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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以来,诉讼与非诉是中国纠纷解决的两大途径,而中国自古以来的"以和为贵"的思想,促成了诉外调解成为民众首选的纠纷解决方式。但因其自身存在的缺陷,调解内容很难落实,导致这一纠纷解决渠道未达到它应有的效果。而法院的司法确认正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使诉外调解得到法律的保障,诉外调解的执行力问题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