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从首次将农田地膜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来,目前新疆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率已突破60%,长期困扰农田的“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2016年,新疆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对农业生产中的超薄膜实行严格管控,并对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农田地膜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明确处罚标准,同时细化了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从法律层面为防治废旧农田地膜污染提供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