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仲裁机构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来源 :中国人才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w1234c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人事争议仲裁中的一方当事人在仲裁结束后,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往往以人事仲裁机构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事仲裁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这个问题在行政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论.一些法院认为人事仲裁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其仲裁仅为行政授权,其仲裁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从而受理该类诉讼,使得人事仲裁机构在作出裁决后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这给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对保护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极为不利.
其他文献
1936年3月的莱茵兰事件是三十年代欧洲国际舞台上最重大、最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法国受害深重。它不仅丧失了遏制希特勒德国的最后依托,而且其中东欧同盟体系也因此而严重削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迎来了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教育领域。网络技术与教育的结合是当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