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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国民党反动派在对中央苏区进行残酷的军事“围剿”的同时,加紧了对中央苏区的经济封锁和交通管制。企图以此断绝苏区和白区的商品交换,给苏区造成严重的生存危机,妄图将新生的赤色中国扼杀在襁褓之中。
为了打破敌人的封锁,保障苏区军民的生活和经济利益,临时中央政府于1933年2月决定,在增设的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下特设对外贸易局,“管理苏区对外贸易事宜,设法打破封锁,保证苏区境内的生产品与境外的商品,得有经常的交换,消灭农业生产品与工业生产品价格的剪刀差现象。”因而,苏区的对外贸易,就是苏区对白区的商品交换关系。
中央对外贸易局设于瑞金城南南门岗临绵江的一座两层楼房内。绵江是赣江支流贡江的源头,顺流而下可通会昌而达赣州,利于货物运输。钱之光为首任局长,江亚民为副局长。初时,中央对外贸易局内设会议、总务、保管、采购、运输等五科,下设江口、会昌、汀州、吉安等四个直属分局,有员工30多人。后来,业务扩大,分局增至6个,另有采办处10个,员工增至七八十人。加上各省、县设立的对外贸易局,遂形成强有力的对外贸易网络,中央对外贸易局随之称中央对外贸易总局。
临时中央政府为发展苏区对外贸易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在政策上,批评过早实行垄断对外贸易的想法,鼓励多种力量办外贸,对积极输出苏区多余农产品和输入苏区急需工业品、军需品的商人予以奖励。二苏大通过的《关于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指出:“对外贸易的垄断在目前是错误的。一切苏维埃的商业机关必须尽量利用私人资本与合作社资本,同他们发生多方面的关系。苏维埃政府除以关税政策来调剂各种商品的输出和输入外,保证商业的自由,并鼓励各种群众的与私人的商业机关的自动性,去寻找新的商业关系与开辟通商道路。”《中央人民委员会命令第20号——为几种商业品减税问题》规定:“凡是从苏区将出产品如谷米、豆子、菜油、木、烟、纸(粮食不够的地方例外)及一切农产品运往白区发卖者,以及从白区贩运下列各物来苏区者,照其应纳之营业税额,一律减收半税。计划减税之进口物品如下:盐、洋油、火柴、棉花、线布、棉布、药品、医药器具、印刷材料、钢铁、兵工厂原料、电话电报材料、手电筒、电池、汽油。”
此外,临时中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还制订了其他一些法规,以引进白区商人的资金技术,开发苏区的工商各业,特别是矿产业,拓展苏区对外贸易。如《关于工商业投资暂行条例》《关于矿产开采权出租办法》等。
在措施上,一是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大会动员等途径,大力发展苏区生产,繁荣经济,为对外贸易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持。1933年夏秋之间,临时中央政府先后召开中央苏区春耕生产运动赠旗大会,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和北部11县经济建设大会,在中央苏区掀起了经济建设高潮。二是部署各地做好开展对外贸易的基础工作。要求中央苏区各县须在1933年9月10日前调查统计好本地可供出口的商品数量及价格,上报中央国民经济部;中央国民经济部应按各地货物出口情况,于9月底前择地建立10个商品采办处;每县须选出有经商经验、交际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同志10名,于8月31日前送中央国民经济部训练,结业后分配到各采办处工作。三是通过发行国债,为对外贸易筹集资金。在1933年秋发行的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中,拿出200万元供给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做本钱,其中大部分用于发展出入口贸易。四是设立关税处,制定 关税税则,保障对外贸易。中央苏区共设立茅店、筠门岭等17个关税处,它们除了办理出口货物的查验、纳税手续外,还组织采办队,深入白区采购盐、布等苏区紧缺的物资,有效控制了物资的进出口。五是成立中华钨矿公司,发展钨砂生产及出口,换回等值民用工业品。