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钢结构厂房火灾调查中的现场勘验

来源 :科学与生活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mxx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0日18时30分左右,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家园路东侧阳光玻璃公司发生火灾,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后,相继调派8个大队20辆消防车9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扑救。此次火灾主要六安市阳光玻璃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仓库以及内部货物,过火面积约368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现场勘验情况
  (一)环境勘验
  起火建筑位于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北侧六安市阳光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钢结构建筑,现使用为仓库。该仓库东侧为厂区道路,西側为家园停车场的物流仓库,南侧为厂区内道路,北侧为一栋砖混二层小楼。(见图1、图2)
  失火建筑占地共有3680平方米,被分隔为五个仓库,分别标号为25#、26#、27#、28#、55#,每栋仓库之间通过砖墙、彩钢板和玻璃窗户进行简易分隔。其中25#至28#仓库自南向北依次排列,55号仓库在25#至28#仓库的西侧。(见图3)
  25#、27#建筑为双层彩钢板搭建,墙面1.5米基础部分为砖混,其余部分为彩钢板搭建;26#建筑为25#北墙与27#南墙之间加盖屋顶而形成,屋顶为单层彩钢板;28#建筑在27#与北部二层小楼之间搭建,南墙使用的是27#的北墙,屋顶北部与二层小楼走廊外沿相接;55#建筑的西墙(彩钢板)贴邻停车场物流仓库东墙(砖墙),东墙为25#至28#建筑整体的西墙,屋顶为单层彩钢板。
  起火区域整体过火情况为:25#仓库东部屋顶、西南部屋顶坍塌,西北部有部分屋顶未坍塌,西部屋顶缺失,燃烧情况东部重于西部;26#仓库屋顶全部坍塌;27#仓库东半部屋顶弯曲变形、坍塌,横梁有弯曲痕迹,西部屋顶未坍塌;28#仓库南部屋顶未坍塌,北部屋顶坍塌;55#仓库屋顶全部坍塌。
  停车场物流仓库屋顶有局部变色,其中在26#、27#仓库西侧位置变色较重。
  二层小楼为外廊式,中部有一楼梯将小楼分为东西两部分。西部外立面有烟熏痕迹,东部基本完好。
  (二)初步勘验
  25#仓库(见图4),东西长43.9米,南北宽20.46米,两层。一层共分隔为三个区域,东侧为何正军租用,仓库门设置在东侧,火灾发生当天内部存放物品为铁丝网和农膜;中间为徐先中租用,仓库门设置在南侧,火灾发生当天内部存放物品为渔网和绳网;西侧为韩久明租用,仓库门设置在南侧,火灾发生当天内部存放物品为立邦油漆。二层共分隔为两个区域,二层东侧为徐先中租用,火灾发生当天内部存放物品为渔网和绳网;二层西侧为杨卫租用,火灾发生当天存放物品为鞋子。一层二层采用木板进行分隔,仓库南边西侧设有钢结构外挂楼梯。
  26#仓库(见图5),东西长37.4米,宽13.63米,单层钢结构仓库,局部两层,为周芝红租用。火灾当天该仓库一层存放物品为日用百货(铁丝网、塑料椅、塑料盆、扫把等),货物分别沿仓库北侧西侧和南侧摆放。东墙中间为大门,仓库中间部位自西向东依次停放有三辆电动三轮车、一辆电动自行车、一辆四轮货车。二层存放物品为日用百货(拖把、水桶、水箱、水瓶等),二层中间部位与一层连通成小中庭,二层与一层西北侧设有内部钢结构楼梯。
  27#仓库(见图6),东西长37.4米,宽20.3米,两层。一层共为一个区域,为徐大山租用,火灾当天仓库内存放物品为铝材和机器,铝材沿仓库南北两侧摆放,中间部位留有通道供车辆和人员进出搬运货物,仓库门设置在东墙。二层共为一个区域,为臧世成、臧世伍、王光喜、杨良忠租用,火灾发生当天存放物品为玩具和童车等。一层二层使用木板进行分隔。楼梯为外挂钢结构楼梯,设置在东墙大门南边位置。
  28#仓库(见图7),东西长37.4米,南北宽23.43米,一层。一层自北向南共分为三个区域,北侧区域为叶少武租用,火灾发生当天存放物品为日用百货(手套、胶带、方便袋等),仓库门设置在东墙;中间区域为贾秀军、陈洪新租用,火灾发生当天存放物品为日用百货(毛巾、草帽、八角叶扇)仓库门设置在东墙;南侧区域为蔚德兵租用,火灾发生当天存放物品为防盗门,仓库门设置在东墙。
