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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喜欢打赤脚四处乱跑,时间久了,脚底就结出一层厚厚的茧。这层茧成了一双无形的鞋子,让我毫无顾忌地在乡间的小路上狂奔,仿佛有了这层厚厚的茧就可以刀枪不入。堂姐比我们大三岁,活泼开朗,她喜欢光着脚丫子带着我们在田野里和山林间嬉戏奔跑。我们光着脚丫子踩在柔软的泥土上,泥土上留下我们清晰的足迹。我蹲下身来,一脸好奇地打量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脚印。脚印是脚的替身,是脚的影子,彼此形影不离。我熟悉自己身上的每个部位,但对自己的脚底却不太熟悉。脚底面朝大地,背向着广阔的天际,它用最简洁的语言诉说了一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存姿态。堂姐带着我们在山上玩得精疲力尽,我们躺在树杈上眯着双眼歇息了一会儿,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全身,仿佛是在给人按摩。经过树叶的过滤,阳光也变得温和起来。下山时已近午后,我们赤着脚从山上跑下来,看着冒着热气的柏油马路,望而生畏。堂姐试着在上面走了几步,迅速退步到马路旁的草丛里。很快,光着脚丫的堂姐带着我们在马路旁边的田埂上飞奔起来。我们穿过一条条弥漫着泥土气息的田埂,迅速回到家中。“一个女孩子,怎么整天疯来疯去的!”堂姐一进屋,大伯就瞪着双眼骂了一句。
年幼时的我们赤着脚在田野里、山林间奔跑,整个山野之间遍布我们的足迹。泥土的气息透过脚丫子传上来,让我们迅速感受到大地的体温。这种泥土与肌肤的亲密接触,带着故乡山野的气息,原始而浓烈。
上初一后,堂姐仿佛变了一个人,不再打赤脚,也很少跟我们玩。夜幕降临,当我们在门外的空地上追逐嬉戏时,她安静地跟着婶婶在昏黄的灯光下绣鞋子。盛夏时节,堂姐用平时积攒的零花钱买了一双高跟鞋。当她踩着一双高跟鞋,穿着一袭白裙出现在我们面前时,仿佛仙女下凡,我们倍感惊讶。堂姐变了,变成了一个大姑娘,浑身弥漫着女性特有的气息。她穿着一袭镶嵌着红草莓图案的裙子,面带羞涩地行走在通往学校的路上,微低着头,不时有男生回过头来朝她张望。她像一朵盛放的荷花漂浮在水面上,释放着淡淡的香气,内敛而又炽热,吸引着路人的围观。在屋内,听到笃笃响起的高跟鞋声伴着银铃般的笑声,我就知道是堂姐回来了。初三毕业后,堂姐外出打工了。刚念初一的我,成了大伯专门的读信人。
微雨的清晨,穿着绿衣的送信人踩着单车在雨雾中穿梭,清脆的铃声划破了村庄的寂静。铃声越来越近,仿佛就在枕头边响起。送信人把车停泊在湿润的院落里,一夜的风吹雨打,弥漫着清香的花朵落了一地。睡梦中我隐约听见大伯的大嗓门,夹杂着一丝收到信件的喜悦。几分钟后,不识字的大伯拿着信件疾步冲进了我的房间。母亲在窗户边的那棵梧桐树下浣洗衣服,棒槌落在湿淋淋的衣服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林林,快起来给我看看,你堂姐来信了。”大伯兴奋地把信递给我,在床沿坐了下来。给大伯读信的温馨记忆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里:雨雾弥漫的村庄,微凉的清晨,耳旁响起浣洗衣服的哗哗水声,以及鸟儿清脆婉转的鸣叫声,我盘腿坐在床上,揉着惺忪的睡眼念信,大伯抽着旱烟坐在一旁,竖起耳朵认真地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这样的场景在往后的岁月里时常闪现,在时间的发酵下充满象征意味,变成了故乡的另一种精神印记。
