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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书法较为突出的成就在于真书和草。真书中,柳体书法又是晚唐影响最为深远的书体之一。然而,后世以苏轼、米芾为代表,对柳公权书法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介,引人深思。这也引出柳公权书法认知中的一些话题,诸如政治因素、传世作品为碑版记者程式化的记叙方等限制性因素。当我们面对柳公权书法时,唯有尽可能地恢复其"原境",对发扬柳体书法及其书学精神才更具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