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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2.0时代,全民“众创”引发了用户生成内容版权侵权治理难题,当前版权法设立的避风港规则和合理使用制度在规制这一问题上失灵。本文研究发现,现有法治路径中网络服务提供商不负有审查义务、网络用户获得版权许可授权难、费用高,是导致用户生成内容版权侵权治理难的主要原因。通过提炼、借鉴国内外实践中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人和用户之间的协议免责、许可授权和知识共享三种成功的自治模式,提出建立版权当然许可制度,完善避风港规则、引入版权内容过滤机制、有条件地赋予网络服务提供商一定审查义务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