在信封右下角的位置,我看到“常登鞋厂”四个字。村里人每每问起大伯关于堂姐在外打工的情况,他总会一脸自豪地说起常登鞋厂。堂姐在信里说常登鞋厂是一个有着近万员工的大厂,生产的鞋子远销国外。每次写信回家,堂姐总会快递来几双鞋子。大伯和大婶穿着堂姐寄回来的鞋子,在大街小巷走来走去,赢得乡里人的不少赞赏。
城市里的路坚硬拥挤,很难留下足迹。一辆庞大的卡车载着沉重的货物疾驰在马路上,鸣着喇叭,肆无忌惮、横冲直撞的样子让人印象深刻。它呼啸着从我身边驶过,我瞬间就感到了自己的卑微与渺小。一条宽而长的轮胎印留在马路上,如此醒目。我走了几步,回头张望,发现马路上没有留下自己的脚印。蹲下来仔细寻觅,依旧没看到自己的鞋印。我像个孩子似的往水坑里踩了几脚,而后踩在干巴巴的马路上。借着水的神奇魔力,我看见了自己模糊的足迹。在人流密集的城市,我是一双毫不起眼的鞋子,怀揣着简历在南方的小镇上飞奔,留在地上的鞋印很快被激荡而起又落下的灰尘覆盖。我穿着一双蹩脚的鞋子,鞋子太紧了,我紧缩着脚趾在小镇上快速行走,汗流浃背。无数人从一条马路上走过,往返颠簸,路上的足迹早已面目全非。
又一个微雨的清晨,我踏上南下的火车,紧捏着一张纸,准备投奔在东莞一家塑料厂打工的堂哥。抵达东莞时已是凌晨三点,夜幕下的火车站灯火通明,人流如织。堂哥和堂嫂租住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里,白天他们去上班,我早早地起来乘坐3路公交车去智通人才市场寻觅工作。岭南初春的天气弥漫着一股燥热,我穿插在人群的缝隙里,四处投简历,拖着满身的疲惫归来时已是下午两点。狭小的出租屋内,我蜷缩着身体睡在紧挨着床的地鋪上。夜里,我在梦里回到熟悉的村庄。一条狗追赶着我,我慌不择路,在狗即将追赶上我时,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慌,一脚踹了过去。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我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柜子上的黑白电视机被我一脚踹到了地上。被惊醒的堂哥和堂嫂见状,立刻从床上下来问我有无受伤。堂哥围着电视柜检查了一圈,嘴里嘟哝着电视机怎么突然滑下来了,满是疑惑。关了灯,在黑夜的掩护下,我紧绷的神经舒缓开来,想起堂哥堂嫂适才关切的眼神,心底倍感愧疚。黑白电视机的屏幕裂开一条细长的缝,次日晚上堂哥带着我去二手市场重新淘了一台七成新的电视机回来。堂嫂这个带着闽南海水气息的女孩,总是半羞半笑地望着我,而后意味深长地望一眼堂哥。三个人挤在逼仄的出租房里,因了亲情的浸润,心底是温暖的。
一双脚在寻找一双心动的鞋子,一双鞋子在等待一双合适的脚。
青涩的爱恋,仿佛纯净的水。堂哥与堂嫂早在读高二时就认识了,他们通信两年,直到读大学时才相见。两年时间,一封封信把他们紧紧地连在一起,信纸上的每个字都滚烫而灼热,点燃了彼此内心的爱情。大学毕业后,相恋五年的他们相约来到东莞,而后在寮步富竹山的一个工厂里打工。堂嫂是冲破家里的层层阻力私自出来的,她家境优越,父亲在福建泉州开着一个鞋厂,收入颇丰。对于自己女儿的这段感情,堂嫂的父亲极力反对,甚至以断绝父女关系来威逼。在泉州富丽堂皇的别墅里,堂哥被赶了出来。“什么人穿什么样的鞋子,这样简单的道理还要我来教你吗?