1931年至1934年的四年间,中央苏区共生产钨砂4193吨(其中公营铁山垅钨矿生产1901吨)。这些钨砂都卖给了陈济棠在广东的垄断企业和蔡廷锴的第十九路军。六是改善交通条件,保障外贸运输畅通。中央苏区地处山区,货物运输主要靠水运,其次是肩挑。为便利外贸运输(当然还有群众生活、红军行动等),临时中央政府及各地苏维埃政府广泛动员群众修桥筑路、整治河道、打造船只,大大改善了苏区的交通条件,方便了货物的进出口。1933年11月12日,临时中央政府中央人民委员会第18号训令发布修路计划,动员群众修筑22条干路及各县区分支路。在22条干路中,赤都瑞金通往邻省、县的干线公路就有6条,包括瑞金经古城、汀州到新泉,瑞金经武阳、会昌到筠门岭,瑞金经西江、于都到江口、茅店等关税处的干线公路。同年,根据临时中央政府的指示,中央及沿河两岸各地成立了修理河道委员会,专事河道整治。这一年,中央苏区新造的300条木船也全部完工下水。
临时中央政府的上述政策与举措,为中央对外贸易总局做好本职工作,发展苏区外贸事业,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外贸总局的同志们发扬忠于革命、艰苦创业、不怕牺牲、敢于胜利的精神,既扎实又灵活地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首先,通过举办训练班,培训了一批革命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能熟练运用党和苏维埃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外贸业骨干,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外贸工作队伍。曾在中央粮食调剂局任采办科长的姚名琨,在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接受对外贸易工作训练后,和其他四名一同受训的兴国同志一起组建江口分局,姚名琨担任了分局长。江口分局后来成了中央苏区外贸战线的一面旗帜。
其次,发动各分局大力宣传党和苏维埃政府的贸易政策、关税政策、金融法规等。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主动开辟通商渠道,打开外贸局面。
江口分局地处赣县上游,离国民党重兵驻守的赣州30公里。分局成立之初,门庭冷落,业务毫无进展。姚名琨和采办员李楷玉来到江口和赣州之间的茅店(这里有个苏维埃的关税处)作调查,了解到原来白区商人不了解苏维埃的对外贸易政策,怕红军没收他们的资本,怕说成是探子关起来坐牢。据此,江口分局在江口苏维埃政府和茅店关税处的帮助下,运用在边界张贴标语等方式,对白区商人开展政策宣传,使白区商人知道苏区对外贸易自由,白区商人只要不违犯苏维埃政府的法律,就可以放心来苏区做生意。半个月后,终于有一些肩挑小商贩来江口分局做生意了。江口分局的同志又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对待白区商人,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奖励积极办货并守法的商人,迅速打开了外贸局面。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每个圩日(客家人“赶集”的口語)都有赣州商人的成百条货船,载着大批的盐和布来到江口圩。加上肩挑小商人,总有几百人来这里做生意。为了取得更多的进口物资,江口分局还秘密派出干部到赣州城内做争取商人的工作,成功在赣州一家大商场设立了组织货源的秘密采购站。
再次,合理布局,灵活经营。中央对外贸易总局根据各分局所处位置的地理条件、经济联系,规定会昌分局以收购和出口钨砂为主;吉安分局主要承担向吉安、南昌方向采购物资的任务;汀州分局主要承担向厦门、上海方向采购物资的任务;江口分局除承担向赣州、广东方面采购物资,并负责组织运输到苏区的任务外,还要负责把到达江口的苏区出口农产品运往白区(赣州)。由于布局合理,经营得法,1933年8月至10月三个月,对外贸易总局“以10000元的资本加上2000担谷,做到进出口330000担(谷)左右的商品流通,相对减少了工业品与农业品的剪刀差,开展了赤白区的商业关系,提高了苏维埃贸易的信用”。
对经营业绩优异的外贸分局如江口分局,临时中央政府的财政部、国民经济部及外贸总局,均给予表扬,还配给警卫队伍,奖给枪支和马匹。
中央苏区主产粮食,粮食出口每年大约有300万担谷子;盛产钨砂,矿石出口量每年大致为300万担。中央苏区每年需买进食盐价值约900万元,布每年买进价值约600万元。这些生意过去都是商人在做。中央对外贸易总局成立后,迅速掌握了苏区物资进出口的主导权,从而有力地打破了敌人的封锁,活跃了苏区经济,保障了苏区军民的供给。
