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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求发言。”在2011年11月15日召开的砀山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当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县政府关于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之后.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年初人代会确定的22个年度重点城建项目中部分项目建设推进较慢”的问题,上任不到半年、第一次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副县长姚爱洋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发言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