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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天然历史博物馆”的陕西省文物资源丰富,长期以来盗挖现象屡禁不绝。“要想富,挖古墓,一夜成为万元户”,这是流传在陕西的一句顺口溜。
陕西作为我国地下文物存在最多的省份,也是盗墓者历来觊觎的重点地区,陕西埋葬的几十个皇帝陵墓,目前初步推断没有被盗过的也可能就只有唐高宗与武则天合葬的乾陵,秦始皇陵盗还是没盗众说纷纭,其他已知的帝王陵基本都被盗过,而且有些不止一次。1986年陕西省考古所发掘的凤翔秦景公大墓一揭开,墓上耕土就发现其盗洞多达247个,发掘到椁室时仍有十多个盗洞,盗洞的年代自汉一直延续到唐宋,成为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盗洞最多的一个古墓葬。
邱兆军购买了两付探铲,吕富平、熊义方负责购买了18根探杆、绳子及制作炸药用的硝铵化肥、雷管等,由田中孝负责配制成炸药。2006年1月10日,正式实施盗墓。当晚9时,吕富平用车将几个人拉到现场。下车后,就开始用探杆探,到11日凌晨,确定了准确的位置。11日晚,一行人又来到盗墓现场,由田中孝操作,其他人配合,打炮点、放炸药、引爆,炸出了一个60厘米的盗洞,深约10至11米,用了一个多小时排烟。随后,由邱兆军指挥、吕富平望风,熊义方、丁新现、田中孝轮流下洞窃取文物,当晚从墓中取出了青铜鼎、熏炉,还有一些白色的瓷碟,他们将这些东西放在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大纸盒内,搬上了汽车的后备箱里。1月12、13两日,又用同样的方法盗窃和搬运文物,共从墓葬中盗得文物119件,所盗文物全部藏匿于吕富平家中。
邱兆军、吕富平等人的盗墓活动很快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很快介入。2006年1月14日,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分别在其住处被抓获,警方从吕富平家中查获文物55件,1月21日,邱兆军被抓获,根据邱兆军的供述,警方又在吕富平家中查获文物64件。2月22日,吕等4人被正式批准逮捕。五人中,只有田中孝一人在逃。
盗墓:文物遗存稀少但弥足珍贵
被盗的古墓在当地被俗称为“吕氏四贤墓”,是北宋著名学者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钧、吕大临家族成员之一的墓葬。据《西安府志》记载,吕氏的先祖为汲郡(今河南汲县)人,北宋时定居蓝田。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钧、吕大临四兄弟皆登及第,“一门四进士”,被后世人称为“吕门四贤”,是北宋哲宗、徽宗年间十分活跃的政治家和文学家,四兄弟也遗留下著作多部,《宋史》对四兄弟有专门记述。吕大防官至尚书右丞,进中书侍郎,号称“贤相”,主持刻绘了《长安图》、《兴庆宫图》,同时他还主持了杜甫草堂的重建。吕大忠移《石台孝经》于府学之北塘,为西安碑林的创始者。
吕大钧是北宋关中学派的代表人物,所著《吕氏乡约》是关中学派道德礼教的代表作。
吕大临是我国最早的金石学家,撰《考古图》十卷,这是现存最早的古器物图表。
“吕氏四贤”生活的年代距今已有近一千年,现在的五里头村仍然有不少吕姓村民,他们自称是“吕氏四贤”的后裔。
“吕氏四贤”墓在解放初期尚有2.2万平方米左右的坟园,里面树木杂草丛生,有封土15座,坟园前有牌坊1座,碑石7通。农业合作化后,墓地被垦为耕地,牌坊碑石被毁,仅留几座封土堆和龟座碑石一通,碑石上刻“蓝田县四贤爷之墓”。1958年食堂化时,将碑石拉回了村里,1966年“破四旧”,仅存的几座封土被平毁,后碑石和牌坊构件散失。“文革”后蓝田县对原墓址加以保护,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案发后,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曾派人到现场查看,在写给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的报告中,考古所详细描述了古墓被盗的情况:
