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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林业发展已进入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的新历史时期。然而我国森林资源仍存在着生态状况脆弱、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和供求矛盾突出的问题,部分林业企业监管不善,效益采伐、超限额采伐现象仍很严重,制约了森林整体功效的发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森林采伐监督管理,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森林采伐;监督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S757.4 文献标识码:A
1 森林采伐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超计划采伐、超限额采伐
国家林业局第5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表明:在5a清查间隔期内全国年平均森林采伐消耗量超限额达约8600万m3,第6次森林资源清查间隔期内全国年平均森林采伐消耗量超限额多达7554万m3,超限额采伐触目惊心。少数森林采伐单位仍然在已确定的采伐限额基础上,想方设法额外增加采伐量。
1.2 超证采伐、无证采伐
国家林业局近些年对国有森工企业和地方国有林场进行“三总量”检查和资源调查时发现,超证采伐、无证采伐现象时有发生,擅自改变采伐方式、集材方式等违规采伐、乱砍滥伐行为也很严重。在利益面前一些单位仍我行我素,所以凭证采伐制度和管理还有待加强和完善。
1.3 违规进行调查设计
采伐前的伐区调查设计,存在不按有关的《森林采伐更新造林调查设计细则》进行设计区划,经常受人为操作,利益优先,违规设计。在不该设计采伐的林分内采伐,有意放宽标准,也存在采伐方式、采伐强度设计不合理及应伐木选设、集材方式设计不合理等情况。
1.4 伐区作业质量偏低
在伐区采伐时还普遍存在为单纯取材而采大留小、采好留坏,存在超强度或局部超强度采伐及伐根超高、拖拉机下道集材、清林质量差,而使水土流失现象严重。
2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2.1 利益作祟,法制观念淡薄
部门领导或个别管理人员偏重于局部利益,从而全局利益考虑的少,短期行为严重。一些部门和企业领导以权代法,置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于不顾,只专注本部门、本企业效益。为换取眼前利益,不惜牺牲宝贵的森林资源,破坏整体生态环境。
2.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不顺
森林资源名为国家所有,实为企业自管自用,政企不分、责权不清,森林资源监管失调或流于形式,也是造成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等现象产生的原因。
3 强化森林采伐监管有效措施及对策
第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资源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森林生态功能成效显著,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脆弱状况没有根本扭转,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生态产品依然是当今社会最受欢迎而又短缺的产品之一,生态差距依然是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最主要的差距之一。同时,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可采资源少,森林资源增长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需求的增长。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制度上加强管理、从具体工作行动上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采伐总量。
3.1 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力求实效
要认真执行好限额采伐制度。促进林业发展,必须从思想上彻底根除靠单纯采伐森林,终结“饮鸩止渴”这种恶性循环。各部门杜绝眼前利益,抛却局部利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高瞻远瞩,为生态环境建设谋篇布局。从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高度上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在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力求实效。
3.2 完善制度管理,深化体制改革
要加强和完善制度管理,要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制度,各级林业部门上下一致,依法行政,遵守规章制度。要继续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做到政、企分开,资源管、用分离,责、权明确。赋予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部门切实的监督职权,理顺好森林资源管理、采伐利用和监督的关系,齐抓共管,推动林业稳步而快速发展。
3.3 把好森林采伐调查设计关
森林采伐设计是林木采伐管理和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基础,是向上级报批林班、拨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指导采伐作业的依据,是采伐作业的第1道工序。要控制采伐限额、采伐强度,提高采伐作业质量,必须把好森林采伐调查设计关。
3.1.1监督机构要参与伐区踏查
监督生产设计单位是否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和企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及规定的年度森林采伐总量而进行。
3.1.2全过程监督调查设计单位是否按
《森林采伐更新造林调查设计细则》开展调查设计。从外业的伐区区划、采伐方式、应伐木选设、量测及标记、设计精度、集材方式等到内业计算、绘制平面图、及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并随机抽取部分小班核对调查野帐是否与调查设计资料一致。
3.1.3监督机构参与驻在单位
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设计成果的检查验收。
3.1.4参与伐区调查设计资料的会审
对伐区调查设计资料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报批伐区的类型、数量,牢牢把住伐区调查设计的审核报关。
3.4 严把森林采伐作业关
森林采伐作业能直接迅速体现森林资源消长,直接影响生态环境。此环节是关乎执行限额采伐,遏制违规采伐、滥伐的关键环节,包括伐前审核、伐中监督检查和伐后检查验收。
3.4.1伐前审核主要是采伐管理部门
监督部门和作业单位现地踏查林班,核对设计资料、采伐木调查表,发放采伐作业许可证,核查采伐林班边界、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木和集材道等相关内容,明确注意事项。
3.4.2伐中检查主要是对采伐作业中
的各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包括伐木、打枝、造材、集材、装车、清理伐区等,要严格监督检查作业者是否按采伐许可证规定和伐区调查设计进行采伐作业,不许超证采伐、越界采伐、超强度采伐;不许漏伐、错伐、串树种采伐。要求伐根不超高、拖拉机集材不下道,随时掌握林班的出材量。同时枝桠材要拣集彻底,清林要达到标准,集材道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3.5 搞好“三项”检查工作
要全面加强森林采伐管理,除做好以上各项日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还应做好下面几项规模性的检查。伐区调查设计质量检查;伐区作业质量检查;“三总量”执行情况的工作检查。监督部门单独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追责相关人员,达到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有效控制住源头资源消耗的目的。全面实现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长效发展,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作者简介:杨威(1964-),男,汉,吉林省泉阳林业局专员办,工程师,主要从事资源监督工作。