  55#仓库(见图8),南北长77.82米,东西宽7.7米,一层,为一个整体区域。仓库为周之宝租用,火灾发生当天存放物品为日用百货(水瓶、电饭锅、鞋子、塑料箱等),仓库门设置在南墙。
  1、钢结构建筑主梁和主柱过火情况(见图9--图13):
  过火仓库由南至北共有四排主钢柱(分别为25#南北墙的钢柱、27#南北墙钢柱),分别标号为1排、2排、3排、4排,1排、2排自东向西共有8个钢柱,分别标注为1排(2排)1号柱、1排(2排)2号柱至1排(2排)8号柱。27#建筑比25#建筑向西缩进一跨,所以3排、4排自东向西共有8个钢柱,为和1排、2排进行对应,分别标号为3排(4排)2号柱、3排(4排)3号柱至3排(4排)8号柱。南北立柱间距离:一排与二排间距19.3米,二排与三排间距14.7米,三排与四排间距20.1米,四排与五排间距23.9米。每排立柱之间东西距离为6.2~6.3米。(图9)
  每个柱的过火情况如下:
  一排1号柱,无弯折点,柱子向东弯曲,梁向东位移。
  一排2号柱,一个弯折点,折弯点原高度距地面1.5米,柱子整体向东弯曲,梁向东位移。
  一排3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2.28米,柱子整体向北弯曲,梁向东北位移。
  一排4号柱,两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距地面0.96米,第二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2.92米,柱子整体向西弯曲,梁向北位移。
  一排5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1.8米,柱子向西弯曲,梁向北位移。
  一排6号柱,两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距地面2.77米,第二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3.19米,柱子整体向西弯曲,梁向西北位移。   一排7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2.86米,柱子整体向东北弯曲,梁向东北位移。
  一排8号柱,无弯折点,柱整体向西北弯曲。
  二排1号柱,有两个弯折点,第一弯折点距地面2.5米,第二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4.9点米。整体柱子向西弯曲,一号梁整体向西位移。
  二排2号柱,有三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距地面2.7米,第二个弯折点距地面4.2米,第三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4.7米。整体柱子向东南方向弯曲,二号梁整体向西位移。
  二排3号柱,有三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距地面2米,第二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2.8米,第三个弯折点原高度距离地面4.3米,柱子向西方弯曲。三号梁整体向西位移。
  二排4号柱,有两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0.9米,最高的弯折点距地面3.8米。整体柱子向西南方向弯曲,四号梁向西位移。
  二排5号柱,有两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距地面0.2米,第二个弯折点距地面4.13米。柱子整体向西南方向弯曲,五号梁整体基本无位移。
  二排6号柱,有三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距地面2.48米,第二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4米,第三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4.84米,柱整体向东南方向弯曲,六号梁向东位移。
  二排7号柱,有两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1.96米,第二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5.04米,整体柱子向东弯曲,七号梁向东位移。
