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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现代化目标体系之间存在若干矛盾和冲突。实践证明家庭农场有利于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有利于劳动者职业化和技能化,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生产商品化。家庭农场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主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稳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信贷支持、防范经营风险等举措促进家庭农场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