赶紧给我滚!”眼前这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堂哥未来的岳父,咬牙切齿地说道。堂哥独自一人失魂落魄地回到了东莞,堂嫂嘶哑的哭泣声回荡在他脑海里。这次受辱的经历一下子让原本阳光开朗的堂哥变得沉默寡言。几日后,我们投奔堂姐那边,匆匆把电视机贱卖给了房东。下午四点,堂哥孤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一脸悲伤。在阳光的斜射下,出租屋内细小的灰尘在房间上空沉浮着。 常登鞋厂名气很大,位于东城主山管理区。堂姐刚来这个鞋厂时做的是普工,后来调到了车间办公室。
公交车直达常登鞋厂公交站——一条公交路线能为一个鞋厂设立公交站,可见这个鞋厂的名气。振兴路因为常登鞋厂的存在变得忙碌而又喧哗,一辆辆汽车从马路上疾驰而过,南来北往,永不停息。
下公交车,左弯右拐,到堂姐所在的工厂宿舍时,我们已累得满头是汗。堂姐和堂姐夫还没下班。堂姐在办公室做接待工作,堂姐夫则在厂里做保安。堂姐高挑漂亮,人也聪慧。她对于伴侣的最终选择,在工厂曾引起轩然大波。“你太傻了,他怎么配得上你?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好的。追你的人那么多,你偏偏选择他,你以后会后悔的。”堂姐的同事们对此议论纷纷。面对众人的非议,堂姐沉默着微笑面对。来自香港的经理一直在追求堂姐,得知堂姐的选择后,十分沮丧,借着工作之便四处向下属发泄情绪。曾经与堂姐同在一个宿舍的湖南女孩娟,看着香港经理隔三岔五给堂姐送玫瑰花,十分羡慕。她经常对堂姐说:“英子,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嫁给他可以少奋斗十几年呢!要是我,早就答应他了。”三个月后,堂姐惊讶地看见娟和香港经理走到了一起。有一段时间,娟仿佛沉浸在蜜罐子里,面色红润,甜甜的笑容时刻荡漾在嘴角。她踩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婀娜多姿地出现在办公室,高跟鞋敲打地面发出的嗒嗒声落在每个人的耳朵里,分外刺耳。堂姐盯着那双鞋看了很久,那是她一直想买的一双鞋。那天周末她和娟一起去逛街,她和娟站在橱窗前,冲着这双漂亮的鞋看了很久。现在,这双一千八百多块的鞋穿到了娟的脚上。一千八百多块,相当于堂姐一个月的工资。下班的铃声响起,待办公室的人都走了,娟脱下红色的高跟鞋,递给一旁的堂姐。“英子,你穿一下,应该比我更好看。”
年幼时的我们赤着脚在田野里、山林间奔跑,整个山野之间遍布我们的足迹。泥土的气息透过脚丫子传上来,让我们迅速感受到大地的体温。这种泥土与肌肤的亲密接触,带着故乡山野的气息,原始而浓烈。
上初一后,堂姐仿佛变了一个人,不再打赤脚,也很少跟我们玩。夜幕降临,当我们在门外的空地上追逐嬉戏时,她安静地跟着婶婶在昏黄的灯光下绣鞋子。盛夏时节,堂姐用平时积攒的零花钱买了一双高跟鞋。当她踩着一双高跟鞋,穿着一袭白裙出现在我们面前时,仿佛仙女下凡,我们倍感惊讶。堂姐变了,变成了一个大姑娘,浑身弥漫着女性特有的气息。她穿着一袭镶嵌着红草莓图案的裙子,面带羞涩地行走在通往学校的路上,微低着头,不时有男生回过头来朝她张望。她像一朵盛放的荷花漂浮在水面上,释放着淡淡的香气,内敛而又炽热,吸引着路人的围观。在屋内,听到笃笃响起的高跟鞋声伴着银铃般的笑声,我就知道是堂姐回来了。初三毕业后,堂姐外出打工了。刚念初一的我,成了大伯专门的读信人。
