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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rn此次指南是对1992,1998年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心脏起搏与电生理分会,编辑部公布的“安置永久性心脏起搏器和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CD)指南”的修定或增补,其修订原因是基于国外大规模的临床试验结果、起搏器和心脏复律除颤器的工程技术的改进,以及我们对缓慢性及过速性心律失常器械治疗后自然病史的认识.为与国际接轨,修订稿参照了ACC/AHA/NASPE 2002指南报告.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