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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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举着餐盘好不容易从人缝里挤出来,却被人踩到了脚背。一个“啊”字刚窜出喉咙,有个声音在耳畔连连说“对不起”,我只顾低头去找鞋,看新“李宁”是不是被踩皱了(尽管它很便宜是冒牌的),不料手上的餐盘失去平衡,连菜带汁一股脑儿倾泻到某人格子条纹的肩膀上……
  哦,My god!好帅的一张脸!
  在一片小小的喧嚣声里,我手忙脚乱地帮人家捏去衣服上的菜叶子,还用纸巾象征性地擦了又擦,说了N个“不好意思”。
  他居然不生气,还老实巴交地交代:“是我先踩到了你的脚。”
  这下平了,他脏了我的鞋,我脏了他的衣服。呵呵。
  这家伙哪个班的呢?怎么之前从没见过?
  我们就这样匆匆遇见匆匆走过。那张帅气的脸、那副忠厚的表情和那件浅蓝色的格子衬衫,我好像无法忘记了。
  正是星期日的午后,室友们大多去学校篮球场看比赛了,听说是3班对4班的班际联谊赛。宿舍里只剩下我和小麦。小麦正兴致勃勃地翻阅《康熙王朝》,一副如痴如醉的傻样。我倚在窗前发呆,好像在思量着什么,又似乎脑袋一片空白。发呆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无端地让我觉得自己有些与众不同的优雅气质和哲学家风度。
  小麦换了个姿势趴在书桌前,瞥瞥我说:“小鹿,你知道不知道你看上去有一点点忧郁哦。”
  我不喜欢“忧郁”这个词。
  “是吗?有吗?”我甩甩胳膊,“本小姐可是著名的乐天派。”
  “切,我看你是伟大的思想家。有篮球赛不去看,躲在这儿想心事。”小麦嘟哝着,闷头继续研究她钟情的清朝历史。
  我瞪她:“有篮球赛不去看,非得猫在这儿会康熙,你这个书呆子。”
  小麦装聋作哑。
  我从床头捞起席慕容的诗集,想翻,却忍不住想起一些伤感的事。
  奶奶已经病了一段日子,枯瘦的脸儿和深凹的眼睛总在我脑海里浮现。病就病呗,为什么只睁眼不说话呢?也不能动。
  弟弟木头在学校又调皮了,居然跟班主任动武,撕坏人家的新衣服不说,还藏了人家的备课本,原因只是班主任嫌他字不端正要他重写作业。
  还有妈妈,她手上的裂口一定又变宽变多了吧?一个人劳作,四个人吃饭,她肩上的担子也太重了点。
  想到这些,我的忧郁真正袭来,冷飕飕的,以至于把我折腾得头脑发胀,浑身沉甸甸。我放下诗集去翻英语书,命令自己认真一点,再认真一点,就算是不回家的星期日也不能虚度,争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高中。
  才过没多久,走廊外响起嬉闹声,室友们嘻嘻哈哈地回来了。
  “天大的损失啊!”阿祁夸张地伸出手指戳我的鼻头,“你们错过了二十一世纪最酷最炫的一场篮球赛。”
  “真的好精彩呢,”莫莫转动着机灵的眼珠子,“你们没瞧见,3班的7号多了不起,在最后一秒钟投进一个3分球,使得3班以1分之利反败为胜。天意,这完全是天意!”
  其他室友也纷纷盘点篮球赛的精彩之处。
  我听不下去了:“喂,咱们是2班耶。3班跟4班的篮球赛谁输谁赢跟咱们有关系吗?”
  “有关系。”莫莫往我怀里蹭,“至少能让咱班那帮自以为是的男生开开眼界。要是他们不研究战略不改变策略不下苦功夫,没准儿下次跟人家PK会输得很惨。”
  我扬扬手上的英语书:“还是在书本上多下点功夫吧。都初三了,神经绷紧一点。”
  莫莫把嘴撅起来:“亲爱的,你真扫兴。难得有个不回家的星期天,非得提这些不开心的事。”
  “不提不提,”我摆摆手,“你们继续快活去吧。”
  “噢……逛街去——”
  不知谁喊了一声,姐妹们又溜了。
  其实我应该回一趟家,看能不能帮妈妈做点什么。她白天要去单位上班,晚上要伺候奶奶,还得管木头,剩下的时间就用来做刺绣挣外快,忙得连上卫生间都是跑步前进的。
  想到这些,我突然恨自己长得太慢。要是现在就大学毕业参加工作,那该是一件多么阳光的事。
  我感觉好沉重。
  沉重归沉重,我的心里却跑出来一只小兔子,指挥着眼睛有意无意去寻找一个人。操场上、走廊边、食堂里、楼梯口,我留意擦肩而过的每一拨男生,渴望发现那一衫浅蓝色的格子,还有那一张帅得过分的脸。
  好想遇见,又好怕遇见。
  几天后的一个午后,莫莫和阿祁拉我去小店。她们都要了一包小小的虾条,我们翘着脚在亭子里偷吃。秋天的阳光很灿烂,有一股东西都被晒熟的味道,我闭着眼睛说:“莫莫,阿祁,你们觉得自己快乐吗?”
  “老师少布置点作业我就快乐。”莫莫没心没肺地说,“烦死啦,试卷都像床单那么长。”
  “可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阿祁的声音里带着笑,“努力一把,拿到重点中学的Pass,考上大学就OK啦!”
  “说得那么轻松,日子长着哩!”莫莫抓我的辫子搂我的胳膊,“小鹿,小麦没说错,你看上去果真有点忧郁呢。”
  “小麦这张大嘴!”我睁开眼晃晃肩膀,“其实也没什么啦。就是觉得胸口堵得慌。”
  “要不,我们也去打篮球?跟男生似的。”莫莫提议。
  “好哇好哇。”阿祁跳起来,“我爱上篮球了!”
