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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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法学教育体制往往影响法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传统法学教育体制培养的往往是学术研究型人才,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能力不足。所以,需要引进一种新的体制来客服这一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法律诊所教育体制的分析讨论其对于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适用性。
  关键词:法律教育;人才培养;法律诊所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080-01
  作者简介:祁珊(1994-),辽宁人,中共党员,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杨阳(1978-),辽宁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我国传统法律教育以课堂教育为主,通过老师课堂上的讲授向学生们传达知识。这种模式下,向学生传递的往往是基础层面的知识,再加上中国课堂传统的老师占主导的授课方法,使学生的思路更加局限、死板。不仅使学生的学习兴趣大打折扣,影响学习效率,更无法拓宽学生思路,对法律精神进行进一步探索。
  法律诊所教育是是借鉴医学临床实践的思路,使法学学生参与到一些法律案件中去,在导师的陪同指导下,接受法律委托,为委托人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这种教学方法,不仅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能使学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完善知识体系,在实践中培养自己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增强社会责任感。目前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已经在美国各高校得到广泛应用[1]。
  2000年,中国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在内的七所高校通过美国的赞助优先运行诊所法律教学模式,取得了巨大成效。现在,这一教育模式已经在我国100余所高校推行采用[2]。
  这种新型教育体制的引进,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所学知识。不仅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巩固了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增强紧急问题处理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对培养我国全发面发展的高质量法学人才,建立高效实用的人才培养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第一,对传统法律教育的内容进行改革。改革现有的模拟法庭、毕业设计等课程,设立法律诊所,并设立每周法律诊所内的课程,使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对公众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第二,对传统体系的目标进行改革。传统法学体系只是一味的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缺少明确的目的性。新体制下的法律教育体系将着眼于培养学生在法律实践中的能力,从而提高我国法律人才质量。首先,对传统法学教育的目标进行探索和分析,应用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并将其规范化,为正确改革的道路指明方向。其次,将教学重心转移到培养学生实践应用中来。安排法律诊所课程,让学生们切身感受真实的法律案例的各种情况,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对其进行解决。培养学生判断、调解、谈判等交流技巧和法律文书、判决书等诉讼技巧。
  第三,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传统法律教育考核机制大部分是试卷考试,以卷面成绩作为学生的成绩评定标准。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学生一味的复习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将知识生硬的灌输到头脑中去,到头来只是存储知识,不能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去。应该在法律诊所内同样设立考核体系,对学生在实际案例中的表现进行打分,并最为最终成绩中最应重视的一项。加入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的标准,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估。
  第四,明确改革的关键问题。首先,要将法律教育的实践性重视起来。改革教学课程中的实践内容,并将其作为教学的重点,应用法律诊所教学模式;其次,法律诊所的设立。设立多处法律诊所,主要在校外居民区周围设立,让学生能够接触到多种多样的法律问题,提高学生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再次,对法律诊所进行完善。以外国成功法律诊所作为参考,包括其教材、课程、管理和运行机制。保证学生能够接触足够多类型的案件,能够及时得到老师的指导,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最后,确立法律诊所评分制度。对学生表现和技能提升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考察,保证法律诊所长期有效的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出现不良状态。
  新体制探索的道路往往是艰难的,法律诊所即使是副良药,但也不一定能完全根治我国传统法律教育体系的诟病,法律诊所在我国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所以,需要各高校乃至国家的全面重视,对法律诊所实行实时监督和管理,一点点去除法律诊所与我国传统体制不兼容的问题。最终提高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为我国法律行业提供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 参 考 文 献 ]
  [1]甄贞.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陈敏.地方师范院校开设诊所法律可行性探微[J].周口师范学院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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