“墓葬南北向,墓室在北,墓道在南,为土洞式墓。墓室南北长3.5米,东西宽1.8米,底距现地表14米,墓室顶端前半部下塌,所以墓室前端塌土堆积较厚,后端较薄。现墓室顶端至塌土堆积下空约1米,盗墓者所挖盗洞位于墓室口,为从地表下挖深1.3米、直径1.2米的坑后,再用炸药炸出直径0.6米的盗洞,直通墓室”。
在查获的119件文物中,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11件,三级文物47件,一般文物58件。一级文物有:“政和”铭三足歙砚、镶银花口青釉刻花钵、镶银青釉执壶;二级文物有:乳钉纹铜簋、铜盖鼎、錾花铜、双龙纹菊瓣口白玉盘、耀窑镶金青釉花口碗、耀窑镶银青釉花口碗、墨书“吕”字款刻花青釉盂、青釉刻花盂、围棋子。现在,这些文物均已被陕西省博物馆征集收藏。
在这些文物中,年代最久的当数乳钉纹铜簋,那是一件西周时期的青铜器。其次为汉、唐时期,大多数是北宋当代的器物。从文物类别来看,绝大多数是瓷器。文化部颁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对瓷器作为文物有着明确的界定。具体来说,就是时代确切,在艺术上或工艺上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在纪年或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型、纹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有文献记载的名瓷、历代官窑及民窑的代表作。
在这批文物中,就发现了不少耀州窑的瓷器,如被鉴定为二级文物的耀窑镶金青釉花口碗和耀窑镶银青釉花口碗,代表了那个时代耀州瓷的风格和水平。
重判:两主犯被判处死缓
2006年7月14日,西安市检察院以犯盗掘古墓葬罪,对被告人邱兆军、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提起公诉。西安中院同日立案。8月2日,西安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邱兆军、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为非法占有古墓葬中的文物,结伙盗掘古墓葬,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吕富平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提请法院依法判处。检察机关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在庭审中,邱兆军、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等四人对起诉书指控他们的犯罪事实,均承认属实,未作辩解。但对一些枝节问题却提出了不同意见。
8月28日,天下着蒙蒙小雨。西安中院刑一庭法官冒雨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看守所对本案的被告人进行宣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判邱兆军、吕富平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熊义方、丁新现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四名被告人不服,表示要上诉。
宣判之后,记者在看守所里采访了本案第二被告人吕富平。
此前曾听说,吕富平自知罪责深重,刚一被抓就想到自己这下子“完了”。当警察要带他去指认作案现场时,他急了,说:“你们对我判刑、杀头,都行!村子是万万不能回的,掘了先人的墓,哪儿还有脸见乡亲?这让后代子孙如何做人呀!”