关键词:森林采伐;监督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S757.4 文献标识码:A
1 森林采伐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超计划采伐、超限额采伐
国家林业局第5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表明:在5a清查间隔期内全国年平均森林采伐消耗量超限额达约8600万m3,第6次森林资源清查间隔期内全国年平均森林采伐消耗量超限额多达7554万m3,超限额采伐触目惊心。少数森林采伐单位仍然在已确定的采伐限额基础上,想方设法额外增加采伐量。
1.2 超证采伐、无证采伐
国家林业局近些年对国有森工企业和地方国有林场进行“三总量”检查和资源调查时发现,超证采伐、无证采伐现象时有发生,擅自改变采伐方式、集材方式等违规采伐、乱砍滥伐行为也很严重。在利益面前一些单位仍我行我素,所以凭证采伐制度和管理还有待加强和完善。
1.3 违规进行调查设计
采伐前的伐区调查设计,存在不按有关的《森林采伐更新造林调查设计细则》进行设计区划,经常受人为操作,利益优先,违规设计。在不该设计采伐的林分内采伐,有意放宽标准,也存在采伐方式、采伐强度设计不合理及应伐木选设、集材方式设计不合理等情况。
1.4 伐区作业质量偏低
在伐区采伐时还普遍存在为单纯取材而采大留小、采好留坏,存在超强度或局部超强度采伐及伐根超高、拖拉机下道集材、清林质量差,而使水土流失现象严重。
2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2.1 利益作祟,法制观念淡薄
部门领导或个别管理人员偏重于局部利益,从而全局利益考虑的少,短期行为严重。一些部门和企业领导以权代法,置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于不顾,只专注本部门、本企业效益。为换取眼前利益,不惜牺牲宝贵的森林资源,破坏整体生态环境。
2.2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不顺
森林资源名为国家所有,实为企业自管自用,政企不分、责权不清,森林资源监管失调或流于形式,也是造成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等现象产生的原因。
3 强化森林采伐监管有效措施及对策
第7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资源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森林生态功能成效显著,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脆弱状况没有根本扭转,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生态产品依然是当今社会最受欢迎而又短缺的产品之一,生态差距依然是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最主要的差距之一。同时,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可采资源少,森林资源增长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需求的增长。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制度上加强管理、从具体工作行动上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采伐总量。
3.1 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力求实效
要认真执行好限额采伐制度。促进林业发展,必须从思想上彻底根除靠单纯采伐森林,终结“饮鸩止渴”这种恶性循环。各部门杜绝眼前利益,抛却局部利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高瞻远瞩,为生态环境建设谋篇布局。从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高度上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在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力求实效。
3.2 完善制度管理,深化体制改革
要加强和完善制度管理,要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制度,各级林业部门上下一致,依法行政,遵守规章制度。要继续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做到政、企分开,资源管、用分离,责、权明确。赋予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部门切实的监督职权,理顺好森林资源管理、采伐利用和监督的关系,齐抓共管,推动林业稳步而快速发展。
3.3 把好森林采伐调查设计关
森林采伐设计是林木采伐管理和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基础,是向上级报批林班、拨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指导采伐作业的依据,是采伐作业的第1道工序。要控制采伐限额、采伐强度,提高采伐作业质量,必须把好森林采伐调查设计关。
3.1.1监督机构要参与伐区踏查
监督生产设计单位是否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和企业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及规定的年度森林采伐总量而进行。
3.1.2全过程监督调查设计单位是否按
《森林采伐更新造林调查设计细则》开展调查设计。从外业的伐区区划、采伐方式、应伐木选设、量测及标记、设计精度、集材方式等到内业计算、绘制平面图、及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并随机抽取部分小班核对调查野帐是否与调查设计资料一致。
3.1.3监督机构参与驻在单位
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设计成果的检查验收。
3.1.4参与伐区调查设计资料的会审
对伐区调查设计资料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报批伐区的类型、数量,牢牢把住伐区调查设计的审核报关。
3.4 严把森林采伐作业关
森林采伐作业能直接迅速体现森林资源消长,直接影响生态环境。此环节是关乎执行限额采伐,遏制违规采伐、滥伐的关键环节,包括伐前审核、伐中监督检查和伐后检查验收。
3.4.1伐前审核主要是采伐管理部门
监督部门和作业单位现地踏查林班,核对设计资料、采伐木调查表,发放采伐作业许可证,核查采伐林班边界、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木和集材道等相关内容,明确注意事项。
3.4.2伐中检查主要是对采伐作业中
的各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包括伐木、打枝、造材、集材、装车、清理伐区等,要严格监督检查作业者是否按采伐许可证规定和伐区调查设计进行采伐作业,不许超证采伐、越界采伐、超强度采伐;不许漏伐、错伐、串树种采伐。要求伐根不超高、拖拉机集材不下道,随时掌握林班的出材量。同时枝桠材要拣集彻底,清林要达到标准,集材道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3.5 搞好“三项”检查工作
要全面加强森林采伐管理,除做好以上各项日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还应做好下面几项规模性的检查。伐区调查设计质量检查;伐区作业质量检查;“三总量”执行情况的工作检查。监督部门单独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追责相关人员,达到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有效控制住源头资源消耗的目的。全面实现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长效发展,更好地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作者简介:杨威(1964-),男,汉,吉林省泉阳林业局专员办,工程师,主要从事资源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