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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被害人在刑事审判中的身份表面上看似乎很高,也被赋予了很多诉讼权利,在当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浪潮下,由于诉讼原理和被害人报复心理的复杂性和矛盾性,被害人在刑事审判中一直充当当事人的身份陷入尴尬境地,从维系诉讼理性和被害人保护平衡来讲,承认被害人的双重身份应该说是更为务实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