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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被害人参与问题都是刑事诉讼关注的重点问题。《刑事诉讼法》于2012年确立的刑事和解制度,使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空间得到了极大扩张。在刑事和解制度中,被害人的参与程度极高,在整个制度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入刑事诉讼的视野,其与刑事和解制度的衔接问题就成为学界探讨的重点。从被害人的角度来看,由于两种制度在价值取向和制度设计上存在差异,被害人参与在发挥作用、程序开启以及参与程度三个方面同样存在不同。因此,从被害人参与的角度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衔接,就必须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