,没有一个公司不讲究利益和成本;个人则借公司给予的机会来获得生存发展和学习的途径。
在公司和个人的较量中,个人完全没有优势,也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要么就珍惜这个机会,要么就继续去寻找自己理想的工作单位,在这点上来说,完全是买家市场。个人在进入公司前,对于没有加班费、福利待遇不好之类的问题都已经被告知,这种告知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员工日后不会与公司对簿公堂的原由,虽然这种告知是在一种不对称情况下出现的,也不应成为企业免责的理由。我想很多人大概也是怀着类似的心理,对那些不公平的待遇,选择默默忍受,等到自己的实力强了,再去选择一份更合理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