遗憾:相关部门追查有弱点
如今,盗墓猖獗,相关部门在追查过程中也存在弱点:在通常情况下,文物一旦被盗出以后,很快就被层层倒卖,在短短的一两个星期时间,就可能被走私至境外。而文物一旦出境进入国际市场,其买卖就“合法化”了。国内警方很难掌握其流向,文物一旦流失到国外,更难寻其踪。
2002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文物缉查处破获一起特大盗窃古墓案,被盗的古墓为西安市东郊汉文帝霸陵一个陪葬墓。有犯罪嫌疑人交代,该墓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里面有很多罕见的汉代裸体男女黑陶俑。令人吃惊的是,该墓中有6件竖立裸体男女黑陶俑被偷运出境,公安部门还未来得及喘口气,就突然出现在美国著名的拍卖行苏富比拍卖行的拍卖图上,即将被拍卖,起拍价为每件6000至8000美元,而且图录上明确注明文物来自中国西安。后来我国通过外交途径才使苏富比拍卖行撤拍了这6件国宝。
在实际办案中,能够追缴回境的屈指可数,而文物往往都是刚刚从古墓中盗掘的,文物部门也就无法对涉案文物进行真假、级别鉴定,从而造成无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尴尬境地。
警方在顺流调查时,只能依靠盗墓者或者文物贩子的口供来取证。就一件被盗的地下文物而言,如果文物贩子和盗墓者均保持缄默,那么警方也很难认定盗卖事实。
陕西:考古工作充满悲剧色彩
张在明研究员说:“考古工作充满悲剧色彩!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去清理盗墓贼挖掘后的残羹冷炙,做打扫战场的工作。”据介绍,现在的盗宝活动已经成为组织严密、销售体系便捷、配合程度紧密的社会活动,大多盗宝贼在当地开个小饭馆作为第二职业,起掩护作用,同时有人专门起牵线搭桥的作用,使文物的卖主、买主都不直接与对方见面。
目前的考古、盗宝常常采用的是炸药爆破、遥感探测、航空考察等先进技术。张在明研究员认为,从整体上说,盗墓的黑势力的力量不处于劣势。他说,在陕西省,盗墓和走私团伙的通讯科技要强于文物保护工作者,他们用卫星定位仪、雷达联系,出入用专车,甚至在和执法队员对抗时的武器也更先进。许多犯罪团伙都是有宗法背景的,利用姻亲、朋友等社会关系做掩护。他们工作无须审批,手续便捷,装备先进,作案灵活,往往令文物保护工作者一筹莫展。
令人担忧的是,陕西省107个县专业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四五千人,边远不发达县甚至没有文物保护人员;而陕西的职业盗宝、走私文物的人也接近四五千人,兼职的、为生活所迫“客串”的、干一把就收的则远远超过这个数目。
对于考古部门来说,考古发掘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的,除非文物遭到施工和盗墓活动破坏,才能够被迫进行抢救性发掘。
盗宝现象猖獗,一方面有执法不严的原因,另一方面,文物法的不严密也导致有时无法可依的无奈,盗宝活动的一本万利使盗墓贼非常善于钻法律的空子。
编辑:朱军
陕西作为我国地下文物存在最多的省份,也是盗墓者历来觊觎的重点地区,陕西埋葬的几十个皇帝陵墓,目前初步推断没有被盗过的也可能就只有唐高宗与武则天合葬的乾陵,秦始皇陵盗还是没盗众说纷纭,其他已知的帝王陵基本都被盗过,而且有些不止一次。1986年陕西省考古所发掘的凤翔秦景公大墓一揭开,墓上耕土就发现其盗洞多达247个,发掘到椁室时仍有十多个盗洞,盗洞的年代自汉一直延续到唐宋,成为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盗洞最多的一个古墓葬。

邱兆军购买了两付探铲,吕富平、熊义方负责购买了18根探杆、绳子及制作炸药用的硝铵化肥、雷管等,由田中孝负责配制成炸药。2006年1月10日,正式实施盗墓。当晚9时,吕富平用车将几个人拉到现场。下车后,就开始用探杆探,到11日凌晨,确定了准确的位置。11日晚,一行人又来到盗墓现场,由田中孝操作,其他人配合,打炮点、放炸药、引爆,炸出了一个60厘米的盗洞,深约10至11米,用了一个多小时排烟。随后,由邱兆军指挥、吕富平望风,熊义方、丁新现、田中孝轮流下洞窃取文物,当晚从墓中取出了青铜鼎、熏炉,还有一些白色的瓷碟,他们将这些东西放在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大纸盒内,搬上了汽车的后备箱里。1月12、13两日,又用同样的方法盗窃和搬运文物,共从墓葬中盗得文物119件,所盗文物全部藏匿于吕富平家中。
邱兆军、吕富平等人的盗墓活动很快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很快介入。2006年1月14日,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分别在其住处被抓获,警方从吕富平家中查获文物55件,1月21日,邱兆军被抓获,根据邱兆军的供述,警方又在吕富平家中查获文物64件。2月22日,吕等4人被正式批准逮捕。五人中,只有田中孝一人在逃。
盗墓:文物遗存稀少但弥足珍贵