(责编孟红)
为了打破敌人的封锁,保障苏区军民的生活和经济利益,临时中央政府于1933年2月决定,在增设的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下特设对外贸易局,“管理苏区对外贸易事宜,设法打破封锁,保证苏区境内的生产品与境外的商品,得有经常的交换,消灭农业生产品与工业生产品价格的剪刀差现象。”因而,苏区的对外贸易,就是苏区对白区的商品交换关系。
中央对外贸易局设于瑞金城南南门岗临绵江的一座两层楼房内。绵江是赣江支流贡江的源头,顺流而下可通会昌而达赣州,利于货物运输。钱之光为首任局长,江亚民为副局长。初时,中央对外贸易局内设会议、总务、保管、采购、运输等五科,下设江口、会昌、汀州、吉安等四个直属分局,有员工30多人。后来,业务扩大,分局增至6个,另有采办处10个,员工增至七八十人。加上各省、县设立的对外贸易局,遂形成强有力的对外贸易网络,中央对外贸易局随之称中央对外贸易总局。
临时中央政府为发展苏区对外贸易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在政策上,批评过早实行垄断对外贸易的想法,鼓励多种力量办外贸,对积极输出苏区多余农产品和输入苏区急需工业品、军需品的商人予以奖励。二苏大通过的《关于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指出:“对外贸易的垄断在目前是错误的。一切苏维埃的商业机关必须尽量利用私人资本与合作社资本,同他们发生多方面的关系。苏维埃政府除以关税政策来调剂各种商品的输出和输入外,保证商业的自由,并鼓励各种群众的与私人的商业机关的自动性,去寻找新的商业关系与开辟通商道路。”《中央人民委员会命令第20号——为几种商业品减税问题》规定:“凡是从苏区将出产品如谷米、豆子、菜油、木、烟、纸(粮食不够的地方例外)及一切农产品运往白区发卖者,以及从白区贩运下列各物来苏区者,照其应纳之营业税额,一律减收半税。计划减税之进口物品如下:盐、洋油、火柴、棉花、线布、棉布、药品、医药器具、印刷材料、钢铁、兵工厂原料、电话电报材料、手电筒、电池、汽油。”
此外,临时中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还制订了其他一些法规,以引进白区商人的资金技术,开发苏区的工商各业,特别是矿产业,拓展苏区对外贸易。如《关于工商业投资暂行条例》《关于矿产开采权出租办法》等。
在措施上,一是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大会动员等途径,大力发展苏区生产,繁荣经济,为对外贸易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持。1933年夏秋之间,临时中央政府先后召开中央苏区春耕生产运动赠旗大会,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和北部11县经济建设大会,在中央苏区掀起了经济建设高潮。二是部署各地做好开展对外贸易的基础工作。要求中央苏区各县须在1933年9月10日前调查统计好本地可供出口的商品数量及价格,上报中央国民经济部;中央国民经济部应按各地货物出口情况,于9月底前择地建立10个商品采办处;每县须选出有经商经验、交际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同志10名,于8月31日前送中央国民经济部训练,结业后分配到各采办处工作。三是通过发行国债,为对外贸易筹集资金。在1933年秋发行的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中,拿出200万元供给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做本钱,其中大部分用于发展出入口贸易。四是设立关税处,制定 关税税则,保障对外贸易。中央苏区共设立茅店、筠门岭等17个关税处,它们除了办理出口货物的查验、纳税手续外,还组织采办队,深入白区采购盐、布等苏区紧缺的物资,有效控制了物资的进出口。五是成立中华钨矿公司,发展钨砂生产及出口,换回等值民用工业品。1931年至1934年的四年间,中央苏区共生产钨砂4193吨(其中公营铁山垅钨矿生产1901吨)。这些钨砂都卖给了陈济棠在广东的垄断企业和蔡廷锴的第十九路军。六是改善交通条件,保障外贸运输畅通。中央苏区地处山区,货物运输主要靠水运,其次是肩挑。为便利外贸运输(当然还有群众生活、红军行动等),临时中央政府及各地苏维埃政府广泛动员群众修桥筑路、整治河道、打造船只,大大改善了苏区的交通条件,方便了货物的进出口。1933年11月12日,临时中央政府中央人民委员会第18号训令发布修路计划,动员群众修筑22条干路及各县区分支路。在22条干路中,赤都瑞金通往邻省、县的干线公路就有6条,包括瑞金经古城、汀州到新泉,瑞金经武阳、会昌到筠门岭,瑞金经西江、于都到江口、茅店等关税处的干线公路。同年,根据临时中央政府的指示,中央及沿河两岸各地成立了修理河道委员会,专事河道整治。这一年,中央苏区新造的300条木船也全部完工下水。