  二排8号柱,有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2.07米,整体向东弯曲,八号梁整体向东南位移。
  三排8号柱,有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4.05m。柱子整体向东弯曲,八号梁向东北位移。
  三排7号柱,有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3.1m。柱子整体向东弯曲,七号梁向东北位移。
  三排6号柱,有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2.6米,柱子整体向北弯曲,六号梁向东位移。
  三排5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2.65米,整体柱子向南弯曲,五号梁向西位移。
  三排4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点2.4米。柱子整体向西弯曲,四號柱向西北位移。
  三排3号柱,两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距地面2.2米,第二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3.8米,柱子整体向东弯曲,三号梁向西北位移。
  三排2号柱,两个弯折点,第一个弯折点距地面2.54米,第二个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3.81米。柱整体向西弯曲,二号梁向西北位移。
  四排2号柱,无弯折点,柱子整体微微向西弯曲。二号柱梁向西北位移。
  四排3号柱,无弯折点,柱子整体向南弯曲,三号梁向西南位移
  四排4号柱,无弯折点,柱子整体向南弯曲,四号梁向西南位移。
  四排5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2.45米,柱子整体向南弯曲,五号梁向南位移。
  四排6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原高度距地面3.21米,柱子整体向南弯曲,六号梁向西位移。
  四排7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距地面原高度距地面2.67米,柱子整体向南弯曲,七号梁向西位移。
  四排8号柱,一个弯折点,弯折点距地面原高度距地面3.1米,柱子整体向南弯曲,8号梁向东位移。
  将每排柱子距地面的第一个弯折点的原始高度进行比较(图10--图13),发现:一排最低点为4柱,二排最低点为5柱,三排最低点为3柱,四排最低点为5柱。所有柱子中,二排5柱距地面的第一个弯折点的原始高度0.2米,明显低于其它柱子。
  2、仓库西围墙
  将25#、26#、27#、28#的分隔墙向西延伸,投射到停车场物流仓库东墙上,在墙上作红色标记,将围墙进行分割,分别对应相应的仓库。依围墙自南向北竖立23根钢管,分别标号为1至23号钢管,作为55#仓库搭接屋顶的柱子使用,其中第4号钢管与5号钢管之间的钢质横杆全部变形脱落,其它钢管间的钢质横杆未全部脱落。脱落钢质横杆位于26号仓库两墙投射在停车场物流仓库东墙的延伸线之间,变形最低处距离26#仓库南墙8.1米。
  5号钢柱发生变形弯曲,该钢柱位于26号仓库两墙投射在停车场物流仓库东墙的延伸线之间,距26#仓库南墙距离为10.4米。
  3、二层小楼过火情况:
  小楼一层至二层有一金属屋檐,为28#仓库屋顶与二层小楼的连接。该屋檐在距仓库东墙13.8米处发生第一个弯折,距东墙17.3米处发生断裂,在距东墙19.1米处发生第二个弯折,在距东墙19.6处发生第三次弯折。
  二层小楼一楼外廊外自东向西有8个钢管,为28#仓库的北围墙的柱子,自东向西标注为1-8号,其中1号钢管向西南倾斜,2号钢管距东墙6.1米,向南倾斜。3号钢管距东墙12.5米,向南倾倒。4号钢管距东墙19米,变形弯曲,且根部被拔起,向南发生了位移,位移距离为2.8米。5号钢管距东墙25.6米,变形弯曲,且根部被拔起,向南发生了位移,位移距离为1.8米。6号钢管距东墙约31.8米,未发生位移,但整体向东南倾倒。7号钢管距东墙37.8米,基本未变色,向东南倾倒,倾倒角度较大。8号钢管距东墙42.5米,基本未变色,轻微向东南倾斜。对钢管弯折变形及底部基础位移情况进行比较,其中4号、5号钢管变形及位移最严重。
