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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逻辑的公共行政学发展史,作为行政精神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以感觉、意识、实践、自由的形式存在。公共行政的逻辑演绎过程是争取共和的过程,体现为争取合法性存在与合法性承认。行政精神行进到第四阶段,具体化为共和行政的现实形态,其共和意象与前此两个阶段的自由意象相对。中国特色公共行政学先在地处于共和行政的第四阶段,但现实自为地仍处于第三阶段。而化解它们之间的张力并实现自在自为的同一,正是创立中国特色公共行政学所面临的迫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