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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上册《郑伯免段f鄢》一文的注释中,有这样的现象:a.{庄公寤生。(寤:通“牾”) 谓之京城大叔。(大:通“太”)b.{佗邑唯命。(佗:同“他”) 不义不曜。(暱:同“昵”)C.食舍肉。(舍:“捨”的古体)初看,这三组之间没什么区别,因为他们都指出了句中的某一字部不是本字这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