  (三)细项勘验:
  对26#仓库内部进行勘验(图14)
  26#仓库东北角钢结构框架瓦砾中发现一辆货车,车牌皖NDS896,车长约6米,宽约2米,车辆整体过火,驾驶室和车身严重变形,烧损较为严重,车辆左后侧车厢铁皮整体向左弯曲,车头左侧钢板烧损破裂较右侧严重,油箱位于车辆右侧,保存较为完好。货车残骸西侧瓦砾中存在一辆二轮电动车,全车呈不规则折叠状,存在过火痕迹,前后轮胎未见,剩余后轮毂,车辆电瓶位于两轮中间位置,电瓶外壳完全脱落,内部烧损严重。   26#仓库中段中间部位自东向西存在三辆三轮电动车,自东向西分别标注为1号、2号、3号电动三轮车。
  1号电动三轮车距东门约16.7米、北墙约5.5米处,车身完全烧毁变色,车身压扁,轮胎未见,呈现彻底扭曲状,电瓶位于座椅后车架下方,完全烧毁,内部烧损缺失,呈现碳化状态,电动车后架处车厢完全缺失。
  2号电动三轮车位于1号电动三轮车残骸下方处埋压,车头向西,距离东门约18.1米,车南端距离南墙约6.5米,车北端距离北墙约6.1米,车辆整体过火痕迹明显,所有可见金属面漆呈现掉落或变色迸裂形态,迸裂碎片随处可见,移除1号电动三轮车观察,2号电动三轮车被钢结构网架压盖,车厢前挡板、左挡板和车尾挡板均呈向西北方向倒伏,觀察车辆轮胎,仅残存金属轮毂,其中前轮已与车辆分开,后轮毂均与地面燃烧物结块残留物粘连。
  3号电动三轮车尾部距离仓库东侧大门20.5米,车头距离仓库东侧大门23.2米,车宽1.1米,车辆北侧距离仓库北墙5.9米,车辆南侧距离仓库南墙6.5米,车辆东西方向停放,其中车头朝向西侧,车辆完全过火,轮胎、车把手和座椅等塑料制品完全烧损,车辆电瓶位于驾驶座下方已完全融化。车厢南北两侧挡板向北侧倾斜,车辆车漆全部脱落,整体颜色为铁锈色。
  (四)专项勘验
  26号仓库过火严重,根据询问笔录,制作出电气线路图。26#仓库中段南墙墙角处遗留一小段过火后电线线路,线路完全碳化掉落;仓库东南角部位残存部分电线线路,绝缘层已碳化脱落。
  26#仓库内现场提取6处部位:1号为26#仓库东墙往西12.5米与北墙往南3.5米交汇处,提取现场铜芯线;2号为26#仓库东南角位置提取现场铜芯线;3号为26#仓库东墙往西16.7米与北墙往南5.8米交汇处自东向西第一辆电动三轮车内电气线路;4号为26#仓库东墙往西18.1米与北墙往南6.5米交汇处自东向西第二辆电动三轮车内电气线路;5号为26#仓库东墙往西22.3米与北墙往南6.1米交汇处自东向西第三辆电动三轮车内电气线路;6号为26#仓库东墙往西6.5米与北墙往南3.2米处电动二轮车内电气线路。
  三、火灾原因
  通过现场勘验,结合调查询问、视频分析以及物证检验鉴定,综合分析认定:该起火灾的起火部位位于六安市阳光玻璃有限公司院内编号为26号仓库,起火点位于26号仓库中部,起火原因系电动三轮车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四、火灾过程中钢结构变化在现场勘验中的作用
  在调查勘验钢结构建筑物火灾过程中,一般来说受热时间早、受热温度高的部位会较早或较大出现变形,受高温作用的连接部位最先失去拉力作用而使钢结构静平衡发生改变。在火灾现场勘验中,要根据钢结构建筑支撑柱、横梁、顶棚等变形变色痕迹,分析确定起火部位、起火点。环境勘验环节,要从高处鸟瞰火场全貌,查明过火和未过火的区域,划定受损区域。初步勘验环节,要根据钢结构建筑屋面的变形变色痕迹,特别是铁皮屋面的油漆层脱落、铁皮变白等痕迹,从上部确定起火部位,要根据钢结构建筑四周梁柱的软化、变形痕迹,确定残留柱的高度,以及钢架连接构件(围梁、拉杆、檩条)被拉长、连接点被拉断等倒塌牵拉方向痕迹,进而从内部确定起火部位。细项勘验环节,要根据钢结构建筑使用情况,确定每个房间的物品堆放和使用情况,勘验内部物品的烧损碳化程度,从而准确确定起火点。专项勘验环节,要在准确认定起火点的基础上,对起火点周围可燃物、引燃物进行勘验,建构着火“三角形”,最终科学准确认定起火原因。
其他文献
Ⅱ型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HIT,Heparin-inducedthrombocytopenia)是应用肝素的严重并发症,这些患者很少发生出血,却可能发生广泛的动脉、静脉血栓,称为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伴血栓形成综合征(HILTS,Heparin-inducedthrombocytopenia with thrombosis syndrome)[1],后果严重,死亡率达50%[2]。
期刊
