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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参审范围的设定是其中一个重点问题,关系到该制度的有效运行。现有法律文本和改革方案还存在若干问题,需要结合比较研究,重点厘清参审范围设定的五个问题,即是否需要将陪审制普遍适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是否需要将陪审制限定于一审案件中,是否需要在参审范围q-区分专业陪审案件,是否应当赋予"-5事人完整的程序选择权,是否需要考虑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态度。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审范围设定的基本思路,才能对我国人民陪审制参审范围的具体立法进行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