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警务机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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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执法环境发生了变化,这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果不解决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问题,势必会使公安工作陷入被动。本文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入手,分析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途径。
  关键词 公安机关 执法 规范化
  作者简介:张瑞楼,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训练基地,讲师。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2-207-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安执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公安机关在人员不足、设备落后的情况下,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力的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公安工作来说最基本的活动就是执法活动,目前公安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还有一些方面存在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因此做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非常必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果不解决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问题,势必会使公安工作陷入被动。本文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入手,分析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途径。
  一、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治发展的要求
  我国宪法规定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具有权威性,如果法律权威性受到挑战,必会使法律失去强制力,执法机关也会失去公信力,法律也丧失了应有的约束力。宪法赋予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利,公安机关首先要守法,才能进行执法活动。因此公安机关执法应严明、严格、严谨,这也是法治建设顺利进行的保障。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对警民关系提出了新挑战,如何顺利开展执法工作也是一个新课题。公安机关面对挑战,应不断完善自身,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社会稳定的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文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参政议政的意识越来越强。新形势下,各种思想交织在一起,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同时随着执法关注度的提升,各种负面新闻也不断出现,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提出了挑战,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只有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以更积极的态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顺应时代潮流,维护社会稳定。
  (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就是执法活动,公安人员形象的好坏通过执法体现出来。当前,一些民警在执法中存在粗暴执法、主动性不够、责任心不强、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要提高执法水平,必须避免执法中的随意性,提高公安人员素质,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实现警务工作的规范化。
  二、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公安执法质量如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对法治化进程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目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1.执法理念问题:虽然我国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执法实践中还存在权力意识高于法制意识的问题。行政干预法律等做法,导致案件的人治化色彩浓厚,大大降低了执法的公平性,权大于法的现象仍是常事。执法中,法律法规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工具,有益时就用,无益时就避开,以致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规避法律的现象。有公安人员认为,只要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执法中有点违法没有关系,导致执法随意性较大;有的公安人员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滥用刑讯;有的公安人员随意变更程序,搞长久战;有的公安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情绪化执法、利益化执法问题。这与当前倡导的法治精神相悖,导致热门对法治的错误认识,不利于警民和谐关系的构建。
  2.执法透明度低:当前,公安执法逐步走向公开,这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人们看重的不再是等待执法结果,而是要了解整个执法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弄明白为什么这样。近年来人们质疑法律案件,甚至舆论会影响案件审定,这都是因为执法行为透明度低,人们不了解执法过程如何。如果公安人员执法中做到公开,接受人们的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纠正,能有效避免舆论影响司法问题。但当前公安执法透明度较差,有的严重违反了案件的法定程度,引起人们的不满。
  3.执法行为错位:目前,公安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执法主体问题。公安执法主体应是国家公务人员,但一些单位仍有实习警员、协警直接参与办案,这与执法主体资格的规定不相符。这些人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可能导致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导致矛盾激化,用这些人执法,会对办案带来负面影响。其次,滥用刑讯问题。一些办案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认为只有刑讯逼供才能使嫌疑人招供,为了快速破案使用强制措施,导致冤案错案发生。再次,执法不规范。执法中有法可依,但执法人却有法不依;有的公安人员不重视日常执法活动,喜欢用专项整治来解决治安问题。甚至有一些单位执法登记不全,对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笔录不规范、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 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1. 执法规范意识淡薄: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人们对公安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公安执法公平、公正、透明,可以看出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的观念已经为人们所接受。而执法人员由于传统思维的影响,比较重视社会稳定,忽视了执法过程是否规范。导致执法人员与公众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影响也是深层的。如果不择手段的追求多破案,可能会取得一定的效果,但长久来看会因为执法不规范而留下遗憾。   2.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主要是执法人员完成的,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首先,政治素质不高,缺乏责任感与服务意识,不能正确看待执法权,不能担负起维护国家稳定的重任,执法随意性大;其次,业务素质不高。有的执法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又不抓紧学习,不能与时俱进掌握新知识,也就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执法环境。
  3.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但当前系统比较紊乱。公安机关内部负责监督职能的机构主要有法制、审计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标准不同,各自处分的强度不同,缺乏信息共享,缺乏协作机制,无法形成内部监督体系。这样很容易造成对同一案件的多头审理,导致资源浪费,同时责任追究难度较大。因此具体实践中对执法监督工作的不重视、不配合,对上级的执法监督命令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严重违反了警察纪律。监督体系难以发挥作用,导致滥用执法权的问题,有些虽然建立了监督体系,但监督与执法工作缺乏紧密配合,往往是执法出现问题后再进行监督。
  三、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途径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公安机关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满足人们的期待,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才能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 培养公安执法意识
  执法效果与执法意识高低有着密切关系,对公安执法工作缺乏认识,再健全的制度也无法发挥作用。因此应加强公安执法意识培养。首先,应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公安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引导执法人员学习政治理论,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其次,应强化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培养。公安机关应开展学习讨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解决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问题,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从而使广大公安人员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执法的首要价值追求。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要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做到文明执法。再次,强化民警为民意识。公安执法是为民服务,通过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
  (二) 健全公安执法制度
  公安执法工作必须要有完善的执法制度,并做到规范执法,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首先,执法制度科学化。当前执法制度还不完善,根据执法制度建设的盲点,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用规则规范民警执法活动,让每一个执法者在有指导的情况下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从根本上减少执法随意性。制定执法细则,要注重标准的统一性、规范性,避免出现漏洞;在实用的基础上,尽量剔除多余的环节。其次,执法流程标准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合理的流程和标准,如果执法体系没有程序和标准,也就无法保证执法结果的公正。民警执法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使得民警执法活动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出现执法不规范时,划分清楚责任,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化解执法过程中的风险。
  (三) 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权力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腐败,因此必须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体系,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首先,加强源头管理。执法行为是非常重要的,要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执法,加强执法规范管理,针对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其次,加强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规范执法的关键,要建立层层审批制度,形成层级负责机制,杜绝不规范的情况出现。同时要畅通内部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执法考评、审批制度,推行信息化建设制度,强化对案件各个环节的监督,力争将执法过错消除在结案前。再次,强化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有助于保障规范执法。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督机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设立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举报电话等。利用网络、媒体等公开执法信息,并提供在线服务,使人们及时了解相关案件的进展。
  (四) 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首先,加强公安执法职业培训。执法培训工作是整个公安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通过研讨、调研、交流等方式,对公安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者要对证据材料的要求、执法细节、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深思,使培训更具有实践意义。通过培训提高公安人員对执法的认识,使执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其次,强化执法人员选拔。执法人员素质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有着重要影响,要从源头上保证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就要严格选拔公安执法人员。根据执法对象的不同对各种警种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将培训考核结果与民警晋职结合起来,从而提高民警的专业素质。
  总之,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也应不断深化与拓展,建立完善的公安执法规范化体系。
  参考文献:
  [1]毛羽.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河北师范大学.2014.
  [2]林水湖、林光辉、洪超明.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公安研究.2009(2).
  [3]陈正权.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探析.公安教育.2010(6).
  [4]张民.关于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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