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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起,国内出现的多例大众媒介服务质量或产品瑕玷引发的民事纠纷,不仅成为传播界一时的公共话题,也开始吸引了一部分法学家介入受众权益保护问题的讨论。近年来的受众权益研讨不仅着眼于现实问题的发言,其所关注的权益主体类别亦日渐广泛。讨论范围从广播听众、电视观众、报纸读者的权益,进一步扩大到其他类型的大众传播消费者和某些弱势群体的权益。对其中某些问题的探讨亦有所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