被盗的古墓在当地被俗称为“吕氏四贤墓”,是北宋著名学者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钧、吕大临家族成员之一的墓葬。据《西安府志》记载,吕氏的先祖为汲郡(今河南汲县)人,北宋时定居蓝田。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钧、吕大临四兄弟皆登及第,“一门四进士”,被后世人称为“吕门四贤”,是北宋哲宗、徽宗年间十分活跃的政治家和文学家,四兄弟也遗留下著作多部,《宋史》对四兄弟有专门记述。吕大防官至尚书右丞,进中书侍郎,号称“贤相”,主持刻绘了《长安图》、《兴庆宫图》,同时他还主持了杜甫草堂的重建。吕大忠移《石台孝经》于府学之北塘,为西安碑林的创始者。
吕大钧是北宋关中学派的代表人物,所著《吕氏乡约》是关中学派道德礼教的代表作。
吕大临是我国最早的金石学家,撰《考古图》十卷,这是现存最早的古器物图表。
“吕氏四贤”生活的年代距今已有近一千年,现在的五里头村仍然有不少吕姓村民,他们自称是“吕氏四贤”的后裔。
“吕氏四贤”墓在解放初期尚有2.2万平方米左右的坟园,里面树木杂草丛生,有封土15座,坟园前有牌坊1座,碑石7通。农业合作化后,墓地被垦为耕地,牌坊碑石被毁,仅留几座封土堆和龟座碑石一通,碑石上刻“蓝田县四贤爷之墓”。1958年食堂化时,将碑石拉回了村里,1966年“破四旧”,仅存的几座封土被平毁,后碑石和牌坊构件散失。“文革”后蓝田县对原墓址加以保护,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案发后,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曾派人到现场查看,在写给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的报告中,考古所详细描述了古墓被盗的情况:
“墓葬南北向,墓室在北,墓道在南,为土洞式墓。墓室南北长3.5米,东西宽1.8米,底距现地表14米,墓室顶端前半部下塌,所以墓室前端塌土堆积较厚,后端较薄。现墓室顶端至塌土堆积下空约1米,盗墓者所挖盗洞位于墓室口,为从地表下挖深1.3米、直径1.2米的坑后,再用炸药炸出直径0.6米的盗洞,直通墓室”。
在查获的119件文物中,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11件,三级文物47件,一般文物58件。一级文物有:“政和”铭三足歙砚、镶银花口青釉刻花钵、镶银青釉执壶;二级文物有:乳钉纹铜簋、铜盖鼎、錾花铜、双龙纹菊瓣口白玉盘、耀窑镶金青釉花口碗、耀窑镶银青釉花口碗、墨书“吕”字款刻花青釉盂、青釉刻花盂、围棋子。现在,这些文物均已被陕西省博物馆征集收藏。
在这些文物中,年代最久的当数乳钉纹铜簋,那是一件西周时期的青铜器。其次为汉、唐时期,大多数是北宋当代的器物。从文物类别来看,绝大多数是瓷器。文化部颁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对瓷器作为文物有着明确的界定。具体来说,就是时代确切,在艺术上或工艺上有特别重要价值的;在纪年或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型、纹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有文献记载的名瓷、历代官窑及民窑的代表作。
在这批文物中,就发现了不少耀州窑的瓷器,如被鉴定为二级文物的耀窑镶金青釉花口碗和耀窑镶银青釉花口碗,代表了那个时代耀州瓷的风格和水平。
重判:两主犯被判处死缓
2006年7月14日,西安市检察院以犯盗掘古墓葬罪,对被告人邱兆军、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提起公诉。西安中院同日立案。8月2日,西安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邱兆军、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为非法占有古墓葬中的文物,结伙盗掘古墓葬,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吕富平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提请法院依法判处。检察机关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在庭审中,邱兆军、吕富平、熊义方、丁新现等四人对起诉书指控他们的犯罪事实,均承认属实,未作辩解。但对一些枝节问题却提出了不同意见。
8月28日,天下着蒙蒙小雨。西安中院刑一庭法官冒雨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看守所对本案的被告人进行宣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判邱兆军、吕富平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熊义方、丁新现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四名被告人不服,表示要上诉。
宣判之后,记者在看守所里采访了本案第二被告人吕富平。
此前曾听说,吕富平自知罪责深重,刚一被抓就想到自己这下子“完了”。当警察要带他去指认作案现场时,他急了,说:“你们对我判刑、杀头,都行!村子是万万不能回的,掘了先人的墓,哪儿还有脸见乡亲?这让后代子孙如何做人呀!”
