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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是一种自然水文现象。暴雨,急骤融冰化雪,风暴潮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海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迅猛上涨,就形成洪水。而洪水超过人们的防洪能力时,就会给人类产生,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这就是洪水灾害。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我国政府在防洪工程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要完全消除洪灾是不可能的。首先,防洪标准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标准的制定与当时,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而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水平是不断发展的,这就要求洪水设防标准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提高。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几大流域和几百个城市的防洪标准都不够高。其次,在已建成的水利工程中,有不少已老化失修,带病运行,加上今年来自然环境的改变以及人为的破坏,洪水情势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因此,洪灾的潜在威胁仍然很大。由此可见,我国的防洪形势仍然很严峻,防洪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从长计议,科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