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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目标考核定责管理在病案质控中的应用效果。方法:从2018年1月开始在病案质量管理中实施目标考核定责管理机制。随机抽取实施前(2017年3月—8月)终末病案3064份作为对照组,实施后(2018年3月—8月)终末病案3023份作为观察组,对比两组病案质量评分、病案等级分布、病案缺陷发生率、出院病案3天回收率。结果:观察组病案质量评分(96.83±2.94)明显高于对照组(93.14±3.22)(P<0.05);观察组甲级病案率、乙级病案率、丙级病案率为98.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