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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底,酝酿许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56号令")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从2008年1月31日开始施行。该管理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宏观管理上迈出实质步伐,对网络视频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立足媒介融合的角度,梳理"大众"与"个人"两种媒介系统的内部关系,当前应立足于技术本质和社会影响制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