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制定应与现有企业立法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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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公司定义的主要内容为;依法律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性法人.其中要点有两个:一是二人以上出资(社团性),二是作为法人,股东以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极少数国家的公司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如瑞典。如果,我国在制定公司法中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公司定义。即坚持公司必须是二人以上出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那么,我国的公司与企作的定义将出现明显区別。我国的公司法将不适用于我国现有的绝大多数企业(包括工业、商业、建筑业、饮食服务业等),而主要适用于新设立的符合定义的公司、原有的紧密型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这是由于:国营企业基本为国家"一人独资";私营企业中的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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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必要性计算机软件产品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的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随着计算机对各行业的渗透,对计算机软件的需求迅速扩大,大量投资生产软件的现象已十分普遍,这方面美国和日本表现得最为突出.以日本为例,从1978年至1982年,通用计算机安装台数增加1.2倍,同期信息处理产业软件开发费增加了2.6倍,达三千亿日元,若把计算机用户、计算机制造业等方面的软件投资计算在内,约达五万亿日元.合法的投资自然希望得到合法的收益,但情况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利用软件的可拷贝特性,
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是国人普遍关注的话题,可说是街谈巷议,不绝于耳。前些年出现的腐败现象,理所当然地引起国人之共愤。不铲除腐败,难于平民愤,安人心、振国威。然则腐败盖出于何源?腐败现象有哪些种类和特点?如何预防、惩治和根除腐败?在反腐败斗争中应当采取哪些对策?当前反腐败斗争之实效如何?对反腐败斗争之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如何认识?对诸如此类的问题尚需作深入研究。本刊欢迎诸子百家就此类问题一陈高见,来稿以短小精悍为宜。
<正> 关于侦查中的同一鉴定,多年来,国内侦查学界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把它称为"同一认定",而且在其概念、客体、目的、分类及科学基础等方面,存在着许多模糊看法。因此,通过讨论,澄清有关理论是非,求得对同一鉴定若干问題的正确认识和掌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着特别的重要性。一、关于同一鉴定的概念问题 什
<正> 海峡两岸人民来往日增,讯息渐通,产生了许多民事案件。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分析讨论海峡两岸人民继承的若干问题,探讨如何合理地维护两地人民的权益。一、海峡两岸的继承制度要处理海峽两岸人民的继承问题,首先必须要了解两地的继承制度。
<正> 被告人关某,农民,成年人。 1987年8月8日,被告人关某帮助万某(系舅甥关系)代购一批香烟,万提货时,提出金丝猴烟销路不广,要用部分金丝猴烟兑换大雁塔烟,交涉换烟未成。关某当场表示他能换烟。随后,关,万驱车去饭馆就餐,饭中,关以联系换烟为由离开饭馆,私自从车上卸下20箱金丝猴香烟,当即卖了一部分,另一部分存放他处。
<正> 三、关于正常耗损、撕裂或固有缺损的赔偿要求的"当然排斥原则"由于财产保险的目的在于为偶然事故所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不是对预料之中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对于财产的正常耗损、撕裂或固有缺损而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的赔偿问题,确定了"当然的排斥原则",即这种损失不言而喻地不属于赔偿范围。即使在一切险保险的情况下,当损失发生而要求赔偿时,法院一般认为被保险人负有举证责任,即被保险人有义务证实损失是由偶然事故造成的,而不是由于财物的正常耗损、撕裂或固有缺损所造
<正> 以贪利为目的的的擅自使用国家和社会的运输工具、机器或者机械是取得剥削收入的一个相当常见的渠道。出于贪利目的而擅自使用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设备在表面上似乎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这样的行为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全国来讲,这些行为的总和使国家与社会组织遭受着极大的物质损失,如非法使用机器和机械会给生产计划带来损失;国家运输工具在许多司机个人使用的情况下脱离了社会生产范围;白白烧掉了数千吨燃料;设备折旧得不到补偿;国民经济、商业企业、社会供给所需的商品和其他货物得不到及时运送;
<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统一的重要象征,在内容上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在法律地位上它高于其他法律,其他法律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成文宪法的这种特性为世界实行单一社会制度的国家法律制度所具有。而我国将实行"一国两制",即在社会主义统一国家中,允许特殊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宪法的上述性质是否仍然适用呢?答案应当延肯定的。但在起草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时,首先就遇到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能否适用于实行资本主
<正> 廉政建设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哀存亡的重大问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认真研究和探讨检察机关在廉政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运用法律手段,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以实现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腐败是廉政的大敌,肃贪倡廉是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
<正>本文主要探讨经济刑事案件的定性和量刑问題。一、如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早在八十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就明确指示:"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一定要掌握政策,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要划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