微雨的清晨,穿着绿衣的送信人踩着单车在雨雾中穿梭,清脆的铃声划破了村庄的寂静。铃声越来越近,仿佛就在枕头边响起。送信人把车停泊在湿润的院落里,一夜的风吹雨打,弥漫着清香的花朵落了一地。睡梦中我隐约听见大伯的大嗓门,夹杂着一丝收到信件的喜悦。几分钟后,不识字的大伯拿着信件疾步冲进了我的房间。母亲在窗户边的那棵梧桐树下浣洗衣服,棒槌落在湿淋淋的衣服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林林,快起来给我看看,你堂姐来信了。”大伯兴奋地把信递给我,在床沿坐了下来。给大伯读信的温馨记忆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里:雨雾弥漫的村庄,微凉的清晨,耳旁响起浣洗衣服的哗哗水声,以及鸟儿清脆婉转的鸣叫声,我盘腿坐在床上,揉着惺忪的睡眼念信,大伯抽着旱烟坐在一旁,竖起耳朵认真地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这样的场景在往后的岁月里时常闪现,在时间的发酵下充满象征意味,变成了故乡的另一种精神印记。
在信封右下角的位置,我看到“常登鞋厂”四个字。村里人每每问起大伯关于堂姐在外打工的情况,他总会一脸自豪地说起常登鞋厂。堂姐在信里说常登鞋厂是一个有着近万员工的大厂,生产的鞋子远销国外。每次写信回家,堂姐总会快递来几双鞋子。大伯和大婶穿着堂姐寄回来的鞋子,在大街小巷走来走去,赢得乡里人的不少赞赏。
城市里的路坚硬拥挤,很难留下足迹。一辆庞大的卡车载着沉重的货物疾驰在马路上,鸣着喇叭,肆无忌惮、横冲直撞的样子让人印象深刻。它呼啸着从我身边驶过,我瞬间就感到了自己的卑微与渺小。一条宽而长的轮胎印留在马路上,如此醒目。我走了几步,回头张望,发现马路上没有留下自己的脚印。蹲下来仔细寻觅,依旧没看到自己的鞋印。我像个孩子似的往水坑里踩了几脚,而后踩在干巴巴的马路上。借着水的神奇魔力,我看见了自己模糊的足迹。在人流密集的城市,我是一双毫不起眼的鞋子,怀揣着简历在南方的小镇上飞奔,留在地上的鞋印很快被激荡而起又落下的灰尘覆盖。我穿着一双蹩脚的鞋子,鞋子太紧了,我紧缩着脚趾在小镇上快速行走,汗流浃背。无数人从一条马路上走过,往返颠簸,路上的足迹早已面目全非。
又一个微雨的清晨,我踏上南下的火车,紧捏着一张纸,准备投奔在东莞一家塑料厂打工的堂哥。抵达东莞时已是凌晨三点,夜幕下的火车站灯火通明,人流如织。堂哥和堂嫂租住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里,白天他们去上班,我早早地起来乘坐3路公交车去智通人才市场寻觅工作。岭南初春的天气弥漫着一股燥热,我穿插在人群的缝隙里,四处投简历,拖着满身的疲惫归来时已是下午两点。狭小的出租屋内,我蜷缩着身体睡在紧挨着床的地鋪上。夜里,我在梦里回到熟悉的村庄。一条狗追赶着我,我慌不择路,在狗即将追赶上我时,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慌,一脚踹了过去。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我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柜子上的黑白电视机被我一脚踹到了地上。被惊醒的堂哥和堂嫂见状,立刻从床上下来问我有无受伤。堂哥围着电视柜检查了一圈,嘴里嘟哝着电视机怎么突然滑下来了,满是疑惑。关了灯,在黑夜的掩护下,我紧绷的神经舒缓开来,想起堂哥堂嫂适才关切的眼神,心底倍感愧疚。黑白电视机的屏幕裂开一条细长的缝,次日晚上堂哥带着我去二手市场重新淘了一台七成新的电视机回来。堂嫂这个带着闽南海水气息的女孩,总是半羞半笑地望着我,而后意味深长地望一眼堂哥。三个人挤在逼仄的出租房里,因了亲情的浸润,心底是温暖的。
