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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指出,适用新政策的企业包括:国家出资企业,即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以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时,如果涉及产权关系变动和股权结构调整,其有关职工安置费用就应当严格执行《通知》的规定。《通知》所规范的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包括以下3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