临时中央政府的上述政策与举措,为中央对外贸易总局做好本职工作,发展苏区外贸事业,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外贸总局的同志们发扬忠于革命、艰苦创业、不怕牺牲、敢于胜利的精神,既扎实又灵活地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首先,通过举办训练班,培训了一批革命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能熟练运用党和苏维埃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外贸业骨干,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外贸工作队伍。曾在中央粮食调剂局任采办科长的姚名琨,在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接受对外贸易工作训练后,和其他四名一同受训的兴国同志一起组建江口分局,姚名琨担任了分局长。江口分局后来成了中央苏区外贸战线的一面旗帜。
其次,发动各分局大力宣传党和苏维埃政府的贸易政策、关税政策、金融法规等。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主动开辟通商渠道,打开外贸局面。
江口分局地处赣县上游,离国民党重兵驻守的赣州30公里。分局成立之初,门庭冷落,业务毫无进展。姚名琨和采办员李楷玉来到江口和赣州之间的茅店(这里有个苏维埃的关税处)作调查,了解到原来白区商人不了解苏维埃的对外贸易政策,怕红军没收他们的资本,怕说成是探子关起来坐牢。据此,江口分局在江口苏维埃政府和茅店关税处的帮助下,运用在边界张贴标语等方式,对白区商人开展政策宣传,使白区商人知道苏区对外贸易自由,白区商人只要不违犯苏维埃政府的法律,就可以放心来苏区做生意。半个月后,终于有一些肩挑小商贩来江口分局做生意了。江口分局的同志又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对待白区商人,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奖励积极办货并守法的商人,迅速打开了外贸局面。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每个圩日(客家人“赶集”的口語)都有赣州商人的成百条货船,载着大批的盐和布来到江口圩。加上肩挑小商人,总有几百人来这里做生意。为了取得更多的进口物资,江口分局还秘密派出干部到赣州城内做争取商人的工作,成功在赣州一家大商场设立了组织货源的秘密采购站。
再次,合理布局,灵活经营。中央对外贸易总局根据各分局所处位置的地理条件、经济联系,规定会昌分局以收购和出口钨砂为主;吉安分局主要承担向吉安、南昌方向采购物资的任务;汀州分局主要承担向厦门、上海方向采购物资的任务;江口分局除承担向赣州、广东方面采购物资,并负责组织运输到苏区的任务外,还要负责把到达江口的苏区出口农产品运往白区(赣州)。由于布局合理,经营得法,1933年8月至10月三个月,对外贸易总局“以10000元的资本加上2000担谷,做到进出口330000担(谷)左右的商品流通,相对减少了工业品与农业品的剪刀差,开展了赤白区的商业关系,提高了苏维埃贸易的信用”。
对经营业绩优异的外贸分局如江口分局,临时中央政府的财政部、国民经济部及外贸总局,均给予表扬,还配给警卫队伍,奖给枪支和马匹。
中央苏区主产粮食,粮食出口每年大约有300万担谷子;盛产钨砂,矿石出口量每年大致为300万担。中央苏区每年需买进食盐价值约900万元,布每年买进价值约600万元。这些生意过去都是商人在做。中央对外贸易总局成立后,迅速掌握了苏区物资进出口的主导权,从而有力地打破了敌人的封锁,活跃了苏区经济,保障了苏区军民的供给。
(责编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