一双脚在寻找一双心动的鞋子,一双鞋子在等待一双合适的脚。
青涩的爱恋,仿佛纯净的水。堂哥与堂嫂早在读高二时就认识了,他们通信两年,直到读大学时才相见。两年时间,一封封信把他们紧紧地连在一起,信纸上的每个字都滚烫而灼热,点燃了彼此内心的爱情。大学毕业后,相恋五年的他们相约来到东莞,而后在寮步富竹山的一个工厂里打工。堂嫂是冲破家里的层层阻力私自出来的,她家境优越,父亲在福建泉州开着一个鞋厂,收入颇丰。对于自己女儿的这段感情,堂嫂的父亲极力反对,甚至以断绝父女关系来威逼。在泉州富丽堂皇的别墅里,堂哥被赶了出来。“什么人穿什么样的鞋子,这样简单的道理还要我来教你吗?赶紧给我滚!”眼前这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堂哥未来的岳父,咬牙切齿地说道。堂哥独自一人失魂落魄地回到了东莞,堂嫂嘶哑的哭泣声回荡在他脑海里。这次受辱的经历一下子让原本阳光开朗的堂哥变得沉默寡言。几日后,我们投奔堂姐那边,匆匆把电视机贱卖给了房东。下午四点,堂哥孤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一脸悲伤。在阳光的斜射下,出租屋内细小的灰尘在房间上空沉浮着。 常登鞋厂名气很大,位于东城主山管理区。堂姐刚来这个鞋厂时做的是普工,后来调到了车间办公室。
公交车直达常登鞋厂公交站——一条公交路线能为一个鞋厂设立公交站,可见这个鞋厂的名气。振兴路因为常登鞋厂的存在变得忙碌而又喧哗,一辆辆汽车从马路上疾驰而过,南来北往,永不停息。
下公交车,左弯右拐,到堂姐所在的工厂宿舍时,我们已累得满头是汗。堂姐和堂姐夫还没下班。堂姐在办公室做接待工作,堂姐夫则在厂里做保安。堂姐高挑漂亮,人也聪慧。她对于伴侣的最终选择,在工厂曾引起轩然大波。“你太傻了,他怎么配得上你?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好的。追你的人那么多,你偏偏选择他,你以后会后悔的。”堂姐的同事们对此议论纷纷。面对众人的非议,堂姐沉默着微笑面对。来自香港的经理一直在追求堂姐,得知堂姐的选择后,十分沮丧,借着工作之便四处向下属发泄情绪。曾经与堂姐同在一个宿舍的湖南女孩娟,看着香港经理隔三岔五给堂姐送玫瑰花,十分羡慕。她经常对堂姐说:“英子,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嫁给他可以少奋斗十几年呢!要是我,早就答应他了。”三个月后,堂姐惊讶地看见娟和香港经理走到了一起。有一段时间,娟仿佛沉浸在蜜罐子里,面色红润,甜甜的笑容时刻荡漾在嘴角。她踩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婀娜多姿地出现在办公室,高跟鞋敲打地面发出的嗒嗒声落在每个人的耳朵里,分外刺耳。堂姐盯着那双鞋看了很久,那是她一直想买的一双鞋。那天周末她和娟一起去逛街,她和娟站在橱窗前,冲着这双漂亮的鞋看了很久。现在,这双一千八百多块的鞋穿到了娟的脚上。一千八百多块,相当于堂姐一个月的工资。下班的铃声响起,待办公室的人都走了,娟脱下红色的高跟鞋,递给一旁的堂姐。“英子,你穿一下,应该比我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