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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过度采取投资激励措施,使得企业倾向于从优惠政策中获利,缺乏创新动力。目前各级政府掌控资源,如税收、土地、劳动力价格等,许多地方的政策以鼓励投资为主。创新有风险,如果不需要创新就能获得支持和超额利润,企业是不愿意费力搞创新的。
此外,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市场出口不畅。现行政策大都是支持技术供应方,重点鼓励增加科技投入,对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市场培育明显不足。企业和政府都不愿为创新承担风险,宁愿花高价购买外国技术和产品,甚至宁愿使用国外不成熟的技术,也不愿意使用国内企业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国内创新产品和技术缺乏市场出口。比如进口高技术设备可以减免增值税,购买进口设备可用外国政府的优惠买方信贷,而买国内设备没有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国产装备不能与进口装备公平竞争。政府采购政策没有充分体现鼓励自主创新的原则。
《南风窗》:我们也注意到,中国的知识产权数量这些年增长很快,要是照此说来,又有多少是有质量的增长?
吕薇:质量是有待提高。我有一组数据,国内授权专利从2001年的99271件增加到2007年的301632件,发明专利的比例从5.42%增加到10.59%。中国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居世界第五位,在专利合作条约(PCT)的专利申请进入世界前10位;各类商标申请总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进人世界前8位。
但是,与外国专利相比,中国的知识产权质量有差距。2005年尽管我们进入了国际专利的前10位,但是中国公民申请国际专利不到2%。虽然已经成为商标大国,但是世界知名品牌很少;中国的三方(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不到世界的1%。
中国已经进入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阶段。没有数量就不可能有质量,但没有质量也不可能真正形成知识产权竞争力。因此,在鼓励增加数量的同时,要采取相应政策提高质量,节约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成本;加强对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的评估,防止误导企业行为。
《南风窗》:有什么样的办法可以提高企业有质量的自主创新动力和能力?需要按照经济学理论给予他们相应激励吗?
吕薇:自主创新不等于关起门来自己搞研发,而是在开放条件下以我为主导的创新。目前,国际上技术创新活动出现新趋势。有些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难度大,成本高,单个企业往往难以支撑巨大的研究开发费用,需要联合开发。甚至一些竞争者之间结成技术联盟,联合研究开发共享技术,或者相互交换技术。另外,为了提高研究开发效率,研究开发的分工细化,出现一些专业技术公司,企业研究开发外包增加。因此,自主创新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根据企业竞争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以我为主进行研究开发和实现产业化。
此外,要通过税收、金融等政策促进企 业增加研究开发投人。通过发展和规范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创新主体间的技术流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是促进创新的主要动力。要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提高政府资源配置的公平性,调动各方面创新的积极性。
培育创新文化也很重要。允许失败,要体现在政策和体制上。有一次,我们访问瑞典驻中国使馆,提过一个问题:瑞典的福利那么高,假期那么长,生活比较安逸,为什么人们还要创新,瑞典还能够进入创新国家前列。瑞典大使说,瑞典的福利较好,使人们创新没有后顾之忧,失败了可以从头再来,不需要担心生计。大使先生的话说明一个道理:创新需要一个宽松、宽容的环境。
理解知识产权保护
《南风窗》:知识产权保护是否也很必要?
吕薇:是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没有人愿意创新。
《南风窗》:您怎样看待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这个问题对我们有太多困扰。
吕薇:目前,中国建立了基本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并存的执法体系。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我们完成了发达市场国家几百年的路程,这一点已经得到世界的公认。近些年,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问题,采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如,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建立知识产权举报中心等等。
目前,国际认可的专利保护水平指标主要包括法律体系、保护范围及执法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尽管这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但体现了国际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点。
中国在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保护周期等方面,基本与国际接轨。在权利限制方面,中国比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宽松。目前还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滥用知识产权的法律和规章;专利审查和授权时对权利要求范围较少限制等;在执法方面,我们的海关主动查处出口侵权行为。如果按照计算的专利保护水平指数,中国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据学者测算,与110个国家1960~1990年的数据相比,中国1993年的专利保护水平指数位于20位左右;2001年,接近德国、韩国和日本的水平。
我们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薄弱,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强,知识产权人才短缺;既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又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知道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执法中还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等问题。有些外企认为我们的立法程序不透明、惩罚力度不够、执法程序复杂等。
当前国内外反应最强烈的是假冒产品、商标和设计侵权及执法问题。一些国家成立专门针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的工作小组。美国成立了对华知识产权小组,美国、日本等国驻华使馆配备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人员和部门。2007年4月,美国政府就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和影像、图书、音乐产品市场准入问题正式向WTO提交诉状。实际上,国内企业是假冒侵权行为的主要受害者。据统计,国内假冒侵权案件的90%以上发生在国内企业之间,一些国内知名商标被假冒,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南风窗》:能否告诉我们,您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都有哪些建议?
吕薇:一国的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数量越多,从保护知识产权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度中获益越大。目前,我国的技术发展正在从引进技术和模仿为主转向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相结合,知识产权数量居发展中国家首位。我们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加入WTO和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要求,更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激励创新,提高企业、产业和地区竞争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需要。因此,要主动保护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价值,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提出了九大战略措施,在这里有几点要再强调。
在加强执法和惩罚力度的同时,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强化全民的知识产权观念,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和服务的投人,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要加快培养各类适用人才,满足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要。目前,人才短缺是制约我国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瓶颈,因此,要加强人才培养。在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发挥知识产权代理和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尤为重要,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利用,提高其服务水平。
中国的专利、商标、版权三种主要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和措施相对健全,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刚起步,特别在中国具有优势的传统知识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和保护措施。因此,在继续提高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主要知识产权的能力的同时,要加强对各种新型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他们的创造和运用。
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孤立地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加强部门政策的协调性。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涉及各行各业,各部门都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各项政策中体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思想,落实战略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像加强信誉制度建设、市场公平竞争政策等。
(责编/郭 凯)
“在鼓励增加数量的同时,要采取相应政策提高质量,节约保护和和这理知识产权的成本;加强对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的评估,防止误导企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