  “你是爱上打篮球的人了吧?”莫莫坏坏地“嘎嘎”笑。
  “你去死——”
  两个家伙扭作一团。
  我瞪她们:“回教室啦,‘床单’等着我们呢。”
  “呜——”
  我推门而进的时候,意外地与一衫浅蓝色的格子擦过。那一瞬间我的心慌起来乱起来。当我返身去找他,只见那衫格子消失在楼梯口。我勇敢地追过去,在又一个楼梯拐弯处终于看清楚他的脸。
  唉,错了。
  我静静地伫立,忽然觉得自己好傻,傻得无可救药。
  然而,想再次遇见某人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我知道这样不好,非常不好。
  秋渐渐凉起来,凉到应该把衬衫裹在外套里面。那衫浅蓝,我是否还能遇见?
  一个人徜徉在晚风中的橱窗边,任风吹在脸上,不禁有些伤感,瞥见橱窗里一码鲜亮的照片,下意识地抬眼。那个有点模糊的鱼跃而起的身影,多么像他,真的很像。我的心波轻轻荡漾起涟漪,脸发烫了。
  “嘿,小鹿!”莫莫不知从哪儿闪出来,一把将我拖走,“走啊快走啊。”
  “救火去吗?”我对橱窗里那个身影有些依恋地再瞟一眼。
  “你忘啦?今天晚自习班主任请老师给我们讲诗歌呢!”莫莫看上去很激动,“你不是对诗歌感兴趣吗?”
  是的,我喜欢诗歌,身边有好几本诗集。可自从爸爸走了、奶奶病了,我莫名地觉得热爱诗歌是一种奢侈。诗歌的确是很美好的东西,我依然把它放在枕边,藏在心里,但我知道我们的距离越来越遥远。
  离晚自习上课还有几分钟,我抓紧时间对付一道一直想对付但下不了决心对付的化学难题。
  教室里一阵骚动。
  “3班的7号!”不知谁喊了一句。
  我迟迟地抬眼,看见一衫浅蓝色的格子和一张绽放笑容的脸。
  天!我终于再次遇见!
  他的目光有点放不开地环视:“同学们好,我是华一凡,是3班新来的实习老师……”
  “怪不得4班会输!”有男生惊叫,“原来3班实习老师亲自上阵!”
  “不是的不是的,”他略带羞涩地摆手,“我是3班新来的实习老师的好朋友,才上大二。”
  哦。原来如此。3班的实习老师我们都见过,是个小个子大男孩。他自己上不了篮球场,搬来好朋友做救兵。
  “你们可以叫我华一凡,或者一凡。”
  华一凡真的给我们讲诗歌了,从屈原到李杜到郭沫若到舒婷到但丁和泰戈尔。他温文尔雅地站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讲,让我有一种浅浅的矜持,以至于不好意思放任自己去看他的眼睛,害怕和他的眸子猝不及防地交汇。
  末了,他问:“你们班谁最喜欢诗?”
  “小鹿!”同学们齐吼着,目光在我脸上聚焦。
  我头皮发麻。
  华一凡顺着那些目光轻轻地朝我走来,一步近一步,我的心儿蹦跳得飞快。他站在我身边,我感受到一股暖暖的气流将我包裹,甚至还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你叫小鹿?”
  我站起来微微抬起眼睛,看见格子衣服的上面,那双英俊非凡的眼。
  我们四目相对了。这一刻远没有我想象得那么激动和无法控制。相反,当我凝视他明亮的眸子,心绪渐渐地平静下来。
  我坦然地望着他,发觉他只不过是一个长得好看的温和的邻家哥哥。
  我的小兔子似乎逃走了。
  华一凡直截了当:“再见到你,真好。”
  周围有一点小小的起哄。
  “你最喜欢谁的诗?”
  我老土地回答:“席慕容。”
  “哦,一个蒙古族的才气女诗人。”华一凡语气里明显有小小的兴奋,“最喜欢哪首?”
   我率真地吟诵:“在陌生的城市里醒来/唇间仍留着你的名字/爱人我已离你千万里/我也知道/十六岁的花季只开一次/但我仍在意裙裾的洁白/在意那一切被赞美的/被宠爱与抚慰的情怀/在意那金色的梦幻的网/替我挡住异域的风霜/爱原来是一种酒/饮了就化作思念/而在陌生的城市里/我夜夜举杯/遥想着十六岁的花季。”
  哗啦啦掌声四起。
  “不错不错。”华一凡绅士般微笑,“席慕容的诗都是极美的心曲,笼罩着优雅的伤感,仿佛不经意,却能深深打动人。《青春》、《一棵开花的树》、《莲的心事》……都让人们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怀想。”
  他说得好准,真是我的知音!
  我幸福地点头。
  当晚自习铃声骤然响起,同学们随着华一凡的潇洒转身渐渐散去,我依然站在那儿,回忆刚刚过去的一幕。
  莫莫牵我的衣角:“你们早就认识啦?实话实说。”
  “不,”我认真地说,“我们刚刚遇见。”
  回到宿舍就接到一个电话,是妈妈算准时间打来的。
  “小鹿,明天是你的生日。”
  “我知道。”我有点要哭,“谢谢妈妈。”
  “明天给自己买点好吃的。”
  “奶奶好吗?木头乖吗?您不要太辛苦。”
  “都好,都好。”听得出妈妈是笑着说的,“你安心学习吧。我挂了。”
  放下电话我悄悄揉眼睛。
  明天是我生日。我从生日开始让自己不再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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