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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新疆少数民族女作家来讲.伊斯兰教未必是坚定的信仰,但是伊斯兰教的一些重要精神指向已凝聚为一种深厚的普世情怀,这种带着道德教化色彩的宗教情怀常常弥漫在新疆少数民族女作家的创作之中,使她们的作品带有了内在的精神力量.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对苦难的承担和坚忍;二、对过失的忏悔与自赎;三、对他人的宽容和饶恕.借助于宗教寄托理想愿望并获得精神上的慰藉,使得新疆少数民族女作家作品呈现出了独有的面貌.