遗憾:相关部门追查有弱点
如今,盗墓猖獗,相关部门在追查过程中也存在弱点:在通常情况下,文物一旦被盗出以后,很快就被层层倒卖,在短短的一两个星期时间,就可能被走私至境外。而文物一旦出境进入国际市场,其买卖就“合法化”了。国内警方很难掌握其流向,文物一旦流失到国外,更难寻其踪。
2002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文物缉查处破获一起特大盗窃古墓案,被盗的古墓为西安市东郊汉文帝霸陵一个陪葬墓。有犯罪嫌疑人交代,该墓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里面有很多罕见的汉代裸体男女黑陶俑。令人吃惊的是,该墓中有6件竖立裸体男女黑陶俑被偷运出境,公安部门还未来得及喘口气,就突然出现在美国著名的拍卖行苏富比拍卖行的拍卖图上,即将被拍卖,起拍价为每件6000至8000美元,而且图录上明确注明文物来自中国西安。后来我国通过外交途径才使苏富比拍卖行撤拍了这6件国宝。
在实际办案中,能够追缴回境的屈指可数,而文物往往都是刚刚从古墓中盗掘的,文物部门也就无法对涉案文物进行真假、级别鉴定,从而造成无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尴尬境地。
警方在顺流调查时,只能依靠盗墓者或者文物贩子的口供来取证。就一件被盗的地下文物而言,如果文物贩子和盗墓者均保持缄默,那么警方也很难认定盗卖事实。
陕西:考古工作充满悲剧色彩
张在明研究员说:“考古工作充满悲剧色彩!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去清理盗墓贼挖掘后的残羹冷炙,做打扫战场的工作。”据介绍,现在的盗宝活动已经成为组织严密、销售体系便捷、配合程度紧密的社会活动,大多盗宝贼在当地开个小饭馆作为第二职业,起掩护作用,同时有人专门起牵线搭桥的作用,使文物的卖主、买主都不直接与对方见面。
目前的考古、盗宝常常采用的是炸药爆破、遥感探测、航空考察等先进技术。张在明研究员认为,从整体上说,盗墓的黑势力的力量不处于劣势。他说,在陕西省,盗墓和走私团伙的通讯科技要强于文物保护工作者,他们用卫星定位仪、雷达联系,出入用专车,甚至在和执法队员对抗时的武器也更先进。许多犯罪团伙都是有宗法背景的,利用姻亲、朋友等社会关系做掩护。他们工作无须审批,手续便捷,装备先进,作案灵活,往往令文物保护工作者一筹莫展。
令人担忧的是,陕西省107个县专业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四五千人,边远不发达县甚至没有文物保护人员;而陕西的职业盗宝、走私文物的人也接近四五千人,兼职的、为生活所迫“客串”的、干一把就收的则远远超过这个数目。
对于考古部门来说,考古发掘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的,除非文物遭到施工和盗墓活动破坏,才能够被迫进行抢救性发掘。
盗宝现象猖獗,一方面有执法不严的原因,另一方面,文物法的不严密也导致有时无法可依的无奈,盗宝活动的一本万利使盗墓贼非常善于钻法律的空子。
编辑: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