患者,女,31岁.2005年4月在我院经MICM分型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M2a,染色体核型未见异常,AML/ETO融合基因阴性,查体无特殊阳性体征,既往无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经IA(去甲氧柔红霉素+阿糖胞苷)方案化疗后达首次完全缓解(CR1),后用正规化疗巩固,2005年11月病情复发,骨髓涂片示M2a复发,原始粒细胞占0.410。
期刊
目的 探讨p53和ATM基因缺失在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CLL)中的预后价值.方法 采用间期荧光原位杂交(FISH)技术和p53、ATM基因的序列特异性DNA探针对80例CLL患者的染色体标本进行p53和ATM基因缺失的检测,分析p53和ATM基因缺失与外周血淋巴细胞绝对计数、Binet分期、血清乳酸脱氢酶(LDH)水平、β2微球蛋白(β2-MG)水平、ZAP-70表达、CD38表达、含氟达拉滨
原发皮肤淋巴瘤是一组异质性的淋巴增殖性疾病,主要特征为皮肤受累.病理类型与系统淋巴瘤继发的皮肤改变相似,但生物学行为、治疗和预后截然不同.2005年,WHOEORTC( European Organization for Research and Treatment of Cancer)将原发皮肤淋巴瘤分为T细胞及B细胞淋巴瘤,临床以T细胞淋巴瘤多见[1]。
期刊
摘要:在新形势经济迅速的发展背景下,建筑工程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必须加大施工管理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能有显著性提升。本文主要对优化建筑施工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措施展开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质量  引言: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行业虽然发展非常快速,但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部分问题也逐渐暴露,不但对建筑工程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
目的 研究凝血因子Ⅴ(FⅤ)基因编码区单核苷酸多态性与静脉血栓栓塞症的关系。方法检测静脉血栓患者及正常对照者血浆中的FⅤ的活性(FⅤ:C)(一期法)及FⅤ抗原(FⅤ:Ag)(ELISA法),用Premier5软件设计5对与静脉血栓症相关的基因多态性(Asp79His、Arg306The、Arg306Gly、Arg506Gln、Ile359The和His1299Arg)引物,进行PCR扩增、产物纯化
期刊
目的 测定再生障碍性贫血(AA)患者治疗前后外周血CD4+ CD25+ CD127low调节性T细胞(Treg)的数量及叉头翼状螺旋转录因子(FOXP3)mRNA、Notch1 mRNA的表达水平,探讨Treg在AA发病中的作用及其机制.方法 流式细胞术检测29例初发AA患者、14例环孢素(CsA)治疗后恢复期及11例治疗后未恢复期患者外周血中CD4+ CD25+ CD127low T细胞、CD4
嗜酸粒细胞增多症由于病因复杂,临床诊治较为困难.感染相关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症是其最常见的原因.以往认为感染相关性嗜酸粒细胞增多属于轻度和中度增多,且为一过性.我院3例患者嗜酸粒细胞持续中、重度增多,同时伴多系统损害.现报道如下。
期刊
目的 寻找慢性粒细胞自血病(CML)患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HSCT)后早期bcr-abl的动态变化规律,以识别不需要十预的低复发患者.方法 2004年11月至2006年11月在我院接受allo-HSCT的CML患者149例.移植前后采用实时定量PCR方法定期监测骨髓bcr-abl转录本的水平,计算未干预组患者各时间点的bcr-abl中位值,并采用Mann-Whitney U比较同一时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是一组获得性造血干/祖细胞克隆性疾病,根据FAB分型,MDS有5个亚型,难治性贫血(RA)为MDS中最常见的类型,RA患者约占所有MDS患者的50%以上[1]。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